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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城市化率的深层次分析

 洒家书馆 2013-12-16

    摘要:世界经济发展过程是工业化与城市化并进的过程。经济发展与城市化水平有一定的相关联系。在本文的分析中,中国统计资料计算得到的城市化水平相对于经济发展来说显得滞后,其中差异在于大量未能纳入统计资料的“农进城”就业人口的存在。只有将这部分隐性的人口也算为真正意义上城市化人。,才能真正显示事实上我国的人口城市化水平。本文认为人口城市化不应予以政策的限制,而应当配套以相关改革并适应经济规律的作用,真正达到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市化水平。 

   关键词:经济发展;经济水平;城市化水平 

    一、世界人口城市化趋势和我国的入口城市化水平分析 

   城市化是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社会历史进程,它是伴随工业化和现代化必然出现又反过来推进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历史过程。城市化的实质含义是:人类进入工业社会时代,社会经济发展开始了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渐下降、非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步上升的过程。与这种经济结构的变动相适应,出现了乡村人口比重逐渐降低,城镇人口比重稳步上升,居民点的物质面貌和人们的生活方式逐渐向城镇性质转化和强化的过程。因此,可以看出城市化水平最直接的反映指标就是人口城市化水平,国际上通常以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表示城市化水平。 

   城市化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随经济发展可分初期阶段、加速阶段和后期阶段等三个阶段。初期阶段主要特点是城市化水平低于30%,城镇人口增长缓慢,发展时期漫长。区域经济以第一产业为主导。加速阶段的特点是人日和经济活动迅速向城镇集聚,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大约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城市数量迅速增加.城市地域大幅度拓展并出现城市密集地区和大城市区连绵区;区域经济以第二产业为主导,第三产业的比重逐步上升,第一产业的比重持续下降。后期阶段时期,城市化水平达到60%~70%/以后,城镇人口比重的增长又趋缓慢甚至停滞,城乡差别几乎消除,区域空间一体化.并出现郊区化和逆城市化;第三产业逐步占居主导地位。 

   联合国人居中心发表《世界城市状况报告》,指出200年来,世界城市化趋势不断加快。1990年世界平均城市化水平为47%,发达国家平均城市化水平为75%,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为37%。据联合国人居中心预测世界城市化水平到2025年将达到61%。 

   当今世界城市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速度快于发达国家,经济最不发达国家的城市化速度最快。城市作为经济的带动点在经济发展加速时期极易吸引大量人口集中,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加速发展的现状势必影响到人口城市化率的急速提高。因此,总的来看,发达国家的人口城市化率相对比发展中国家高,但其增长速度却慢于城市化率较低的发展中国家。 

   我国的统计资料显示,按照城镇常住居民口径计算,我国目前城市化水平达到30%。20世纪70年代,城市化水平一直保持比较稳定,大约在17%到18%之间,80年代后,城市化水平快速提高,从1980年的19.4%提高到1990年的26.4%。90年代后继续保持比较快的增长率,到1999年达到30.9%。从1952年到1978年阶段我国城市化水平平均年提高0.21个百分点。从1978年到1999年阶段我国城市化水平平均年提高0.62个百分点,表现出一种加速状态。 

   但值得注意的是,数据所反映出的资料仅仅是出自正式统计资料计算的结果,而统计资料一般都以户籍资料等有记载的文件为标准对城乡人口进行统计。因此,这里依据统计资料计算出的结果只能反映出有文件记载的政策性人口转移,而对于更多的农村进入城镇打工者则仍没有确切的统计资料进行证实。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如城镇寻找工作的经济现象,从理论上分析,大多均已经脱离了土地作为其谋生的主要手段,而以非农业的方式获得收入,因此从事实上看,其已经脱离了农业,而成为城镇劳动力人口,因此这部分人员应该划分入城镇劳动力人口。所以,根据统计的数据资料计算得到的人日城市化率很可能低估了实际的人口城市化率水平。 

   二、根据其他国家数据对我国城市化率的理论推算 

   术文依照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工业化程度越高,因此城市化率水平相应更高的思路,建立各国城市化率与经济发展的回归关系。根据30个国家的经济水平数据和城市化率的数据,得到下面的结果。 

