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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踪忆语之发现的过程(6:工作正在进行中)

 隐士的书屋 2013-11-17

    应朋友之邀,来到纽约。

    两个工作开始同时进行,其一是我们几年来在美国申报了一种治疗糖尿病的植物类新药,一期临床、文献工作、质量标准的制定、安全性实验等等,都已经顺利完成。最后的工作也是申报中最艰苦的工作——二期临床就要开始了,千头万绪的各种准备,需要紧张进行。二是与一个老美公司在洽谈,有无可能将前文所述的神奇草药的成分提纯,也在FDA进行申报新药,这自然看上去是很有前景也是很有“钱景”的事情,前者是我希望的,而后者当然是老美伙伴所期望的了。

    于是,艰苦的谈判开始了。

    老美伙伴是个投资公司,只知道以钱生钱,别的均不甚了了。但是老美有个很好的、是事情办的错不到哪里去的原则——凡事请专家。于是我们开始了与老美专家的车轮战,也见识了老美各路专家的思想及工作方法。这其中既有临床专家,也有草药专家,还有所谓CRO(临床研究机构)专家。

    临床专家的本事是进行临床验证,得知我老同学具有各种行医用药的美国执照后,开始拿了我们的药去,为病人使用,态度认真,方法严谨,结果也很快就回来了,首批病人俱反应良好,见效之快,效果之理想,出乎该专家的意外。但是问题也随之而来:不是一个系统的疾病,互相之间有的压根儿就没有关联的病,怎么可以由一种东西来解决呢?在该专家看来,这是百分之百的海外奇谈。于是,求助于他们的草药专家,试图闹明白其中的就里。

    该草药专家也不含糊,据云年纪不大的她已经在一个著名大学药物研发机构专门研发植物药物多年,经验自然称得上丰富了。听了临床专家的话后,自然是眼睛一亮,但是立即做不动声色状,简单明确地要求我们提供该产品内容物的来源,是什么纲什么目什么科什么属什么种的植物,产于何地,制备方法如何。

    我们听后虽也是不动声色,但是心里明白,要是全部东西都如数提供的话,接下去的事情就不需要劳驾我们了。

    于是我们提出,这正是我们的知识产权所在,是不可以提供的。对方立马追问,这样的知识产权得到了哪个国家的承认,专利号为几何?我们说,尽管美国号称是世界上最尊重知识产权的国度了,但是我们研习了美国的专利法之后,还是认为其与我们中国的专利法一样,都是难以充分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的。因此,我们决定我们的知识产权在最终的有效物质标定纯化前,只以技术诀窍(KNOW HOW)的形式存在。

    听了我们不算友好的回复后,该小姐立即解释,她并无它意,只是想明了我们的制剂的安全性,然后方可以进行下面的工作,将此交给CRO(临床研究机构)专家制定研究计划。

    我们说,要想知道安全性,其实很简单。最最简单的方法是,听听我方医生的话,该医生是美国注册医生,并有用药(植物药)执照,她会担保此制剂的安全性,并承担使用此药及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对方立即辨称该医生是我方利益相关人员,担保不能得到对方的放心。

    于是我们提出也有复杂的方法:我们提供足够数量的制剂,由对方交由FDA认可的食品药品安全性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待安全性得到证实后进行下一步。对于这样的建议对方似乎从理论上无法否认,但是以时间太长及费用太大而提出异议。

    我们说,你方建议,当然是你方举证了,费用自然我方不出。

    于是对方又转了回来,说最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由他们聘请的草药专家来判识我们制剂内容的安全性,然后进行下一步。

    他转我们也转,反正主要的核心秘密是不能泄露的。我们提出,请对方的草药专家提供足够的资料,证明她有判识草药安全性的能力,在证明确有此能力的前提下,我们才可以考虑是不是向其提供资讯,之前我们是不考虑做此事的。

    球踢了回去,估计在对方场内盘带呢,我们在等待回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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