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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的“发物”和忌食

 中秋晓明 2013-12-19

1.动火“发物” 如烟、酒、葱、蒜、韭菜、狗肉、羊肉、油炸食品、卤制品等,这些食物能助热动火,伤津劫液,发热口渴,大便秘结之人不宜食用。

2.动风“发物” 如虾、蟹、鹅肉、鸡蛋、椿芽等,患有荨麻疹、湿疹、中风等疾病者不宜食用。

3.助湿“发物” 如饴糖、糯米、猪肉、面食等,具有肥甘黏腻之性,患有湿热、黄疸、痢疾等疾病者应忌食。

4.积冷“发物” 如冬瓜、四季豆、莴笋、柿子等,多具有寒凉润利之性,能伤阳生寒,脾胃虚弱者要慎食,过食会导致胃寒冷痛,肠鸣腹泻。

5.动血“发物” 如白酒、胡椒、羊肉等,具有辛热入血,动血伤络,迫血外溢之性,凡是月经过多、皮下出血、尿血等患者,应当忌食。

6.滞气“发物” 如大豆、芡实、莲子、芋头、红薯等,具有滞涩阻气,难以运化之性,腹胀、积食者应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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