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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考核抓落实 以绩效促实效

 指间飞歌 2013-12-06

以考核抓落实 以绩效促实效

2013.12.04 15:31
来源: 求是理论网     作者: 谌祥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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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考核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理念,通过机制创新推行的一种全新的考核形式。全面推行绩效考核机制是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是促进公安队伍科学发展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谷城县公安局以绩效考核为抓手,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加强领导,创新机制,真考实评,奖惩兑现,探索出了一条治安治警新路子,打造出了一块独具特色的新品牌。经验做法被湖北省纪委、省公安厅编发专题简报予以推介;部分公安系统内单位来考察学习;各级党政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实践中,主要立足解决一个问题(“干多干少、干与不干、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克服一种思想(怕触及民警利益、怕引起民警“窝里斗”的思想),坚持一个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真抓实考见效的原则),抓住一个关键(领导关键),加大创新落实力度。经过探索,收到了“工作不断争先进位,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队伍活力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的良好效果。

  科学设置考核体系,促进“跳起来摸高”。科学的考核体系具有鲜明的导向性。在设置考核目标时,始终注重围绕“工作创先进、个人争优秀、系统争一流”的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完善考核细则。科学界定考核对象。按照工作侧重点的不同,划分综合单位、业务大队、派出所三个赛区,使每个赛区里具有可比性。实行两级考核,即县公安局考核二级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二级单位考核班子成员及民警。实际操作中对人员较少、工作内容相对单一的单位实行统一制定考核目标、统一考核;人员多、工作内容相对复杂的单位实行分块制定考核目标,块与块之间、块内民警之间进行考核评比。科学设定考核项目。对二级单位考核中分否决目标、特定目标和加分项目三大块。否决目标,即约束性指标,严防重大案事件惊天地,严防队伍出现大丑恶,严防网上出现大炒作;特定目标,即指令性指标,分队伍建设、纪律作风、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主要业务工作、财务管理等六项内容;加分项目,即激励性指标,主要包括创新实践、评比表彰、争先进位等内容。二级单位考核民警,由各单位自行制定考核内容,突出能用、实用、管用,充分发挥二级单位的主观能动性。科学配置考核分值。各项工作按照重要性、工作量的大小配置考核分值,如在考核中,队伍建设、纪律作风、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主要业务工作、财务管理考核分值分布为1:1:2:2.5:3:0.5。对发生一票否决情况的一次扣30分,有加分事项的在考核总分中加分。

  严格考核程序管理,推动“扑下去干事”。坚持分类考核、规范流程、阳光操作三者有机统一,确保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不摆样子,取得实在效果。分类负责促真考。考核实行明确责任分工,政工 、纪委、法制等部门分别考核队伍建设、纪律作风、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考核结果由县公安局局“考核办”汇总,以此促进考核单位督办、落实。规范流程促真考。考核重点把握考核情况汇总、上网公示核对、局党委研究、下发情况通报“四个关键环节”,实行每月一考,考核以上级重点工作通报、县局日常工作通报和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信息数据为主要依据,督促单位和民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阳光公示促真考。每月将考核结果在各二级单位公示栏中公示,每季度对各二级单位考核情况进行一次研判,制发绩效考核情况通报,督促各单位完善考核、落实到位。

  强化考核结果挂钩,激发“跑起来争先”。坚持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单位奖励及民警经济利益、政治待遇挂钩,形成干好多得、干好多奖的良好风气。考核结果与单位奖励挂钩。根据考核中各单位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实行以奖代补,每半年一兑现。仅2012年,县公安局根据考核结果向基层实战单位拨发办案业务奖励经费120万元,加强基层单位经费保障,调动基层单位工作积极性。每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各赛区一、二、三名分别奖工作经费5000元、4000元、3000元。考核结果与民警绩效挂钩。将民警人均每月600元的值勤津贴和加班补贴拿出来进行绩效考核,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一律不予发放。实践中,民警月绩效工资最高与最低相差1000元以上,真正体现多劳多得、干好多得,少劳少得、干差少得,不劳不得。考核结果与政治待遇挂钩。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单位评先受奖、公务员考核评定、提拔任用的直接依据。考核前三名的单位先进个人比例为20%,中间名次的单位先进个人比例为15%,考核后三名的单位先进个人比例为10%,先进个人不再由各单位推荐,根据各单位每月上报的绩效考核结果直接确定。考核居末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县公安工作大会上作检讨,连续两年考核居末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

  提升考核效能作用,实现“大踏步前进”。通过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全县公安系统呈现出百舸争流、质效并进的良好态势。队伍建设大提速。绩效考核结果与民警个人利益、单位团体利益、单位主要负责人利益挂钩,将单位负责人、民警个人与单位团体紧紧捆绑在一起,有效增强了单位凝聚力和整体战斗力。民警作风大转变。通过绩效考核,奖优罚劣,拉开差距,增强了民警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形成了“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更不一样”的良好工作氛围,把“要我干”变成“我要干”和“我要干好”。公安工作大提质。通过考在平时,督促干在平时,每月前进一小步,每年前进一大步。通过奖优罚劣,激励创先争优,各项工作争先进,全面工作上水平。

  (作者系谷城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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