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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2件民生实事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公布

 阿根师傅 2013-11-25

社区便民商业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3―2015年,在主城区保障性住房小区、新建小区和消费不便的已建成小区,建设70个社区便民商圈、60个标准化菜市场(社区综合超市)、110个社区便民店(包括直销菜店、肉店、粮店,便民餐馆,家政服务店,美容美发店,社区药店,洗衣店,家电维修店,便利店,综合便民服务点等必备型业态),并建立和完善社区便民商业设施房屋使用与租赁价格的管理机制。

二、实施计划

2013年:建设20个社区便民商圈、10个标准化菜市场(社区综合超市)、60个社区便民店。

2014年:建设25个社区便民商圈、25个标准化菜市场(社区综合超市)、30个社区便民店。

2015年:建设25个社区便民商圈、25个标准化菜市场(社区综合超市)、20个社区便民店。

根据各区调查论证和建设方案,市商委统筹编制项目年度建设方案,每年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主城各区。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征集意见。由市商委负责,通过新闻媒体、96980家政服务平台,广泛征集市民群众最需要的便民商业业态的意见和建议。

(二)分类推进实施。市商委牵头,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含北部新区管委会,下同)科学编制社区便民商圈规划,对群众迫切需要的必备业态且有商业设施的,加快引进企业建设;对暂无设施的,商贸、规划、城乡建设等部门要通过旧城改造、调整用途和建设社区直销店、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等办法解决;鼓励发展电子商务、配送服务等解决设施不够、消费不便的难题。

(三)加强督促指导。主城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抓进度、保质量、重效果,适时邀请当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检查指导,组织群众提意见、搞监督。市商委要组成督导组,加大指导和监督力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注重设施管理。认真执行国发〔2012〕39号、渝办发〔2011〕229号文件规定,严格社区便民商业设施用途管理,建立和完善社区便民商业设施房屋使用和租赁价格的管理机制。

(五)强化政策保障。市商委负责筹集5000万元资金,对确认并验收合格的项目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主城各区人民政府要为企业开店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安排1%以上的城市建设配套费支持发展社区商业,按1∶1的比例配套支持社区便民商业设施建设,并在税收、土地、规费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要加快经营微利且必备的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建设,大力扶持市场机制难以引入、经营微利的社区商业服务项目,帮助企业解决入驻初期因居民入住率低造成的经营困难。

四、责任分工

社区便民商业设施建设工作由市商委牵头,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其中,建立和完善社区便民商业设施房屋使用与租赁价格的管理机制由市商委牵头,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物价局等部门配合,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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