   假设城市化率为Y,人均GNP为X,用30个国家的样本数据进行回归处理。分别得到1980年、1990年、1995年、1998年的回归方程式。 

   1980年为:y=35.665+0.0045X 

   (8.54903)(6.662975) F=44.39524 R2=0.613234 

   1990年为:y=45.148+0.002X 

   (9.909593) (4.73699) F=22.43908 R2=0.444875 

   1995年为:y=47.948+0.0015X 

   (10.43773)(4.411439), F=19.46079 R2=0.410039 

   1998年为:y=48.454+0.0015X 

   (1.79789)(4.666583) F=21.777 R2=0.437491 

   可以看出,四个回归方程式都能有效通过检验。1980年、1990年、1995年、1998年四年度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城市化关系有一定的联系,说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城市化水平越来越高。同时,随着时间的推进,城市化水平的提高速度与经济发展的速度之间的弹性越来越小,也就是城市化速度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而逐渐放慢脚步。

   通过表2可以看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其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引起的城市化水平提高的幅度比较大,而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也就是对于经济较发达的国家而言,其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引起的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幅度比较低。这也印证了很多学者的经济发展到后期城市化速度放慢的观点。根据四个年度的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的回归方程式,我们可以估算相应的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分别对应的城市化率。 

   比较的结果表明,从世界各国的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应关系的角度分析,我国统计资料计算的城市化水平明显低于相应经济发展水平所应达到的水平。 

    三、对实际计算结果与推测结果间存在差异的分析 

   中国城市化的发展在1978-1984年,主要处于农村体制改革对城市化发展的推动为主的阶段。农村承包制实行后,失去了农活的大约2000万上山下乡的知青和干部返城,并在城中谋职。城乡集贸市场的开放,加强了城乡之间的物资和人员的交流,给城市带来大量有经营头脑的持农村户口的商贩,他们成为为数不少的城市流动人口,同时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带动了小城市的发展。1984—1992年,城市体制改革以城市化发展的拉动为主,之后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发展政策使得劳动密集型轻工业及乡镇企业得到了高速发展。这个阶段农村剩余劳动力人口的转移主要表现为乡镇企业对其的吸纳(就地转移模式)。20世纪90年代之后,乡镇企业发展减慢,吸纳能力下降,这个阶段则以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寻找就业机会为主(异地转移模式)。 

   应该说,农村剩余劳动力城市化的重要动因在于城乡经济差距和就业机会的可获得性。劳动力对于城镇就业的预期收入如果超过其在农村依靠土地取得的收入,并且在充分考虑及时找到就业岗位的概率后,就会作出向城镇转移的决定。尽管农民进城工作的岗位待遇与城市居民存在差距,但无可否认其已经事实上构成了对于城市的部分劳动力市场的必要补充,并不断强化其地位。 

   前文对于统计资料进行的分析表明我国目前的城市化水平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的适应程度较低。并且很多学者的观点也认为相对于其他国家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对应关系来看,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与所对应的城市化水平相比仍然比较滞后。笔者分析认为,中国事实上的人口城市化率水平应当比统计数据反映的要高,主要原因还是在于隐性的人口城市化问题的存在,即那些实际已经脱离了农业,进入到城镇就业方式中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没有完全能够在统计意义上转化为城镇人口。 

   因此要了解我国事实上的人口城市化率水平则可以对统计资料计算出的人口城市化率进行补充,那么就需要估计隐性的人口城市化状况。对转移人口的估计,没有比较完整的统计资料来证实,只能依靠一些调查的结果来分析估计。 

   (1)根据胡英的“统计研究人员据九五人口发展数据推算”一文①(胡英,2002),从1982年到2000年的近20年,农村向城镇转移的人口估计为2.05亿人。其中,20世纪80年代约为6510万人,年均814万人。90年代约为1.4亿人,年均1400万人。“九五”时期,从农村向城镇转移的人口超过了1亿人,年均近2100万人,明显多于“八五”时期。在过去的10年间,我国有6790万人口实现了户口的“农转非”,与同期从农村向城镇转移的1.4亿人口相比,户口“农转非”明显滞后于人口“农进城”。以20年中农村向城镇转移的2.05亿人口中有48.5%(6790÷14000=48.5%)的人口实现户口“农转非”来进行估计,那么有1.056亿(2.05×51.5%=1.056)人口是非户口转移的“农进城”,因此以1997年的人口12.36亿为例。1.056÷12.36=8.54%。8.54%的城市非户籍统计的隐性城市人口,与同期统计资料计算的城市化率相加,得到总体的城市化率则大约到38.44%。 

