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志毅的侧脸,就像一个出自顶级石雕匠人之手的次品,紧绷的肌线里本该满满的都是刚毅,却不慎混进了几丝邪狞。他的气质,总仿佛刚刚打完一架似的,薄薄一层额发浸透了汗水,颧骨下方的咬肌仍在微微地用力。他仍旧是那个“闸北流氓”,几乎和十八年没有什么两样,在他的咆哮面前,魏群聚集的五官、隆起的腹部,还有中年人的发际线和粗脖颈,黄色的全兴队服,样样都显得拖沓。老对手越来越不像个对手了,魏群的身材在提醒他的头脑:你不应该发作,你应该迷惑。 范志毅还是老样子。婚变没有让他成熟——或许刚好相反,他变得更清楚自己该干什么了——起落不定的教练生涯也没有改变他什么,就连便便大腹都躲他远远。多少年前,“扛着肩胛骨”几乎成为描写范志毅的段落里必然出现的一句,可是我不记得有谁问起,这个普通人中很少见的习惯动作,他是从何时起开始养成的。在方形肩膀的拱卫之下,他的脑袋犹如一根挑起的中指,传颂着不服从的信号。在夺得甲A冠军和亚军的那几个赛季,范志毅身上所有令人不悦的现象,都被解释成“大佬气质”的一部分。魏群很难理解,一个44岁的世俗男人为何仍未接受命运,他的火药为何仍未受潮,在一场一无宣传二无观众的元老赛里也会燃烧。 人说他是不知轻重的愣子,是恶棍的本性难移——也不尽然。排除道德印象的干扰,他只是个满意于过去的自己,并且习惯性地回到那个自己的人。球员的荣耀如昙花一现,范志毅的怒,这种无意识的、条件反射式发生的情绪,能把他暂时放回到某种荣耀感——或者说,某种他喜欢的感觉——之中。套用一句加缪的话:从天狗星的角度看,贝克汉姆和齐达内也不过是昙花一现而已。我们做的很多事情,不是在寻找新的感觉,而是在试图找回曾经有过的感觉,所以跌入忘川,抹杀记忆,在许多有玄幻元素的故事里是对主角的一种终极惩罚;它很重,也很轻,国仇家恨之类耗尽一个人青春精血的东西,不过是大脑中一小块皮层执拗的游戏。 在姚明、刘翔等文雅且阳光的体育明星出现之前,上海人承认范志毅是城市的某种精神象征,哪怕这个人面对话筒,连说一句整话的能力都没有。对于九十年代,得到政策支援后大兴土木的上海而言,范志毅的急躁、感性、粗鲁无文未必不是一个合适的象征,他让人感觉到上海凶悍的一面,狼性的一面。1995年的上海申花,拥有一位连门球都开不利落,却经常能扑出点球的格鲁吉亚门将,拥有一个深得人爱、却屡射不进的俄罗斯替补前锋,拥有一个除了球技,在哪方面都与范志毅对比强烈的19岁的祁宏。那是一个尚未摆脱业余的时期,在凶悍面前,灵气必须让路。 更何况是理性。范志毅在场上横冲直撞,身形活像一架木工台钳,那些时候,申思往往在板凳上枯坐。他在考虑些什么?他也是与范志毅相反的另一极,但与祁宏的男孩形象不同,申思早熟的理性气质,有时让人怀疑他是不是真的爱足球。真爱足球的人,长成范志毅这样就够了,不管他多么无知,他至少是无畏的,可是申思,他似乎过早地出现在了那支球队里,打个比方:就像在一支军队里塞进了一位军事作家。 我猜想,申思努力踢球,乃至后来从事教练,都是为了体验得更多——犹如军事作家浴血沙场,是为了得到第一手的写作资料。对他来说,增多比达到最好更加重要,在有意义的经验面前,殊死争夺最终到手的桂冠并不是那么重要。意义不会封锢在一尊冠军奖杯里,意义体现在有意识的行为之中。这是一种出于无望的努力,而大多数人都是带着希望生活的,他们会故意忽略“世事皆空”,而选择相信,只有拿到越来越多的荣誉和越来越高的工资,从事一项体育运动才有意义。 