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决定免去: 李宏吉的沈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 命: 杨 丽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吴红专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素燕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韩志彤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 卉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姚 娜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四庭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东涛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边 锋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孔祥来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沈 莹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 倩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宋 宁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徐 扬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英玉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王银华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许海秋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孟 雷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侯爱红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周晓书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杨 珺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曹桂岩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海燕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周啟星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四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董丽君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 琳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 瑞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夏丹阳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免去其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 刘海波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隋显进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松海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士元、崔屹峰、白立昆、张利峰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吕月英的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 命: 贾海洋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英珍、程 飞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 新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 去: 孙志文、马宏达、魏 婷的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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