   (2)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人口就业和劳动力市场课题组对全国38个县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状况的调查得到的结果③表明农村劳动力中有31.5%的人口到乡镇企业就业,12%人口外出就业达到6个月以上。 

   以这个比例来对1997年数据进行推定,农村劳动力为49393万人,到乡镇企业就业劳动力为15558.8万人(49393×31.5%);外出就业6个月以上者为5927.2万人(49393×12%)。乡镇企业就业和外出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动力为21486万人。1997年全国人口为12.36亿。2.15÷12.36=17.39%。因此17.39%的人口为城市非户籍统计的隐性城市人口,如果与同期的中国统计资料计算的城市化率相加,得到总体的城市化率则大约到47.29%。基本能够与根据世界各国数据作出的模型所预测的城市化率符合。 

   (3)根据李静霞博士论文③(李静霞,2002)中的部分引用资料,20世纪8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累计吸纳1亿左右的农业劳动力就业,形成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以异地劳动力流动为主要流动方式的90年代每年外出农业劳动力在7000万人左右,其中4000多万人进入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务工经商,这里假设4000多万劳动力是比较固定的稳定在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务工经商的数量。因此,从以上数字的推断,仍然以1997年为例,1.4亿人口从就业本质上已经脱离了农业为基础的谋生方式。因此得到这部分隐性城市化人口的城市化率为11.33%(1.4÷12.36),与同期统计资料表示的城市化率综合得到的结果为40.33%。 

   根据以上三种大致估计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隐性城市人口占城镇统计人口的比重分别估计为28.56%,58.16%,37.89%,平均大致为41%左右。估计不能算是很精确,但能够大致说明这样一个问题,即根据世界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城市化率的关系分析,和我国的综合城市化率的估计,我国目前的隐性城市化人口归入正常城市化人口后,我国的城市化比例显得比较合理,相对来说,更加适应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因此,经济规律决定了这部分人口以事实上城镇就业者的身份出现属于合理现象。 

   分析的结果认为,作为脱离农业为就业基础的,已经转变为实际从事非农业基础的“农转城”劳动力,其在事实上实现了产业转移,经济行为的实质和其部分家人的经济联系也已大部并入了城市体系。从城市的起源和二元经济理论分析来看,他们都应作为城市人口看待。并且,从流动原因和就业情况来看,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符合生产要素集中使用的原则,并与城市作为带动经济发展的凝聚功能相符合,使得城市能够发挥劳动要素的集中作用,提高生产力,这种转移符合经济规律,构成了城市化的必然组成部分。而我国目前以城市户籍制度为基础和依据的统计体系,不能够完全反映经济规律的内在需要,而更多体现为一种政权力量,因此,从客观经济标准和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来看,与之不符合的上层建筑应当调整,因此在相关政策的调整过程中需要注意经济规律自身作用的效果。在最近的经济实践中,可以发现有一定的相关政策调整的趋势,如有些地区开始考虑对户籍制度及与城镇户籍相联系的社会保障政策等进行改革。笔者认为在城市化过程中,不能盲目呼吁加速城市化比重的提高,而是应该在相关制度进行同步调整,顺应实际的城市化需要,才能真正的达到比较合理的适应我国具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状况的城市化水平。

    

