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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亮红灯”能进一步改善师德吗?·台州晚报

 窗前有树905 2013-12-05
 
教育部“亮红灯”能进一步改善师德吗?


  要让教师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真正做到为人师表,担当起“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神圣使命,靠“亮红灯”来规范职业道德行为不是根本性的做法,最重要的是依靠教师“不去闯”。

  ■汪军

  教育部日前研究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教师有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或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等10种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教师性侵、虐待学生,在招生、考试、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现实案例,教育部制定相关办法,向频频出现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亮红灯”。其实,有关教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早已有之,并且一直在不断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红灯”一直都亮着。

  然而近年来,“红灯”亮着,“闯红灯”的违章行为却屡见不鲜。要让教师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真正做到为人师表,担当起“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神圣使命,靠“亮红灯”来规范职业道德行为不是根本性的做法,最重要的是依靠教师“不去闯”。

  “不去闯”的一种情况是教师本身有“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意识,促成教师规范自己的职业道德行为,这是当今中国整个教育生态的主要方面;另一种情况则是依靠社会环境,让没有“人类灵魂工程师”意识的教师处在规范的职业道德行为氛围之中,从而进行养成和转化。

  教育生态的保护和维持必须依靠前者,同时,后者的情况也不容忽视。

  之所以出现一些“闯红灯”的现实案例,是因为一些政府部门对于教育的投入存在欠缺,导致教师队伍良莠不齐。如在学前教育阶段,不少幼儿园的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这为问题的产生留下隐患。试想:如果学前教育的教师队伍都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过硬,“失德”行为就不会出现。

  由于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衡,导致教师收入存在差距,这也为诸如“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此类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滋生了土壤。因此,从国家层面来说,这种“不去闯”就需要相关部门发挥职能,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同样,“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此类情况,也跟教师待遇有很大关联。

  良好的教育生态需要有“人类灵魂工程师”意识的教师来营建,更需要从国家层面做出规范,让有可能“闯红灯”的教师“不去闯”,自觉站在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安全线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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