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265-20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交易和配送的任何经营企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 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标 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0-19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2463-1990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3690-19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T 175519.1-1998 化学品安装资料表 第1 部分 内容和项目顺序 GB 17914-1999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5-1999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6-1999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J16-19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A 58-1993 剧毒物品名表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化学品 dangerous chemical GB 13690 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分为八类: a)爆炸品;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c)易燃液体;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f)毒害品;g)放射性物品;h)腐蚀品。 3.2 剧毒物品 hypertoxic GB 58 列入的物品。 3.3 禁忌物料 incinpatible inaterals 化学性质相低触来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GB 15603-1995 中3.4]。 3.4 隔离储存 segregated storage 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 道保持空间的储存方式[GB15603-1995 中 3.1]。 3.5 隔开储存 cut-off storage 在同一建筑物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禁忌物料分开的储存方式[BG 15603-1995 中 3.2]。 3.6 分离储存 detached storage 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的外部区域内的储存方式[GB 15603-1995 中3.3] 4 从业人员技术要求 4.1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 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从事经营活动。 4.2 企业业务经营人员应经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 4.3 经营剧毒物品企业的人员,除满足4.1、4.2 要求外,还应经过县级以上(含 县级)公安部门的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5 经营条件 5.1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应坐落在交通便利、便于疏散处。 5.2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的建筑物应符合GB J16 的要求。 5.3 从事危险化学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具备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消防 部门批准的专用危险品仓库(自有或租用)。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放在业务 经营场所。 5.4 零售业务只许经营除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 有生活设施。 得超过1t。 综喝性商场(含建材市场)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应有专柜存放。 品种存放量不能超过500kg,总质量不能超过2t。 隔开储存或分离储存等不同方式进行储存。 易燃易爆品消防安全经营许可证。 第5 章SDS 的内容和一般形式所规定的16 个项目的有关信息。 6 储运条件 6.1 仓储 a) 危险化学品仓库按其使用性质和经营规模分为三种类型:大型仓库(库房或 货场总面大于9000m2);中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在550m2~9000m2 之间); 小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小于550m2); b) 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选址在远离市区和居民区的当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和河流下游的地域; c) 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 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m; d) 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应设库区和生活区,两区之间应有2m 以上的实体围 墙,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距离不宜小于5m,并应满足围墙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 离要求; e) 大型仓库应符合本标准 f)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向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消防部门申领消防安全 储存许可证。 a) 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建筑应符合GB J16-1987 第4 章的要求; b) 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建筑屋架应根据所存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和危险等级采用木 结构、钢结构或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砌砖墙、石墙、混凝土墙及钢筋混凝土 墙; c) 库房门应为钛门或木质外包铁皮,采用外开式。设置高侧窗(剧毒物品仓库 的窗房应加高铁护栏); d) 毒害性、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易燃易爆性危险 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爆炸品应储存于一级轻顶耐火建筑内,低、 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应储存于一级耐 火建筑的库房内。 a)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GB 15603、GB 17901、GB 17915、 GB17916 的规定; b) 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产品标准,收货保管员应严格按GB190 的规定验收 内外标志、包装、容器等,并做到账、货、卡相符; c)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 存。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同库储存(见附录A); d)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8m, 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于小1.8m; e) 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做到一日两检, 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质量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 应及时通知货主或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解决; f)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有专职或兼职的危险化学品养护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的 技术养护、管理和监测工作; g) 各类危险化学品均应按其性质储存在适宜的温湿度内。 6.2 运输 的规定。 押运,防止被盗、丢失现象。 6.3 安全保证 a)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根据经营规模的大小设置、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 有消防水池、消防管网和消防栓等消防水源设施。大型危险物品仓库应设有专职 消防队,并配有消防车。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 放物品和杂物。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有专人管理,负责检查、保养、更新 和添置,确保完好有效。对于各种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b)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有避雷设施,并每年至少检测一次,使之安全有效; c) 对于易产生粉尘、蒸气、腐蚀性气体的库房,应使用密闭的防护措施,有爆 炸危险的库房应当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剧毒物品的库房还应安装机械通风排毒 设备; d)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有消防、治安报警装置。有供对报警、联络的通讯设备。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设有安全保卫组织。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有专职或义务消 防、警卫队伍。无论专职还是义务消防、警卫队伍,都应制定灭火预案并经常进 行消防演练。 a)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逐级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不 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b) 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应安装防火罩。机动车装卸货物后,不准在 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c)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 瓶车、铲车应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应装有防止火花 溅出的安全装置; d) 对剧毒物品的管理应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 双把锁、双本账; e)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a) 装卸毒害品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品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 置,防止包装破损,商品外溢。 作业人员应佩带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 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b) 装卸易燃易爆品人员应穿工作服,带手套、口罩等必需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 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各项操作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 装卸易燃液体须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钉鞋。大桶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桶装各种氧化剂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c) 装卸腐蚀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护目镜、胶皮手套、胶皮围裙等必需的防护用 具。 操作时,应轻搬轻放,严禁背负肩扛,防止磨擦震动和撞击。 不能使用沾染异物和能产生火花机具,作业现场须远离热源和火源。 d) 各类危险化学品分装、改装、开箱(桶)检查等应在库房外进行。 e) 在操作各类危险化学品时,企业应在经营店面和仓库,针对各类危险化学品 的性质,准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和制定急救预案。 7 废弃物处理 7.1 禁止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内堆积可燃性废弃物。 7.2 泄漏或渗漏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转移至安全区域。 7.3 按危险化学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 防止污染水源或环境。 8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8.1 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8.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由国家授权的部门统一制作、发放。 8.3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符合本标准第4、5、6、7 章的要求,并取得消防安 全许可证后,方可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申办营业执照。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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