       表1 城乡人口构成情况 

 ┌──┬────┬───────┬───────┐

 │年份│总人口数│市镇总人口  │乡村总人口  │

 │  │    ├───┬───┼───┬───┤

 │  │    │人口数│比重%│人口数│比重%│

 ├──┼────┼───┼───┼───┼───┤

 │1952│57482  │7163 │12.5 │50319 │87.5 │

 ├──┼────┼───┼───┼───┼───┤

 │1962│67295  │11659 │17.3 │55636 │82.7 │

 ├──┼────┼───┼───┼───┼───┤

 │1965│72538  │13045 │18.0 │59493 │82.0 │

 ├──┼────┼───┼───┼───┼───┤

 │1970│82992  │14424 │17.4 │68568 │82.6 │

 ├──┼────┼───┼───┼───┼───┤

 │1975│92420  │16030 │17.3 │76390 │82.7 │

 ├──┼────┼───┼───┼───┼───┤

 │1980│98705  │19140 │19.4 │79565 │80.6 │

 ├──┼────┼───┼───┼───┼───┤

 │1985│105851 │25094 │23.7 │80757 │76.3 │

 ├──┼────┼───┼───┼───┼───┤

 │1990│114333 │30191 │26.4 │84142 │73.6 │

 ├──┼────┼───┼───┼───┼───┤

 │1995│121121 │35174 │29.0 │85947 │71.0 │

 ├──┼────┼───┼───┼───┼───┤

 │1996│122389 │35950 │29.4 │86439 │70.6 │

 ├──┼────┼───┼───┼───┼───┤

 │1997│123626 │36989 │29.9 │86637 │70.1 │

 ├──┼────┼───┼───┼───┼───┤

 │1998│124810 │37942 │30.4 │86868 │69.6 │

 ├──┼────┼───┼───┼───┼───┤

 │1999│125909 │38892 │30.9 │87017 │69.1 │

 └──┴────┴───┴───┴───┴───┘

 

   表2 世界部分国家城市化率与人均GNP数据列表   (美元) 

