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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仁爱”与墨家“兼爱”哪个更合情理?

 良辰美景奈何天 2013-11-15

儒家“仁爱”与墨家“兼爱”哪个更合情理?

 

原题:从“盗墓伦理学”说起

作者:侯会(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这两年“盗墓”小说风行,我却一本没读过。总觉得把“盗”字放到封面标题上,有诲淫诲盗、不打自招之嫌。——不过近来听到一则盗墓传说,倒是让我感到“盗亦有道”、信非虚言。

据说盗墓往往需要两人合作,一人下到墓穴中盗宝,另一人在上面负责望风、接赃物,最后把伙伴拉上地面。——但时有惨剧发生:上面这位“财帛动人心”,竟独吞宝物、落井下石,任伙伴死于墓中。

有鉴于此,“行内”形成不成文的规矩,时兴父子搭帮:爹爹下去取宝,儿子在上面接应。然而儿子丢弃爹爹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再后来,改为儿子下到墓中,爹爹在上接应。据说自此再也没有悲剧发生!

这是否说明:亲子之爱,是世界上最深挚的爱?其中包括父母爱子女、祖父母爱孙辈,这种血缘亲族之爱,呈从上向下的传递之势。

父母之爱自天生:从“盗墓伦理学”看孝道

资料图

人之常情,四海皆同。据说在古代日本,由于物资匮乏、生活艰苦,人们对失去劳动力的“无用”老人,常常弃之深山、任其饿死。相传有个小伙子背着年迈的母亲进山,一路上老太太不断把小树枝扔到地上。儿子问起缘故,母亲说:做个标记,怕你找不到回家的路!——小伙子哭着把母亲背回家,为老人养老送终,再不肯离弃。

简单的故事情节,竟能产生了打动人心的力量,大概因为每人内心都隐匿着亲情的密码、埋藏着感恩的因子吧?这又成为人类与禽兽的分水岭——“虎毒不食子”,动物也有亲子之爱;但能反哺父母的,却只有人类。古人抓住这一点加以强化宣扬,把“孝道”标举于道德伦理的顶端。

先秦诸子似乎没人反对孝道,只是儒家的倡导更加用力罢了。譬如儒、墨两家都提出“爱人”的口号,墨子说“兼爱”,即不分等级亲疏地爱所有人;孔子则说“泛爱众”,也就是博爱众生——听起来两者并不矛盾。

儒家“仁爱”与墨家“兼爱”哪个更合情理?

孔子

然而儒者倡导的“爱”是有差等的。他们把爱父母、爱兄弟置于爱的核心位置。如孔子“泛爱众”的观点是这样表述的:“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即是说,年轻人在家中要孝顺父母,出门在外要敬爱兄长;言行谨慎、讲求信用,博爱大众并亲近仁者;行有余力,就学习文化。

话说得很有条理:爱总是从最亲近的家人开始的,孝、悌则是“泛爱众”的练习与准备。依此顺序,才能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反之,一个连生养自己的父母都不爱的人,却口口声声“泛爱众”,鬼才相信!

父母之爱自天生:从“盗墓伦理学”看孝道

墨子

墨家的“兼爱”理想当然也非常美好,但实行起来难度很大。学者钱穆先生曾出过一道难题:遇上灾年,只有一碗饭,是给自己的父亲吃,还是给别人的父亲吃?分给两人吃,谁都活不成,“兼爱”变成了“兼不爱”;给别人父亲吃而看着自己的父亲饿死,也断无此理。——两相比较,儒家理论似乎更具实践性。

父母之爱自天生:从“盗墓伦理学”看孝道

孟子

在孟子的仁爱学说中,不但摆正了亲人和他人的关系,还将“物”(包括动物、植物及一切物质)也纳入其中,说是“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尽心上》)即是说,君子对于万物,爱惜却不必用仁德对待;对百姓,用仁德对待却不必亲如家人。君子亲爱自己的亲人,由此推广到仁爱百姓,再扩展到爱惜万物。

孟子的话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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