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云水家人 2013-12-05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A-A+2013年12月5日06:56沈阳日报2 条评论

  决定免去:


  李宏吉的沈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    命:

  杨  丽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吴红专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素燕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韩志彤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  卉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姚  娜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四庭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东涛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边  锋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孔祥来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沈  莹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  倩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宋  宁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徐  扬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英玉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王银华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许海秋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孟  雷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侯爱红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周晓书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杨  珺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曹桂岩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海燕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周啟星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四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董丽君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  琳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  瑞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夏丹阳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免去其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

刘海波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隋显进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松海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士元、崔屹峰、白立昆、张利峰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吕月英的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  命:

  贾海洋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英珍、程  飞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  新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  去:

  孙志文、马宏达、魏  婷的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