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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汇报材料

 书缘人生 2013-12-12

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汇报材料

 

一、会议概况

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于2004267日在福州西湖宾馆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03年环保工作,部署2004年环保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围绕发展,真抓实干,再创环保工作新业绩。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黄小晶到会作了重要讲话,省环保局李在明局长作了《围绕发展,真抓实干,再创环境保护新业绩》的主题报告,省环保局纪检组组长叶德文对纪检监察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二、会议主要精神

2003年全省环保工作情况。一是坚持围绕经济抓环保、抓好环保促发展,环保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工业污染治理成果继续得到巩固,医疗废物废水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有所加强,清理整顿专项环保行动成效比较明显,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继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有新的进展。二是坚持推进环保系统基础建设,执法监管能力得到增强。实施全省环保监测体系工程建设,89个监测站有67个已通过了计量认证,构建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环保法制建设,重视环境科技环境宣教工作。三是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环保队伍作风有所改进、精神面貌有所改善、工作合力有所增强、工作责任有所强化、工作成效有所提高。

2004年全省环保工作的目标任务。

我省近期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是:到2005年,全省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90%以上的主要水源水质达到功能分区的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空气质量按功能分区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6%以上,近岸海域的水质达到环境功能区划的标准;环境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基本形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小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以上,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三、会议贯彻意见:

()理清环保工作思路

1、要树立正确的县情观。突出发展第一要务,把思想统一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上来,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经济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对新时期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始终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把主要精力集聚到围绕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上来,着力维护我县日益浓厚的谋发展、议发展、抓发展、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2、要树立正确的环境观。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如果把经济发展建立在牺牲环境、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代价上,这种发展是无序的和不可持续的。要充分认识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贯穿于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

3、要牢固树立服务观,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服务发展。要始终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立足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主动提供服务,最大限度地简化程序,最优质地提供服务,努力提高审批项目的效率,促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4、要积极推动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上规模、上水平。切实把好源头关,坚决杜绝新扩改项目出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现象;认真抓好限期限产治理,落实限期限产治理计划,明确限期限产治理要求,促进企业在限期内做到达标排放;落实经济结构调整要求,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加强与经济综合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淘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生产方式落后、环境污染严重、能耗物耗高的产品和设备,腾出环境容量、支持重点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积极支持发展技术水平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环境保护产业,促进企业节能、减污、增效,充实产品“绿色”含量,使企业获得走向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5、要把着眼点放在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上来。环境质量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要坚持把改善环境质量状况、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环保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千方百计解难事,满腔热情办好事,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状况,保障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一方面,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定期分析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规律,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支持,促进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一方面,从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环境问题入手,尽心竭力地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群众生活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

()明确环保工作任务

1、落实县长环保目标责任书。行政领导环保目标责任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环保工作制度。市政府将于近期组织对20022003两年县(市、区)环保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我们要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各项任务的完成。

2、进一步简化程序。坚持不懈地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巩固和扩大审批审核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改进审批方式。属应编制报告书的可改为编制报告表,属应编制报告表的可改为填报登记表。

3、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工作时限,千方百计缩短审批时限,不得擅自增加审批环节、拖延审批时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等审批方式,方便基层和企业办事。特别是对已列入今年计划重点项目的环保审批,要提前介入,做到态度积极、严格把关、加快速度、服务到位、不留后遗症。

4、抓好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狠抓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我县畜禽养殖场禁建区的要求,禁建区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并严格监督医疗单位完善对医疗废物废水的处置,防止医疗“两废”入河,造成病源的传染和扩散。

5、做好“十一五”环境规划和城市环境规划。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理清思路,切实做好“十一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前期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我县“十五”环境规划的评估与补缺补漏。当前,要认真做好我县环境容量的重新核定,为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兴工争取留足较宽松的环境容量,防止县内环境容量被无偿外调或非法占用。

6、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坚持容量控制和总量控制相结合,严格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基本完成对全县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监督所有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稳定控制在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内。

7、加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省已把我县环境监测站列入今年全省环境监测体系二期工程建设。我们要及时配套相应资金,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并为争取后续补助资金打好基础。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做好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工作,配置应急监测车和相关仪器设备,提高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

8、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要加强《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知识宣传、培训,公布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环保执法水平。二是要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严格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及达标情况征收排污费。我县在排污费证收上,应做到可收可不收的,扶其发展一分不收;非收不可的,按低标准一分不少。

三、需要提请县政府解决的四个问题

1、人员编制经费问题。目前机构人员编制还是沿用20世纪90年代初环保局初建时期的编制,无论从环保工作的内涵和外延,还是监管范围及质与量都发生的重大变化,由于执法人员偏少,往往顾此失彼,不少股室出现单人股室,工作很难正常进行,尤其监测站人员缺少专业人员,请求按国家总局提出的规范化标准,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调整编制,监理人员达到10人,监测人员达到6人,以确保我县环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事业经费问题,国家及省、市财政与环保部门去年曾下达一系列文件,要求各级将环保部门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和执法成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目前,我县环保人员的经费还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核拨,所征收的排污费全额分级缴入国家、省、县三级国库。春季因企业生产投入较大,征收排污费十分艰难,因而,人员经费面临断炊。加上我县工业企业少、第三产业刚起步,征收的排污费总量亦少,按国家、省各10%分级上缴后,县里所剩的就更少,请求县政府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一并解决我局事业单位人员经费问题。

2、解决省环境监测体系二期工程建设配套费。我县监测站是全省没有通过计量认证的单位之一,我县已错过第一次补助时机,若再错过第二次补助机会,市政府下达的县长环保目标责任书今年将不能按期完成,我县用一年多争取来的项目和所进行的计量认证前期工作将前功尽弃。我县监测站虽然在200312月底已通过省专家组评审,但实验室缺少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省里不会发给计量认证证照。如果没有抓住全省监测体系二期工程建设这个契机,建好达标站,今后也得不到环境监测用房建设补助。由于我县排污收费总量少(年仅40余万元),除上缴国家、省各10%后,仅余下30余万元,即使财政全额返还,按目前财政管理体制,也只能勉强维持本局的日常运转。配套的20万元资金不论从数量还是从时间上都难予落实,恳请县政府解决配套资金20万元,确保省监测体系二期工程建设55万元器材落实到位。

3、环保执法费列入预算。环境行政执法需要大量的取样仪器及设备运用,且我县征缴的家数不少,但每家的征费额小,且还要三方五次做工作,征收排污费的工作量大,效率低,请求县政府将执法费按征收的排污费总额10%列入预算核拨,切实解决执法经费空缺问题,确保行政执法政正常开展。

4、土地问题。1993年县政府在东风段划拨土地一块给我局,作为环保用地,面积为2419.2平方米,地价按每平方米160元,总购地款为387092元,当时已付购地费16万元,尚欠227072元,19988204唐连惠县长、翁金明副县长曾作过专题批示,同意从县的土地出让金中出账抵扣所欠款额,但当时未落实。时至200312月底,除欠227072元本金外,累计欠息203336.16元,两项合计欠款额达430408.16元。我局经费拮据,根本无力偿还比款,请县政府协调解决;一是免除利息款203336.16元,政府拨23万元给国土局;二是维持并落实原县领导批示;三是在国土局上收条管之前,免除我局上述债务。请国土局为我局办理完土地权证,为我局监理、监测标准化建设解决办公用房打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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