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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起老太还赔钱如此司法调处很荒唐

 hlhw随意 2013-11-22
 
    74岁的太婆一直坚称自己被3个小孩撞倒,而3个孩子却说是太婆自己摔倒让他们把她扶起来,然后被赖上了。11月18日,江先生与太婆家人前往达川区南外镇司法所进行调解,最终江先生和另两名家长无奈与太婆家人达成口头协议,同意赔偿太婆一部分医药费用。2013年11月21日华西都市报)链接:http://news.sina.com.cn/s/2013-11-21/060028767781.shtml

  笔者读到这篇报道就把它定义为:小事情,大事件。因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这样的事天天在发生,所以类似的事情司空见惯,而在社会类新闻中,从点击、评论、转发三项指标都排在首位,可以说得上是大事件才会有的状况。

   老人摔倒,到底是扶还是不扶?这个话题不再新鲜。但是每次旧话重提,都会不自觉地有些茫然和不解,前日就有报道,宁波四名中学生扶起老人,面对记者时说,“当初的确犹豫过。”但他们毅然决然的做了该做的事,老人的家人感谢,感谢年轻人让爱传递,这样的报道让人感到暖暖的。

    而三名小学生就没那么幸运了,他们传递了爱,却遭到冷遇和不公正的待遇,这件事情让人全身发冷,让人们寒心。当再一次指向了社会道德的沦陷和人与人存在的信任危机,让我们不得不对自己要实行的道德行为做一番深切的思考,我们知道不是所有的老人都像事件中的老太,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她的所作所为伤了许多人的心。有时笔者真的有这样一种感觉,听十次“先进事迹”报告会,都不如一次被“坑”体验来得深刻,一个人的不良行为,比一个加强团的杀伤力还要大,因为战前的任何动员都无法消除被“坑”被“骗”的忌惮。

    七十多岁的老太虽然生在旧社会,但是长在新中国,吃的盐比我们走的路还要多,“助人为乐”的道理比我们青少年懂得更深刻。可惜老太不是在教会孩子们如何做一个善良正直的人,用自己不光彩的行为,让孩子懂得“好心不一定就有好报”的真言。

    在扶起老人的问题上,我们常说,要对得住的是自己的道德,自己的良知,甚至还有人片面的强调,即便老人及家属怎样去诬陷你,那是他们的道德良知,需要受到谴责。只要行的端做得正,不怕别人怎样诬陷你,至少,对自己是问心无愧的。事实并非如此,我们那些做好事的扶起老人的谁的心里不忐忑,担心没有人肯出来为你做证受委屈,有的甚至不惜自残和牺牲生命换清白,尽管如此我们当中还是有许多人用自己的一言一举,衬托的是整个社会的良知,让社会看到,道德是存在的,并不是因为个别讹诈的案例而去毁灭了社会道德。或许这就是扶老人的一点价值所在。

    然而,在我们不断唤醒良知,期待法律公平的时候常常会有些许的失望。我们知道最基层的司法调处,原本该是解决民事纠纷,解决矛盾实现短平快的有效途径,可是在本事件中,司法调处确实一味的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工作方法,极不尊重事实,也不听取目击者的证言,罔顾事实还是各打五十大板,将一件事实清楚的摔倒与扶起,搞的是非不分。司法调解员丝毫没考虑到,这样的调处结果,会给相关家庭带来什么,更没有充分考虑到这样的调处会对三位孩子有多大影响,让他们懂得了好与不好原来可以这么被颠倒,黑白不分。

    如果法律只会偏袒弱者或是伤者,那么法律就失去了它应有的地位,更与司法精神相悖。不仅打压了正气的上升,糟糕的是它助长了那些心怀歹意或包括老太这样心存不良人的邪念膨胀,这样的做法弊端太多了:

   一是,在百姓中直接失信法律的公平公正;

   二是,不利于社会风气的好转,让许多人在扶起老人的问题上继续战战兢兢;

   三是,严重的影响了涉事家庭的正常生活;

   四是,给孩子内心造成阴影,产生不健康的思想甚至还回应道其他人;

   五是,不利于法制建设。简单粗暴的司法调处所造成的后果,就是对法律工作者的质疑和不信任。

     笔者相信像事件中老太再多几个也是少数,但是我们不要让个别现象寒了公众的心。老太要公开向三位小学生和家属道歉,退回不合理的索赔,调处人员要公开说明,不仅要自省还要通过此案例教育同行,让每个人都知道司法调处人员要遵循司法精神,不能随心所欲,更不能罔顾事实,伤害好人。文/随意

     原文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64d61f9a0102edz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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