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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和49个的轻重权衡

 老枪 2013-11-14
    广东的初中生青青上课随意走动,午休时火烧床单,把热水泼到同学脸上。因为他是一个自闭症患者,有时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除了青青妈,全班49名同学的家长在开学第一天,联署了一封请求书,罗列上述“罪行”,要求学校将青青调离这个班,否则就集体罢课。
  一个人的权利是否就一定小于一群人的权利总和?校长的决定是,每个孩子都有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不能落下任何一个学生。因此,“1个”直到现在还继续留在教室。
  可是,出于群体压力,更多时候人们会理所当然地站在多数人这边。比如在辽宁,有个孩子出生时感染了艾滋病毒,同班61个同学集体罢课,校长顶不住压力,让孩子的母亲把他领回家。
  同样的情况发生在美国,一所私立中学曾因拒收一名13岁的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入学,被司法部裁定违反《美国残疾人保护法》,需向这名学生赔偿7万美元并缴纳1.5万美元罚款。
  令人遗憾的是,另一个“1个”以更大的悲剧收场。河南一所中学里有个“问题少女””。班主任让大家民主决策,投票决定她的去留,全班38个同学,26人希望家长把她带回家。得知结果的她先是大笑,然后哭着跑出教学楼。3天后,人们在学校后面的水渠中找到了她的尸体。
  她的同学和老师可能并不知道,民主不是只有少数服从多数,还包括个人发展的自由、容忍以及平等。他们在以一种隐性暴力,对抗她的肢体暴力,这种暴力的名字就叫“大多数”。
  出于利己的考虑,很多人的确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和自闭症患者、艾滋病病毒携带者、问题学生同在一个教室、处于潜在的危险中。作为个体,你有选择留下和离开的权利,但没有替别人做决定的权力。况且,任何人都有可能在某一天成为“少数”。
  幸福不是简单的加减乘除,被社会圈禁的男孩,躺在水沟里的少女尸体,都可以成为这个社会不幸福的痛点。
  美国学者迈克·桑德尔曾在哈佛公开课上,讲过这样一个小故事,让他的学生陷入道德困境:如果你是电车司机,正沿着轨道疾驰,突然发现前方有5个工人手持工具站在轨道上,你试着停下来,可刹车失灵了,这时你注意到右边还有一条岔道,上面站着一个工人,撞死他能救另外5个,你会不会拐弯?桑德尔没有给出“正确答案”,他只是想让坐在底下的学生意识到,有时候觉得理所应当的选择不一定是公正的。
  或许,今年初秋,青青的班里也应该展开这样的讨论。 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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