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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十八反”和“十九畏”

 惬意碧云天 2013-11-13

中药学

中药“十八反”和“十九畏”

发表者:赵东奇 3806人已访问

   “十八反”指的是中药中有十八种药物不能放在一起配伍应用,若在一起配伍应用很可能会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这十八种不能配伍的中药是:
    1.半夏、瓜篓(包括天花粉)、贝母(包括川贝与浙贝)、白蔹、白及不能与川乌、草乌一起配伍应用;
    2.海藻、大戟、甘遂、芫花不能与甘草一起配伍使用;
    3.人参、党参、元参、沙参、苦参、太子参、西洋参、丹参及细辛、芍药(包括赤芍、白芍)不能与藜芦一起配伍应用。
    这些药物若配伍应用易发生毒、副作用;古今若干医务工作者在辩证施治时都将十八反药视为禁区,避免这些药物共同配伍应用。
   “十九畏”指中药中有十九种药物不能放在一起配伍应用,在一起应用可产生药效降低,药物作用相互抵消、失效等效应。因此,中医称这十九种配伍禁忌的药为十九畏,十九种有配伍禁忌的药物是:
    1.硫磺不可与朴硝配伍;
    2.水银不可与砒霜配伍;
    3.狼毒不能与密陀僧配伍;
    4.巴豆不能与牵牛配伍;
    5.丁香不能与郁金配伍;
    6.牙硝不可与京三棱配伍;
    7.川乌、草乌不可与犀牛角相配伍;

    8.人参不能与五灵脂配伍应用;
    9..肉桂不能与赤石脂配伍。
    这十九种药物虽然在配伍应用时会产生药物效价降低、失效或相反的作用等。但在治疗某些疾病时,为了治疗的需要,或为了消弱某些药物的作用,有时医生根据自己的治疗经验还要选择十九畏的药物相互配伍,从而达到特殊的治疗目的。
但这必须是有经验的医生才能配伍应用,而且疗效确切才行,处方上需医生在上述药名旁边签字才能取药。否则是不能随便应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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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8-11-30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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