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的〈北京晚报〉,36版,偶尔登出了一个小豆腐块,被我这个一百年不看报的人看到了, 因为题目太引人, 讲的是敦煌出土了一份唐朝离婚协议书,名曰‘放妻协议’,详文如下: 凡为夫妇之因, 前世三生结缘, 始配今生之夫妇。若结缘不合, 比是怨家,故来相对;即以二心不同, 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 重梳婵鬓,美扫峨眉, 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 更莫相憎。一别两宽, 各生欢喜。 看罢心中十分感动, 思绪一下飞回到上下五千年中最具奔放情怀的唐朝去了 昔时泱泱大唐, 真是大气, 不仅国大, 势强, 连男人都是大男人(呵呵别同我斗嘴,别跟我说现在一样有大男人)。 话说其中一男子,明日即将与妻子离异,此时连夜挑灯,铺陈墨砚,又借了些月色良景,不由得忆昔千般,感怀万端: 曾经爱过, 就彼此汲以真心诚意, 既然三生有缘, 既然相遇。 纵然此时二心不同, 我亦会对曾经的爱侣嘱以厚望,感谢娘子曾经的付出与辛劳, 娘子最好的芳华给了我,那么离去时, 就带走我对一个女人最美好的祝愿,愿时光可以流转, 你仍可美貌如昔,即使不是为了我的独赏。 感念在一起的时光, 偶有龃龉,也请娘子不要记怀,放宽心胸,解怨释结,更莫相憎。 从今天后, 我们会有不同的世界, 只希望丢了旧日稀嘘,各自寻到三生外的别一派天地。 相忘前尘, 放手吾爱, 一别两宽, 各生欢喜。(阿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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