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1952年,东莞县人民银行遵循第一届全国农村金融会议提出的自下而上广泛组织农村信用合作工作的决议,成立麻涌经济作物区的六坊、新基、南洲、鸥搓、搓窖,虎门的大宁,寮步的良边和万顷沙的顺安八个信用互助组。 l??1953年10月,新基信用组升格为信用社,是我市最先成立的信用合作社,也是继东莞县人民银行成立后的全县第一家金融机构。 l??1954年县支行集中力量开展建社工作,全县共有102个信用社和2个信用组,建社的乡数占全县总乡数46%,有社(组)员33,651户,共收股金71,199万元(旧币),初步形成了为农村生产服务的社会主义性质金融网络。 l??1955年,我县信用合作社发展到173个。 l??1956年,全县共建立228个信用社,实现了乡乡有信用社机构。 l??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按照中央“两放、三统、一包”的原则,县支行于 l??1959年6月,下放的营业所被全部收回,并明确信用社仍归县人民银行领导。 l??1962年至1963年,全县各人民公社、信用社先后改组为以人民公社为单位的信用合作社,既是管理机构,又办具体业务,实行统一核算。 l??1968年文革期间,部分信用合作社被撤消,信用分社下放给大队自行核算。 l??1973年,全面恢复以人民公社为单位的信用合作社和合作社统一核算制度。 l??1985年,为加强对信用社的领导,成立东莞县信用联社。 l??1987年底,全市共有镇级独立核算单位32个、乡级独立核算单位32个;非独立核算的分社485个、站18个、储蓄所57个,共有机构595个,遍布东莞城乡。 l??1993年根据《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3】91号),农村信用社逐渐从农业银行分离出来。 l??1995年实行农行、信用社分门办公。 l?? l 1999年,成立外汇业务筹备组,开办外币储蓄存款业务。 l 2001年,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开通国际结算、结售汇等8项国际业务,成为继深圳农信社之后,全国第二家经营国际业务的农信社。 l 2003年8月,正式对外发行信通卡,多次获得中国银联颁发的“年度区域性成员机构跨行交易贡献奖”、“年度区域性成员机构风险控制奖”以及 “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杰出贡献奖”等奖项。 l 2004年6月,作为全省农信社改革的两个试点地区之一,率先启动统一法人体制改革,彻底解决了旧有体制下产权不明,约束不力,经营分散的弊端,促进东莞农信社进一步明晰产权、完善治理、整合资源、严密内控、提升服务。 l 2004年底,东莞农信社成功募集股金17.8亿元; l 2007年,成功兑付中国人民银行专项票据7.06亿元。中国人民银行专项票据是国家帮助农信社化解历史包袱的重要举措,它既是国家对农信社的扶持政策,也是对农信社统一法人体制改革的全面考核和检验。中国人民银行专项票据的成功兑付,充分体现了上级部门对东莞农信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等工作的充分肯定。 l 2008年,资产总额达到964亿元,资产规模、主要经营指标接近国内中型银行机构水平,存贷款总量自96年以来连续12年居东莞市银行业首位。 l 2009年6月,成立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正式启动改制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的相关工作。 截至2012年末,东莞农商行资产总额达到1715亿元(按合并报表口径),各项本外币存款余额1415亿元,贷款余额842亿元,不良贷款比例0.94%,拨备覆盖率379.88%;资本充足率达到16.19%,远高于8%的监管标准;2012年实现拨备前利润38.23亿元(按合并报表口径),净利润28.71亿元(按合并报表口径),盈利水平创历史新高。 根据英国《银行家》统计,按一级资本来计算,2011年东莞农商行位居全球银行业500强(第448位)、中国银行业50强(第38位); 连续两年被广东省政府授予金融创新奖;被东莞市人民政府授予“2011年度东莞市政府质量奖”、“金融创新”先进单位、“融资支持”一等奖,被认定为东莞市第一批大企业(集团)培育企业、民营企业50强。2012年纳税11.13亿元,连续3年居东莞市民营企业纳税第一名。 2010—2012年间,东莞农商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已经分别在惠州市仲恺区、云浮市新兴县、东莞市大朗镇、广西贺州八步区设立了4家村镇银行。未来,东莞农商银行将全面推进“业务发展、科技农商、核心人才、法人治理、品牌营销、风险管理、跨区经营及上市、企业文化”八大战略发展规划,做实做强现代支农银行、中小企业银行、绿色环保银行、服务社区银行四大特色品牌,以金融科技、金融产业、金融创新、金融人才、金融风控、金融文化为着力点,启动实施东莞农商银行第三次转型升级,坚定向具有上市品牌的现代创新型商业银行目标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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