这绝不是如俗见所说,认为申思不事功利,只“享受足球”,不,他不在这个层面上活动。有时候,我怀疑他在尝试做一个加缪所说的“荒诞的人”。他只对自己感兴趣,他喜爱自己在每一刻的样子,而不是喜爱自己在别人眼里的样子;他也要快乐,却不需要显得很快乐。荒诞之人,是绝对的为自己而活的人,他审视自己的行动,排除其他的一切评判。申思入狱后,有位老记者写道:申思身上有忧郁的气质。他是从世俗的成败观出发发此议论的,他说,申思“怀才不遇”,未逢其时,屡屡与荣誉失之交臂,因此,他的“失足”尤显不幸。但我却觉得,申思的忧郁,他的若有所思,是他在投入地生活。 “我只对人是否能义无反顾地生活、硬是不愿意让步感兴趣。”加缪如是说。如果不是网络上流出的那幅照片——剃着光头、额扎红带申思和狱囚一起跳舞——我不会写这些东西,这张照片所附的新闻评语是“气色不错”和“表情诡异”,而众多留言者表示“悲哀”、“心痛”,潜台词是“一位优秀球员竟沦落至此”,但击中我的,是画面中的荒诞感——它似乎证实了我的猜想。想想看,如果那个人是范志毅,若能压下愠色,比划两下,撑到舞蹈结束就已很不错了,但那个人是申思,虽然只看到一瞬间的表情,可我相信他真的自始至终都在尽兴地起舞。 世人能接受疯子的理性,却听不惯健全的人疯狂的笑声。于是,小说家会塑造这样的人物:他们能在死刑台上欣赏套索的完美。这不是阿Q精神,也不是什么斯德哥尔摩效应;这些人,很奇特,他们忠实于所活的每一分钟,只求最多而不求最好。“局外人”在狱中的幸福感,是从这个角度来理解的。他们当然不是疯子,可他们做出的事,是抱有希望、打算一个一个达到自己的目标的人所无法理解的。 (2012年6月13日,辽宁沈阳,前国脚申思被判6年、祁宏、江津、李明(小)分别被判5年6个月,此外4人均被判处罚金50万元。供图。) 我回想申思在球场上与对手理论的场景,与裁判争辩的场景——历历在目,那真不是他该做的事,他并不在乎争辩的结果,至多,他只在乎自己在争辩结果出来之后的表现。范志毅动辄争辩,动辄咆哮,向对手,向裁判,元老赛上,裁判被他吓得跌跤——在范大将军的无意识里,那个过去的自己是最值得收藏的;申思恰恰相反,他一再丢掉过去的自己,就如同唐璜不停地爱上新的女人,却从来不试图在一个女人身上“找回”曾经在另一个女人身上体会到的快乐。 用这种方法来解释申思的受贿行为,大概不算替他开脱吧。为了活得更多而图个新鲜?还是真有金钱方面的急需?不管怎样,在服刑期间,至少有一刻,他成了一个演员——他仿佛吞了失忆之药一样,服刑之屈辱感,演出之被迫性,对罪人身份的意识……一概忘记了,他抛弃了有关自己本来面目的一切知识,深入到剧中人的生活之中。一个只对自己感兴趣的人,是会忘我的;一个对自己毫无意识的人,如范志毅,则走到哪里都带着一套名叫“我”的服装:他随时随地需要钻进去。 我说荒诞的人,无关乎荒诞的时代、“神奇的国度”云云,这里的荒诞,指的是在世界终极的冷漠面前认识到一切努力的无意义。正因此,这个人才会如此在乎每一时刻的感受。我想,申思将来若能回忆人生,没准可以写出一部最好的小说;如果有人上门来记录他的口述,他绝不会认为在狱中的那一段,是像人们说的那样,他“屈服”了,“接受改造”了,而且“表现良好”。他会说:啊,你说那次跳舞吗?没啥呀,我当时觉得很快乐呀! 听到话的人心想:看,多好的一个球员,蹲过监狱后彻底疯了。 (责任编辑: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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