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第二十二中学 关于评选2013年市级三好和优干的办法 一、评选标准 (一)市级“三好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名列学校前100名。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4.近两年曾被评为学校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劳动,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3.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4.至少任职班委以上职务一学年,学生会干部优先,且表现突出,近两年曾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程序与要求 (一)由各级部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评选。 (二)评选推荐“三好”、“优干”应遵循以下程序: 各级部和班级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对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所起到的激励和推动作用,坚持公开、公正、民主、公示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和公示。 1.条件公示。政教处将“三好”、“优干”评选通知及条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布,各级部和班级将 “三好”、“优干”评选通知传达到每一个同学,保证评选的公证性和广泛性,认真组织评选。 2.班级初选。各班级在初评基础上,参照“评选条件”,由班委会差额提名,以全班无记名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的方式,推荐出一名候选人,于 3.级部选举。各级部主任收到候选人提名后,根据名额分配,组织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公布投票结果,务必于 4.汇总公示。 5.上报教育局。 牡丹区第二十二中学 2013年12月
附表2. 2013年各部“市三好优干”推荐表
附表1. 2013年各班“市三好优干”候选人初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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