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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禁忌(方言)

 老沔城人 2013-12-15


童年禁忌(方言)


    我的童年時代有著許多的趣事值得回憶,至今難忘!其中,大人教給孩子們日常生活中的種種禁忌覺得特別有意思。因為,這些禁忌,有些是忠告,有些則是勸誡,有些似乎是戲言,當然也有虔誠的迷信……不管怎麽說,它們一律沒有惡意,且都是善意的倡導,都是當地的民風民俗的提煉。
    禁忌是什麽?禁忌本是古代人們敬畏超自然力量或因為迷信觀念而采取的消極防範措施。它在古代社會生活中曾經起著法律一樣的規範與制約作用。到了今天,許多禁忌隨著人們對被禁物的神秘感和迷信觀念的消除,已經逐漸消亡,但仍有不少禁忌遺留下來了,並且影響著人們的生活。
    日常禁忌
  過新年掃院地從大門口開始往裏掃,忌由裏向外,怕把財氣掃出去。 
  住宅內忌栽楊樹、柳樹、桑樹,有“前不栽桑,後不種柳,當院不栽'鬼拍手’”之說(古代墳墓多栽楊樹,風刮楊樹葉,嘩嘩作響,意為鬼拍手)。 
  熬藥砂鍋忌主動歸還主家,如歸還需在砂鍋內放些糧粒之類的東西,近年來有放糖塊的。 
  忌產婦在娘家生孩子,有“寧叫家裏死口人,不叫血氣撲了門”之說。
    忌租房產嬰,但長年房客不限。 
  忌正月初一至初五烤饃,有“生活燒燒燎燎”(窮困)之嫌。 
  正月初一至初五,禁用刀剪,做針線。 
  產婦未彌月,忌上街,忌在鄰裏門前經過。
   忌別家的驢跑進自己家中,如發現,要剪一撮尾毛火燒解殃(視驢為鬼)。 
  忌別人放的風箏落到自己家宅,如發現,要請放風箏者到宅中放鞭解殃。 
  女孩子忌坐笤帚。 
  夜裏在露天端中藥一定要加蓋,以防“星星落到碗裏”。 
  一個葫蘆鋸作兩個面瓢,需將一個瓢送給別家用,自己全用有生子為禿頭之說。  

