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于解放农民和发展农业有何历史意义

 葵花朵朵向阳开 2013-11-15
历史定位与发展趋势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对解放和发展中国农村社会生产力与推动中国农村改革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它从最初为了调动农民的劳动热情和生产积极性的简单朴实的想法,逐步上升到土地产权制度层面的改革,对于中国农村的社会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历史地位
  1984年7月1日到8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理论讨论会上,与会代表大多数认为,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就是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生产责任制成功的原因就在于它把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同个人的物质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责权利统一起来,是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规律办事的。张雨林等人通过调查认为,集体和农户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挥了集体的力量和社员自主经营的积极性,能有效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多种经营的完善,适应了中国现实的生产力水平,并带动了农村生产关系发生相应的调整。
  另一方面,还有一些经济学者认为,农村责任制在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把“所劳”与“所得”匹配起来,使农民成为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吴象归纳了承包责任制的三种形式,分别适用于不同发展程度的地区,指出农民成为承包方,打破了大锅饭格局,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趋势与前景
  任何一项政策都有历史性、阶段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以及它对农村生产关系所作的调整,主要是由当时当地的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发展状况所决定的。张雨林等人认为,“统一经营、包干到户”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果。但也出现了组织形式、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长期内还要不断探索,寻找两者结合的具体形式。2005年,在第七届全国政治经济学年会上,河南大学于金富教授、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研究所张春敏博士等人主张,在不改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进行制度创新。在广大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家庭经营和合作经营相结合的新型双层经营体制,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发展农村的合作经营是建立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张宗斌认为,适度规模经营是稳定、完善和发展承包责任制的必然要求,它能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保障农村的繁荣与稳定。
  严瑞珍则认为,不应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在西方发达国家规模经营的道路上,农业的产业化是农村经济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农业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一体化是农村生产力在承包制之后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进步,正在改变着中国农业经济的性质。吴象也认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总趋势是向分工协作、专业化、社会化前进,“小而全”分散经营与统一经营、分工协作是有矛盾的。随着生产的发展和条件的改变,原有制度潜在的不合理因素逐渐表露出来,客观上要求被更合理的形式所取代。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一种新生的制度创新,它注定是不完善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带有明显的传统小农经济与自然经济的痕迹,而这些东西对于一个有过长达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中国来说,对于现代农业生产具有根深蒂固的深远影响,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和社会化生产的要求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甚至飞跃,必然要求在承包制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这一创新要继续保持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同时,实现经营权的平稳和适度集中,维护好集体所有制。
  中国农村改革还在推进,关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争论还在继续,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制度也有待进一步的发展和健全。我们现在回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理论研究的发展历程,有助于我们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深化认识。对完善这一中国本土化的生产经营体制,正确把握农业发展方向,科学制定农业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而能够在未来的改革中少走弯路或者不走弯路,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