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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2件民生实事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公布

 阿根师傅 2013-11-25

山坪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用3年时间,完成7.4万口山坪塘整治任务。其中:今冬明春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启动山坪塘整治工作,明年春灌前完成今年旱情较重地区1万口以上山坪塘整治任务;2014―2016年,完成群众饮水灌溉急需、病险隐患严重的6.4万口山坪塘整治任务。

二、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3年11月中旬前,有关区县(自治县)结合水利普查成果,根据急需整治的工程数量,编制完成山坪塘整治建设规划和分年度实施方案。优先安排旱情严重地区、群众饮水水源缺乏地区,优先支持群众积极性高、干部组织能力强的地区,优先实施病害隐患大、对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威胁的山坪塘整治。以整治为主,主要完成挡水、排水、防水设施除险加固和必要的清淤扩容。

(二)开展工程竞标。村社按照“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的原则完成筹资筹劳、占地调剂、矛盾调处、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后,向乡镇提出建设申请;乡镇组织竞争比选,对申报实施方案进行审查,确定项目实施村社和建设任务,统筹向区县(自治县)申报;区县(自治县)按照“谁积极首先支持谁”的原则,落实和下达乡镇山坪塘整治年度建设任务。

(三)加强资金筹资。按照每口山坪塘整治综合投资8万元标准测算,2013―2015年,全市完成7.4万口山坪塘整治共需投资59.2亿元。采取市级及以上、区县、乡镇、受益群众分级负责的方式筹资。其中,市及市以上财政安排32.7亿元,区县(自治县)财政专项安排或整合筹集13.5亿元,乡镇和受益群众自筹或投劳折资13亿元。周期内中央财政“五小水利”重点县资金、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全部用于山坪塘整治,整合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防汛抗旱、水土保持等部分资金用于山坪塘整治。

(四)强化管理考核。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和“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的建设模式,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并落实管护人员,明确管护责任,建立“有人管水、有序用水”的管理机制。同时,按照市政府与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将其纳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任期和年度目标考核。其中,市政府督查室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群众满意度进行督查,市水利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管理及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提前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县(自治县),优先安排同类后续项目、资金和其他水利项目。

三、责任分工

市水利局为山坪塘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总责。市水利局负责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经验总结、组织确认完成数量、协调市级及以上资金的整合和拨付。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及以上资金筹措,及时下拨工程补助资金。乡镇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规划及计划投资安排、项目竞标、年度任务分解落点、建设质量及安全、组织初步验收等工作。村社具体负责工程实施,并明确工程产权,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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