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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否含装卸费?

 songsgt 2013-11-21

货物运输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否含装卸费?

2013.11.18中国税务报作者:程辉

    问:我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请问,货物运输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否包括装卸费?

    福建省国税局12366答:《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1号)规定,铁路货运运费结算凭证为印花税应税凭证,包括:1.货票(发站发送货物时使用)。2.运费杂费收据(到站收取货物运费时使用)。3.合资、地方铁路货运运费结算凭证(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单独计算核收本单位管内运费时使用)。上述凭证中所列运费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统一运价运费、特价或加价运费、合资和地方铁路运费、新路均摊费、电力附加费。对分段计费一次核收运费的,以结算凭证所记载的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对分段计费分别核收运费的,以分别核收运费的结算凭证所记载的运费为计税依据。因此,货物运输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费金额,不包括装卸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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