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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情况判断是否输液

 老老树皮 2013-12-16

  面对输液,人们一直都挺矛盾,有时觉得不打吊针病难好,而有时又觉得“能吃药不打针,能肌注不静脉”。到底哪些时候该输液,输液的时间、速度等又会对药效产生什么影响呢?

  一般,在无法采用口服和肌注时,才应选择输液。具体可以根据以下三种情况来判别。

  第一是根据病情的需要,急症、重症该输液就输液。比如说发烧,体温超过39℃甚至40℃,就应该选择输液,因腹泻、呕吐、出血等严重脱水或休克的患者,需要通过输液达到纠正水和电解质失调、维持酸碱平衡、增加循环血量,维持血压等目的。

  第二是根据药物性质,有些药不能肌内注射,所以只能用静脉注射的方式。比如治疗肿瘤的化疗药物,有些会导致组织溃疡、坏死,因此必须中心静脉给药;比如脂肪乳等“营养药”,因为给药量很大,不可能通过肌内注射实现,补液也是如此;还有临床上常用的维生素C,刺激性也较大,会腐蚀肌肉,一般会采用静脉注射。

  第三是根据患者的病情,比如对于昏迷的病人,无法口服药品,因此只能采用静脉注射。(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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