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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纪委出台《委厅机关和省直派驻(派出) 机构干部选拔选调录用标准和程序实施办法》

 徐徐读书 2013-12-09
贵州省纪委出台《委厅机关和省直派驻(派出) 机构干部选拔选调录用标准和程序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日期:2013-11-28字号:[ ] 

  为进一步规范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和省直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选拔、选调、录用标准和程序,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把好入口关,根据中央纪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3年10月,贵州省纪委印发《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和省直派驻(派出)机构干部选拔选调录用标准和程序实施办法》,对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和省直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选用干部提出要求。

  严格坚持科学选人原则,树立正确导向。一是坚持严格选用纪检监察干部,按照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特点和实际需要,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较强工作能力的干部选用到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和省直派驻(派出)机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三是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纪检监察干部选用长效机制。

  严格坚持科学选人标准,注重优化结构。注重干部工作经历和专业知识要求。选用到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和省直派驻(派出)机构工作的干部,要求具备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应文化水平和经济、法律、审计等专业知识,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与拟任职位相适应。

  加强对选拔选调录用工作的领导监督

  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和省直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选拔选调录用工作在省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干部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遵守干部选拔选调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程序。加强对派驻(派出)机构纪检监察干部选拔选调录用的管理,对派驻(派出)机构和驻在部门违反有关选拔选调录用规定和程序的,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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