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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在我国古代的称号以及古代的茶叶专卖制度

 昵称14356480 2013-11-14

一、中国古代茶叶称号

    中国古代茶叶称号在唐代曾经的古书中有多种称号:“荼”、“茶”、“荈”、“槚”、“蔎”、“诧”、“茗”、“葭jia”、“葭萌”、“诧”、“卢”等,其间以“荼”字用得最多,但其时“荼”是一个多义字,“荼”有苦菜和茶两重意思。后来为了区别苦菜和茶,将指茶的荼字加一个“木”字旁,因而就有了“木荼”。在唐代曾经“荼”和“木荼”,是茶的常用文字称号,读音通常仍读音茶(cha)。有一个比如能够阐明,湖南省有个茶陵县,是公元前202年汉高祖五年于古长沙国置的县称“荼(cha)陵县”。

    “葭萌(mang音芒)”也是古代茶的称号,明代杨填《郡国外夷考》称“《汉志》:‘葭萌,蜀郡名’;《方言》:‘蜀之谓茶曰葭萌,盖以茶氏郡也’。”可见,在茶陵县之前早已有以茶命名的县城-“葭萌县”。

    记言体史书《尚书》称茶为“诧”,在西汉司马相如的《凡将篇》中,茶则被称做“诧”;西汉末年,扬雄在他的《方言》中称茶为“诧”。

    “茗”字在许多古书中,有的是指茶的嫩芽,有的把它指作晚采的茶,即“早采者称茶,晚采者称茗”。但现代语言中,往往将茗作为茶的雅称,好像“品茗”比“喝茶”更高雅些。

    在东汉时的《桐君录》中,茶叫做“瓜芦木”。东晋的裴渊在他的《广州记》中记载“酉平县出卢之别号,叶大而涩,南人认为饮。”茶又被称做“卢”。

    “茶”字最早见于《诗经》,《诗经》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篇总集,大致在西周初年至春秋中时间世,其间已有"采茶薪樗"(《幽风·七月》)和“谁谓荼苦,其甘如荠”(《邶风·谷风》)之句。

    茶文字的标准,自隋代的一本字典性质的书《广韵》开端,它一起收有“荼”、“木荼”、“茶”字,并阐明“茶”是“荼”、“木荼”的俗称,因而唐代开元年间官修《开元文字音义》中就正式收入了“茶”字,专指茶树和茶叶,到陆羽写《茶经》时,就只用《茶》字,而不必“荼”和“木荼”了。

     上述这些中国古代茶叶称号,据后人考证,是茶的异名同义字。但在唐曾经那绵长的时代里,其间运用最多的是茶字。在中唐跟着茶事的开展,从一字多义的“茶”中逐步衍生出“茶”字,茶圣陆羽编撰《茶经》的时分了。尔后“茶”开端变成通用的称号,“茶”字的字形、字音、字义一向没用至今,为炎黄子孙所接受。

二、中国古代茶叶专卖准则

    国人喝茶的前史源源不绝,唐宋元明清金都实施古代茶叶专卖准则,尤以北宋古代茶叶专卖法令厘定的最为详尽,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含义。

1.后唐的古代茶叶专卖准则

     据《唐会要·杂税》记载:德宗李适建中元年(780)户部侍郎赵赞奏请诸道津要,都会之所,皆置吏,阅商人财贿……全国所出竹木茶漆,皆什一税之,充常平本钱,但被驳回。四年后,赵赞又以军需迫蹙,常平利不集时,乃请税屋间架,算除陌钱而再次恳求行税茶之法。793年,德宗前史性的决定向茶叶纳税,史称初税茶。先是,诸道盐铁史张滂启奏说:‘伏以去岁水灾,诏令减税。今之国用,须有供储。伏请于出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要路,委一切三等时佑,每十税一,充所放两税,其下一年今后所得税,外贮之。若诸州遭水旱,赋税不办,以次代之。’诏可之,仍委滂具处置条奏。字次每岁得钱四十万贯,然税无虚岁,遭水旱处亦未尝曾经拯赡。由此咱们发现,古代茶叶税的开征,不论是赵赞仍是张滂都打着为民的旗子,可是他们都并没有把这些钱用于救济灾民,而多用于国家的财务开支和被官吏贪婪和浪费。

     五代十国时期持续实施古代茶叶专卖准则。听说后汉国君派将军路昌祚采办茶叶,适逢南唐灭楚。路昌祚被俘后被送往金陵,被李景开释赐古代茶叶18000斤,路昌祚一时激动竟跪呼万岁。陆游《南唐书·契丹传》屡次说到契丹王遣使到南唐以羊、马交换罗、茶、药。据《资治通鉴》记载:湖南判官高郁,请听民自采茶卖于坊客,收其征以赡军,楚王殷从之。秋,七月,殷奏于汴、荆、襄、唐、郢、复等州置回图务,运茶于河南、北,卖之以易缯纩,战马而归,仍岁茶贡茶二十五万斤,诏许之。