   結婚時忌孕婦接近,有“沖喜”嫌。 
  結婚時,忌寡婦近前、過門。 
  隔門檻不能遞孩子,迷信傳說孩子會成啞巴。 
  兒童正月不許剃頭,迷信傳說正月剃頭死舅。 
  小孩命中八字硬,必須認幹爹或認石碾做幹爹。 
  小孩不能晚上剃頭,晚上剃頭不是好征兆。
   走親戚看病人必須在上午去,忌下午晚上去。 
  打井不能讓婦女參加,否則不出水(實因打井作業時多裸體故也)。 
  小兒取名,不能重家族中和親戚中長輩名子的一個字。 
  已出嫁的閨女不能在娘家過春節。 
  身死異地者,曰外喪,屍體或棺柩不能進入家院(老人不限),有“冷骨不進宅”之說。 
  忌貓頭鷹叫,認為它一叫就要死人。 
  女孩子不吃軟殼雞蛋。 
  孕婦不能吃兔肉,認為吃兔肉生子易得豁子嘴。 
  女婿不能在嶽父家和妻子同床,有“女婿上床,家破人亡”之說。 
  建國後,隨著科學知識的普及,有迷信思想的人越來越少,多數禁忌不破自消,但仍有少數禁忌相傳至今。
    禁忌是因敬畏或迷信而采取的防範,也就是約定成俗的規矩。
    譬如:不要把尿屙到河裏,若是違背了菩薩要打屁股。其實不然,那時的飲用水都取自房前屋後的溝渠河塘,扒去水面上的浮物捧起來就喝,水很甜,比現在的礦泉水還要幹凈。即便是淘米洗菜、洗衣共用一池,也沒有什麽影響,因為,水池有自潔能力。但不能破壞它,而要從一點一滴做起,時時處處加以保護!
    再如:讀書娃不要把書墊在屁股頭坐,若是違背了是要害眼睛(患眼疾)的。啟迪的是孩童愛惜書本,尊重知識。
    又如:兒子伢不能偷看壇子(沔陽人稱小女孩為“壇子”,意即嫁人後,夫家經常送酒老丈人喝)解手,否則要長“挑針”。實際上是教育孩子不要偷窺,從小就要脫離低級趣味,做一個高尚的人。小時候,我們男孩子都不跟女孩子一塊玩,平常連話都不敢說,怕醜!若是和女生同坐一張課桌,就會用粉筆或是小刀在桌子上刻一道杠做分界線,雙方絕對不能過界。
    關於吃的禁忌更多。
    小時候,大人在生產隊勞動,小娃們要在家裏做飯、做家務事。做飯時,嘴不能去舔鍋鏟,否則就爛嘴丫、爛舌頭。按說,舔鍋鏟與爛嘴丫舌頭是沒有任何聯系的,可既成為一種禁忌,那只有是這些了:一是怕鍋鏟燙了舌頭、割了嘴巴,二是吃相不雅,像是從餓牢裏放出來的。
    裝鹽的罐子不能用水洗,會背時。當正在炒菜時鹽罐兒裏沒鹽了,這種情況的出現,說明大人料事不周,預示著其它事情的敗局,可能就是這個道理了。
    洗碗必須碗口朝上,不能將碗反扣著,因病人服藥後常將碗反扣在桌上。
    還有女孩碰了雀鳥蛋,燒的茶不好喝,這其中的道理就深奧了,我想是不是關系到孕育、生命吧?!
    還有,小娃子不能吃魚籽,吃了魚籽寫起字來手會發條(顫抖);小孩不能吃鱔魚,吃了鱔魚寫的字會像蚯鱔(蚯蚓)。長大後才知道,其實,是小孩子不明事理,大人們成年勞作,少有好菜下酒,這時候嘴巴再饞,也只能暗自吞涎水了。
    孩子畢竟是孩子,幼稚、單純,可愛,有些聽有些不聽,當耳邊風。我小時候吃飯時愛邊吃邊看書,大人會呵斥:“吃飯就吃飯,吃不言,睡不語!”。
    把算命先生喊瞎子,把腿腳不方便的人叫跛子,還有歪嘴、杠背、啞巴、麻子、熱包頭、獨眼龍、討米佬……也少不了大人的打罵。長大後才明白,這樣是對他人的羞辱,要不得!
    說起兒時的禁忌,真是五花八門,給我印象最深的是,不能打別的小孩的“撂嘎”(用大腿掃過別人的頭頂,含有胯下之辱),孩子們往往為這事大打出手,滾在一處,扭作一團。倘若在玩耍中不小心是被人打“撂嘎”,要站起來跳,一邊跳一邊喊:“跳跳長長,你不長我長”、“矮子矮,一肚子拐!”說是被人打了“撂嘎”不肯長。記得還有“蹦關”什麽的,也是這樣的。實在是有趣得很!
    小孩子六、七歲換牙齒,脫落的下牙要扔上屋頂,上牙扔到溝裏。至於夜晚不能照鏡子、梳頭記性不好、剪指甲,玩火潵尿(下漢口)……。這些都是白天做的事情,故孩子夜晚不宜。還有不能看雞下蛋,不撿熱窩蛋;推空磨子成啞巴;穿反了鞋子天下雨;戴夾帽生熱包;手指嫩南瓜、黃瓜,瓜要氣死;堂屋不能用竹掃帚掃,不利氣;屋裏打雨傘會成矮子;晚上睡覺腿子要伸長才長得高,手放在胸口上會發夢舔,姿勢只要不望天睡都行,有“匍龍側虎仰攤屍”之說;莫打墻上的壁蛇子(壁虎),免得它的尾巴絞耳朵;人吃五谷雜糧,大人放響屁,娃們聽了不準笑;小孩不準看殺豬、看死人、看生豬崽、下牛娃
    當然,過春節,大人對孩子交代的禁忌則更多。相傳沔城有個小孩是個“彈舌頭”,大年初一清早八早,家裏人準備洗了臉“出行”,這孩子邊拍手邊說:“爹爹死(洗)了喇媽死(洗),喇媽死(洗)了姆媽死(洗)……”孩子的媽媽一聽這話不對頭,就趕忙把洗臉水潑了。這孩子又笑著說:“拐了,都死(洗)不成了”!爹爹婆婆連誇媳婦:“這好,這好,把個破口話不好的兆頭扳過來了”!
    凡此種種。兒時的禁忌,在童年的腦海裏就像大海裏的珍珠、天上的星星,多得數不清。幾十年過來,只是對“用手指月亮要被月亮哥割耳朵”這一禁忌至今也沒搞明白。那時候小孩都爛過耳朵,我也沒有例外,全把這責任推給了天上的月亮哥……
    童年趣事讓人回味無窮,但心中的煩惱卻是無限。感謝時光老人,因為他把童年編成一本最純最真最美的書印在我們的心坎裏。時光如流,歲月不居,轉眼已入知天命之年,走過心路如歌的人生經歷,沈澱於心的是傳統的烙印、信敦的留痕,想起來,自己還算得上恪守本分、安身立命的一代人,老老實實的,沒有給社會帶來負面影響。苦思冥想這份德行,更多的是受到了兒時禁忌的熏染,每每想起這些,心中甚是寬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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