分享

妻子拒绝发生性关系惨被老公掐死

 tjhx0526 2013-11-13

   妻子拒绝发生性关系惨被老公掐死

    因为丈夫不能生育等问题,妻子提出离婚。写离婚协议时,丈夫提出最后一次性关系,妻子拒绝后被丈夫掐死。近日,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男子陈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2年5月7日,海淀区某大厦地下室的出租房内,一对男女要求开房。随后,大厦物业人员觉得可疑,打开房门发现,男子左手手腕有伤口,身上有很大酒味,地下有两摊血。据120急救人员证言,当时该男子拒绝救治、大喊“不想活了”之类的话,医生进屋后看见床上还仰面躺着一个女的,衣着整齐,已没有脉搏,没有呼吸,身上较凉,心电图是直线,心室停搏。急救人员判断女子已死亡。

  法院审理查明,男子陈某于2012年5月7日12时许,在海淀区某大厦地下室房间内,与妻子龚某某因婚姻问题产生争执。陈某用手扼压龚某某颈部,致龚某某机械性窒息死亡。作案后,陈某自杀未遂,后被送至医院救治。陈某供述,妻子龚某某因为他不能生育以及其他原因提出离婚,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5月7日,他和龚某某一起来到案发地点,准备写离婚协议书。

  进屋后,两人就财产分割问题再次爆发争吵。陈某说,龚某某让他写离婚协议,后来他想和龚某某发生最后一次性关系,但龚不同意开始挣扎。他将龚按在床上,亲龚嘴时自己的嘴唇被咬破。陈某说,一直双手掐住龚的脖子,大约20分钟左右,他用手试了一下龚的鼻息,发现已经没有任何气息了。

  随后,陈某一边喝酒一边写遗书,喝了大概多半瓶二锅头,遗书内容大概是:他和龚某某一起走了,对不起双方父母。之后他将酒瓶打碎,用碎玻璃割破手腕自杀。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不能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系由婚姻家庭纠纷所引发,且被告人陈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劉士元:男人最后一次欲望没有被满足,竟然直接导致了其动了杀机,于是乎,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么被葬送了呀!这起事件的起因是,老公由于自身问题导致不育,妻子无奈提出离婚,怎料想,无耻的老公竟然提出发生最后一次性关系的想法,被断然拒绝后,丧心病狂的老公开始失去了最基本的理智,活活掐死了自己的妻子,故意杀人罪名成立。

    现代社会里,在婚姻围城内,很多人在苦苦挣扎着。有孩子的夫妻,还担心婚外情的诱惑;没孩子的夫妻,就是想早点生个孩子。可是由于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始终是生不出孩子来,不是妻子有问题,就是老公不育,这样的情况很多的。每年因为婚后无子而选择离婚的夫妻不在少数呢!但是像上述男子一般龌龊行为、恶劣行径的例子真是不多,既然已经协议离婚了,为何还要继续恬不知耻地要求发生最后一次性关系呢!真是恬不知耻!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