 ┌─────┬─────────┬─────────┬─────────┬─────────┐

 │     │1980年      │1990年      │1995年      │1998年      │

 │     ├────┬────┼────┬────┼────┬────┼────┬────┤

 │     │城市化率│人均GNP │城市化率│人均GNP │城市化率│人均GNP │城市化率│人均GNP │

 ├─────┼────┼────┼────┼────┼────┼────┼────┼────┤

 │中国   │19.6  │220   │27.4  │320   │29.7  │520   │31.1  │750   │

 ├─────┼────┼────┼────┼────┼────┼────┼────┼────┤

 │孟加拉国 │14.4  │210   │19.3  │280   │21.8  │330   │23.4  │350   │

 ├─────┼────┼────┼────┼────┼────┼────┼────┼────┤

 │印度   │23.1  │270   │25.5  │400   │26.8  │390   │27.8  │440   │

 ├─────┼────┼────┼────┼────┼────┼────┼────┼────┤

 │印度尼西亚│22.2  │500   │30.6  │620   │35.6  │990   │38.8  │640   │

 ├─────┼────┼────┼────┼────┼────┼────┼────┼────┤

 │伊朗   │49.6  │2250  │56.3  │2590  │59.0  │1300  │60.6  │1650  │

 ├─────┼────┼────┼────┼────┼────┼────┼────┼────┤

 │以色列  │88.6  │5350  │90.3  │10860  │90.7  │14810  │91.0  │16180  │

 ├─────┼────┼────┼────┼────┼────┼────┼────┼────┤

 │日本   │76.2  │10390  │77.4  │26400  │78.1  │39720  │78.5  │32350  │

 ├─────┼────┼────┼────┼────┼────┼────┼────┼────┤

 │韩国   │56.9  │1750  │73.8  │5770  │78.2  │10240  │80.4  │8600  │

 ├─────┼────┼────┼────┼────┼────┼────┼────┼────┤

 │马来西亚 │42.O  │1800  │49.8  │2330  │53.7  │3890  │55.9  │3670  │

 ├─────┼────┼────┼────┼────┼────┼────┼────┼────┤

 │巴基斯坦 │28.1  │300   │31.9  │400   │34.3  │480   │35.9  │470   │

 ├─────┼────┼────┼────┼────┼────┼────┼────┼────┤

 │菲律宾  │ 37.5 │690   │48.8  │730   │54.0  │1010  │56.8  │1050  │

 ├─────┼────┼────┼────┼────┼────┼────┼────┼────┤

 │斯里兰卡 │21.6  │280   │21.3  │470   │22.1  │700   │23.0  │810   │

 ├─────┼────┼────┼────┼────┼────┼────┼────┼────┤

 │泰国   │17.0  │720   │18.7  │1520  │20.0  │2710  │21.0  │2160  │

 ├─────┼────┼────┼────┼────┼────┼────┼────┼────┤

 │土耳其  │43.8  │1940  │61.2  │2280  │69.2  │2810  │72.9  │3160  │

 ├─────┼────┼────┼────┼────┼────┼────┼────┼────┤

 │埃及   │43.8  │520   │44.1  │810   │44.4  │980   │44.9  │1290  │

 ├─────┼────┼────┼────┼────┼────┼────┼────┼────┤

 │尼日利亚 │26.9  │71O   │35.0  │270   │39.5  │210   │42.2  │300   │

 ├─────┼────┼────┼────┼────┼────┼────┼────┼────┤

 │南非   │48.1  │2540  │48.8  │2890  │49.3  │3740  │52.9  │3310  │

 ├─────┼────┼────┼────┼────┼────┼────┼────┼────┤

 │加拿大  │75.7  │11150  │76.6  │19790  │76.7  │19640  │76.9  │19170  │

 ├─────┼────┼────┼────┼────┼────┼────┼────┼────┤

 │墨西哥  │66.3  │2640  │72.5  │2830  │73.4  │4190  │74.0  │3840  │

 ├─────┼────┼────┼────┼────┼────┼────┼────┼────┤

 │美国   │73.7  │12850  │75.2  │22660  │76.1  │27520  │76.8  │29240  │

 ├─────┼────┼────┼────┼────┼────┼────┼────┼────┤

 │阿根廷  │82.9  │2940  │86.5  │3130  │88.4  │7400  │89.3  │8030  │

 ├─────┼────┼────┼────┼────┼────┼────┼────┼────┤

 │巴西   │66.2  │2190  │ 74.7 │2670  │78.4  │3700  │80.1  │4630  │

 ├─────┼────┼────┼────┼────┼────┼────┼────┼────┤

 │委内瑞拉 │79.4  │4340  │84.O  │2700  │85.5  │3040  │86.3  │3530  │

 ├─────┼────┼────┼────┼────┼────┼────┼────┼────┤

 │法国   │73.3  │12400  │74.0  │19250  │74.7  │24290  │75.2  │24210  │

 ├─────┼────┼────┼────┼────┼────┼────┼────┼────┤

 │意大利  │66.6  │7900  │66.7  │17400  │66.6  │18970  │66.8  │20090  │

 ├─────┼────┼────┼────┼────┼────┼────┼────┼────┤

 │荷兰   │88.4  │12980  │88.7  │18120  │89.0  │24070  │89.2  │24780  │

 ├─────┼────┼────┼────┼────┼────┼────┼────┼────┤

 │西班牙  │72.8  │5740  │75.4  │11220  │76.5  │14380  │ 77.2 │14100  │

 ├─────┼────┼────┼────┼────┼────┼────┼────┼────┤

 │英国   │88.8  │8580  │89.1  │16130  │89.2  │1871O  │89.4  │2141O  │

 ├─────┼────┼────┼────┼────┼────┼────┼────┼────┤

 │澳大利亚 │85.8  │11270  │85.1  │16930  │84.7  │19200  │ 84.7 │20640  │

 ├─────┼────┼────┼────┼────┼────┼────┼────┼────┤

 │新西兰  │83.8  │7380  │84.7  │12410  │85.3  │14240  │ 85.6 │14600  │

 └─────┴────┴────┴────┴────┴────┴────┴────┴────┘

 

   表3 四个年度回归方程分别估计中国相应GNP水平下的城市化率水平 

 ┌────────────────┬──────┬─────┬──────┬──────┐

 │                │1980年   │1990年  │1995年   │1998年   │

 

 ├────────────────┼──────┼─────┼──────┼──────┤

 │中国人均CNP(美元)       │220     │320    │520     │750     │

 ├────────────────┼──────┼─────┼──────┼──────┤

 │中国统计资料计算        │19.6%   │27.4%  │29.7 %   │31.1%   │

 │ 实际城市化率         │      │     │      │      │

 ├────────────────┼──────┼─────┼──────┼──────┤

 │根据1980年世界城市化率与    │36.655%  │37.105% │38.005%  │39.04%   │

 │经济发展水平回归模拟方程    │      │     │      │      │

 │  计算相应城市化率      │      │     │      │      │

 ├────────────────┼──────┼─────┼──────┼──────┤

 │根据1990年世界城市化率与    │45.588%  │45.788% │46.188%  │46.648%  │

 │经济发展水平回归模拟方程    │      │     │      │      │

 │  计算相应城市化率      │      │     │      │      │

 ├────────────────┼──────┼─────┼──────┼──────┤

 │    根据1995年世界城市化率与│48.278%  │48.428% │48.728%  │49.073%  │

 │    经济发展水平回归模拟方程│      │     │      │      │

 │ 计算相应城市化率       │      │     │      │      │

 ├────────────────┼──────┼─────┼──────┼──────┤

 │根据1998年世界城市化率与    │48.784%  │48.934% │49.234%   │49.579%  │

 │经济发展水平回归模拟方程    │      │     │      │      │

 │  计算相应城市化率      │      │     │      │      │ 

    作者:信春霞 来源: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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