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如何区分煤炭和民用煤炭制品增值税税率

 songsgt 2013-11-24

2012.8.6中国税务报

问:煤炭产品的增值税税率,有的是13%,有的是17%。请问,应该如何区分?

 浙江省国税局12366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居民用煤炭制品,税率为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第十条规定,居民用煤炭制品是指煤球、煤饼、蜂窝煤和引火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71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通知所称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经营煤炭产品的纳税人,应对照上述文件规定,区分煤炭和居民用煤炭制品,分别适用17%和13%的增值税税率。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