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转载]《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的变化

 刘刘4615 2013-12-04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变换名称的会计科目

  和《小企业会计制度》比较,《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改换名称的会计科目主要有:库存现金(现金)、原材料(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长期债券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应交税费(应交税金)、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营业费用)、所得税费用(所得税)。(注:括号中的会计科目为原《小企业会计制度》设置的会计科目。)
尽管上述会计科目名称发生了变化,但这些会计科目的性质、结构和核算内容基本没有大的变化。个别科目核算范围扩大了:
周转材料:除了通常所说的“低值易耗品”外,还包括包装物、建筑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在库、在用、在摊明细科目,使核算更加清晰。
对于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在领用时按其成本计入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也可以根据总的可使用次数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
例①:购买一批低值易耗品,价值为1000元,采购入库,现金付款。
借:周转材料---在库     1000
贷:库存现金          1000
例②:该批周转材料领用时按其成本价直接计入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1000
贷:周转材料-在摊     1000
例③:购买一批包装材料,价值2000元,预计可以周转10次,本期周转了2次。
购买时:借:库存商品---在库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领用时:借:周转材料---在用     2000
贷:周转材料---在库   2000
摊销时:借:生产成本(或费用类) 400
贷:周转材料---在摊    400
营业税金及附加:除了包括以前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还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之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均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排污费。
不包括:税收滞纳金、与最终确认为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税费。
    销售费用:除了包括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商品维修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展览费等费用外,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不再计入所购商品成本,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新增加的会计科目
  与《小企业会计制度》比较,《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新增的会计科目主要有:应收股利应收股息预付账款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溢预收账款应付利息递延收益研发支出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等16个会计科目。
  (一)新增债权类会计科目
  属于新增债权类会计科目是:应收股利、应收股息、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科目实际上是在《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应收股息”会计科目分拆形成的。它通过《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应收股息”科目的明细科目转化成“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两个会计科目,其性质、结构和核算内容基本一致。
  “预付账款”科目则是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应收账款”会计科目拆出来的,是指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如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的购货款、租金以及外包工程的工程款等。
 (二)新增存货类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新增的存货会计科目主要有两个: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
小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原材料日常核算时,日常领用、发出原材料均按照计划成本记账;月末,计算本月领用,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并进行分摊,根据领用材料的用途计入生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从而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按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委托加工物资”、“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除委托外部加工发出材料可按照月初成本差异率计算外,应使用本月的实际差异率;月初成本差异率与本月成本差异率相差不大的,也可以按照月初成本差异率计算。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便变更。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