2.南北宋时期的古代茶叶专卖准则

     依据《宋史·食货志·茶上》的记载,宋代榷茶准则,挑选交通要道,如江陵府、真州、海州、汉阳军、无为军、蕲州的蕲口等六地建立专门的组织担任征收榷茶。开端的时分,在京城、建安、襄州、复州等地也派遣专门的官员进行古代茶叶办理。在淮南的蕲、黄、舒、光、寿等六州,官府成立了自个的茶场,由官府办理古代茶叶的出产和出售,这儿的茶农都有必要参加官府的茶场,不答应古代茶叶暗里生意。自真宗赵恒乾兴元年(1022)置榷茶务,诸州民有茶,除折税钱外,官悉市之。许民以东京输金银钱帛,官给券,就榷务以茶偿之。也即是说,茶农能够将一有些茶叶折纳两税银,其他的则有必要卖给官府的茶场;官府一起也在必定极限内答应民间商人在京城用金银钱帛采办古代茶叶,由政府发给交引,然后商人拿着引券到官府设置的任一茶场领茶。后来, 因为西北战事吃紧,就召唤商大家把粮食运送到边境,在那里收取的交引能够在全国任何一个当地的茶场收取古代茶叶。并且官府对往边境的茶商还给予粮草价值五倍的古代茶叶作为奖励。可是并不是一切的人都能取得五倍茶利。有一些商人不知道政府的具体规则,承办官员就适当地加一些利,就把茶商给打发了,剩下的有些就由这些官员私吞。更有一些人,和官员狼狈为奸地彼此勾通在一起,使用交引,搞起投机生意,生意茶引。

     与此一起,宋朝的法令还规则:商人向官府交纳的是茶的报价,收取的古代茶叶只能在官府规则的当地出售龙井茶http://www./lvcha/xihulongjing.html,不得在其他的州、军出售。商人在运送古代茶叶的过程中,还应当按照规则照章交纳过、往商税。因为太宗赵炅雍熙年间战乱频频,朝廷为筹措粮草,鼓舞商人入中(类似于现代的中介组织或许经纪人),所以一有些商人就加大对官府的贿赂,有的当地把古代茶叶的出售权贱价卖给商人而从商人那里拿取优点,还有的当地把古代茶叶的报价压得很低且又向茶商多发茶叶而损公肥私。这种官商勾通的行动使官府遭受严峻的丢失。为了改动商利益博,国用日耗的情况,早在景德二年(1005)真宗赵恒就命盐铁副使林特和李溥等,详审旧制,召茶商谈论…… 但林特和李溥等人拟定新的茶法,茶商们非常不满意,至大中祥符九年(1016)真宗赵恒又命翰林学士李迪等人与三司同议条制。时以茶多不精给,商人罕有饶益,行商利薄……。由此,林特和李溥等人的新法告终。

    仁宗赵祯天圣元年(1023)在三司使李谘的掌管下废止了三说法、在淮南十三山场改用贴射法、六榷货务的茶和边地入中的茶则各选用现钱法。李谘茶法的施行使所省及增收缗钱650余万,边储较足够,国家的古代茶叶亦无积滞之弊,效果很是显着。可是,经过几十年的折腾,也呈现了一些利病,茶商们更巴望自在经商,有更大的自主权,朝廷的一些开通的官员也上书恳求敞开园户与商人买卖。在这一时期,尤为杰出的代表人物是淮南转运副使沈立集茶法好坏十卷,陈互易商货之利,富弼、韩琪、曾文亮等也鼎力支持。嘉祐四年(1059)仁宗赵祯下诏茶户交纳均摊的古代茶叶租后能够与商人进行直接买卖,不再需要向官府预付本钱,接受官府的贱价抑卖。这对茶农来说多少有了点自在,有利于进步茶农们的活跃性。在这儿商大家能够直接向茶农们收买古代茶叶,仅仅要向当地官府交纳茶税、经过税等税赋。渐渐地,官府运营的茶山、茶场也逐步地荒芜或许由接近的茶农们承租了。

     徽宗赵佶崇宁元年(1102)太师蔡京当权,他提出康复茶榷:谓宜荆湖、江淮、两浙、福建七路所产茶依旧禁榷官卖,勿复民科。也即是说,在产茶的州郡依据需要设置茶场,奉告茶商、茶农不得暗里进行违法买卖。在设有茶场的当地,茶农能够租耕,缴茶折税按照本来的规则,看古代茶叶出售间隔远近把茶引分为长引、短引,以便利办理。一起,还明文规则古代茶叶的商税在出售地一次性交清,运送途中不得再重复收税和苛留。

     南宋初年持续推广蔡京的茶法,仅仅在实践中作了相对性的立异罢了。例如:印制了食茶小引、兴修榷场,严厉办理宋金之间的古代茶叶买卖,但后来因向金贩茶赢利丰盛,茶商们就想方设法贿赂当地官,所以只需茶商们缴了翻引钱和通货侩息钱这种特别的税金就能够到金国倒卖出售古代茶叶。

3.辽金今后的古代茶叶专卖准则

     前史上的金国坐落中国的北方,史书上有金为实施古代茶叶专卖,制止私贩和约束民间喝茶而厘定香茶罪赏格,规则七品以上官,其家方许食茶,仍不得卖及馈献的记载。

     元朝对茶叶的出产与出售也加以严厉的操控和独占,仅仅对出售办理的愈加严厉,在全国各地设置了榷茶马司,以提举茶事兼理马务。明朝则在秦、洮、河等州设专职组织担任茶务。清初在陕甘两省设茶马御史专理其事,仅仅清末茶引之制逐步废止,可是西藏、陕、甘等处茶引直到1942年国民党政府征收茶类统税时才完全抛弃。

     中国古代茶叶专卖即是国家实施独占运营,尽管历朝历代的做法能够千差万别,并不完全相同,但不管采纳什么样的方式,官府对古代茶叶独占运营的实质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动。客观地说中国古代茶叶专卖准则对添加政府的财务收入、增强国力仍是有其活跃的效果。可是,在封建社会那种没有监督机制和权利制约机制相制衡的情况下,人道的贪婪难免会恶性膨胀,结尾致使了在中国古代茶叶专卖准则下极度堕落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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