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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11

 wyh1007 2013-12-30
  
 
《台州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11-2020)》 
一、主要规划内容
(一)总则
规划范围为《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范围,总面积为165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近期2011—2015年,远期2016—2020年。
规划目标:
当遭受多遇地震(小震)影响时,城市工程设施基本不受影响,城市经济和社会生活保持正常运行。
当遭受设防烈度地震(中震)影响时,城市生命线工程基本不受影响,城市中只有丁类建筑和小部分丙类建筑发生破坏,造成少量人员伤亡,城市经济和社会生活仅受轻微影响。
当遭受罕遇地震(大震)影响时,城市骨干生命线工程基本不受影响,城市重要工程不发生中等以上破坏,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城市能主要依靠自身力量进行救灾。
(二)防震篇
1、城市用地抗震适宜性分区
通过对钻孔资料、地貌、工程地质、场地分类、砂土液化、软土震陷和抗震地段等因素的综合评价,将台州规划区内的场地划分为抗震适宜和抗震较适宜地段。其中规划区场地绝大部分属于较适宜区域,在山体周边的山前坡积区有少部分适宜区域。
2、中心城区抗震防灾策略
根据规划区地形地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规划区的抗震防灾策略为:
加快城中村改造,提高城市整体抗震能力;增强骨干生命线系统抗震能力,构建城市抗震防灾骨架;加强区内应急避难场所和避震疏散通道建设,建立城市避震疏散体系;整合、完善、充实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强有力的震后应急救援体系。
(三)抗震篇
抗震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城市生命线和地震次生灾害源的抗震防灾。
1、行政办公建筑
安排对台州市政府、椒江区政府、黄岩区政府和路桥区政府办公楼的抗震鉴定工作,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措施,保证三栋办公楼具有新建乙类建筑抗震能力。
2、学校建筑
安排对规划区范围内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进行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并根据普查结论制定抗震加固改造规划。普查标准为不低于乙类建筑抗震能力。
逐步拆除规划区范围内129栋、约39275平方米砖木和其他结构形式的抗震性能较差的学校建筑。
逐步拆除或加固规划区学校中77栋既无构造柱、又无圈梁的砖混建筑。
3、一般建筑
分析区内不满足抗震要求的房屋估计有647.3万平方米,其中较严重的有52.9万平方米。急需抗震改造加固层次为52.9万平方米,近期抗震改造加固层次为197.3万平方米,逐步安排抗震加固层次为397.1万平方米。
4、交通系统
利用台州机场建立规划区震后救援快速通道。台州机场距离市中心较近,机场容量较大,抗震能力较强,对在震后发挥快速进入台州中心城区具有重要意义。
利用台州港建立规划区震后“最可靠”交通通道。水运是受地震影响相对较小的交通方式。台州市水运交通资源丰富,震后应充分利用。
利用甬台温高速公路等建立规划区震后对外交通主体。充分利用台州市境内丰富高速公路资源优势,将高速公路建设成为台州市震后应急交通的重要依仗。
利用道路的不同防灾功能,建立规划区震后交通骨架。赋予道路不同防灾功能,并据此进行建设,建立规划区震后交通系统骨架,提高交通系统整体抗震安全水平。
对城市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减少震后不必要交通流量。结合台州市特点,研究制定震后椒江—黄岩—路桥三部分的交通方案,并予以硬件和物资上保证,以减少震后不必要的人流和物流。
5、供电系统
由市应急办和市地震局牵头,督促台州市自来水公司、台州移动公司、台州联通公司、台州市各大医院等有关单位建设适当规模的应急电力供给能力,保障震后三天应急供电需要。
逐步安排对供电系统的建筑,包括变电站、主控制室、供电局大楼等进行全面的抗震鉴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应采取加固、改造措施。
6、供水系统
对现有管网中抗震能力较弱的管道进行抗震改造加固,提高抗震能力。根据分析,椒江区有9条,约10.5公里;黄岩区有9条,约42公里;路桥区有123条,约23.7公里。
7、供气系统
提高管道燃气的用户比例,加速淘汰罐装燃气的使用。同时,应特别重视老旧民房区的罐装燃气使用。提高新建管道抗震能力,增强供气系统抗震可靠性。
8、通信系统
成立由政府部门统一组织的、由各移动运营商具体负责实施的移动通信车保障物资库,震后试行统一调配,以便震后迅速恢复通信需求。各电信运营商应成立抢修救援队伍,并进行必要的地震相关业务培训,以保障震后应急救援的及时、有效开展。
9、消防系统
结合消防专项规划,加大消防站点的建设力度,提高消防站点的绝对数量和覆盖范围。应加大消防系统高层救援能力建设。积极培育社会消防力量并进行有效整合和培训,增强规划区总体应急救援力量。
10、医疗系统
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地震、建设主管部门配合,对规划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楼、住院楼等重要建筑进行抗震性能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安排抗震鉴定或加固改造。提高重要仪器设备抗震能力,保障医院震后急救功能。
11、粮食系统
建议根据人口分布情况,优化粮库布局,在保障供应安全的前提下减少粮库数量。应保证足够粮食储备。对粮库抗震能力进行普查,对抗震能力明显不足的粮库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四)避震篇
1、规划区需安排的固定避难人口为24.25万人。
2、本次规划共设置36处固定避难场所,其中包括中心避难场所2处,分中心避难场所3处,其它固定避难场所31处。有效避难面积44.5公顷,可容纳避难人口24.25万人。
3、救援通道主要有:台州路桥机场、台州港、沿海高速公路、甬台温高速公路、台金高速公路和机场高速公路。
4、疏散主干道主要有:市府大道、帽峰尖大道、疏港大道、83省道、永宁江大道、世纪大道、九峰路、黄长路、青年路、东海大道、中心大道等共23条
(五)救灾篇
1、震后应急
为提高震后应急效率,加强领导,震后应急由市领导直接组织指挥,各部门根据《台州市地震应急预案》进行分工协作。
2、震后恢复重建
提出当城市房屋和工程设施破坏的数量在20%以下、20%—60%、超过60%时的恢复重建策略。
(六)“十二五”近期建设内容
1、规划管理制度建设
(1)建议地震工作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落实《台州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的各项管理制度。
(2)编制村镇抗震设防要求与实施指南,逐步将村镇抗震防灾管理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2、城区建筑加固改造
(1)由建设、地震主管部门组织对重要建筑物进行抗震评估,对可能不满足要求的建筑组织进行抗震鉴定,根据需要进行加固、改造或拆除。
(2)制定一般建筑的抗震加固改造规划,并在近期建设期末基本完成规划区内急需抗震加固层次的抗震加固改造。
3、城市基础设施加固改造
(1)由市建设和地震主管部门组织对生命线骨干建筑、桥梁、重要设备设施进行抗震性能评估,对可能不满足要求的组织抗震鉴定,根据需要进行加固、改造或拆除。
(2)供电系统
①由市供电公司负责,对规划区1995年建设的110kV及以上变电站的主控室进行抗震性能鉴定;
②组织对规划区一、二级供电节点进行抗震性能评估,并据此制定抗震加固改造规划,提高供电系统抗震能力。
(3)交通系统
①由交通局和市政管理处负责,对现状一、二、三级防灾干道进行抗震性能评价,并据此制定加固改造计划;
②由市港口管理局负责,制定台州港平灾转换技术要求,并制定相关加固改造计划。
(4)供水系统
①由椒江、黄岩和路桥自来水公司负责,对各自辖区管网进行抗震性能普查,并据此制定加固改造规划;
②由椒江、黄岩和路桥自来水公司负责,选定各自辖区地震应急备用水源,并制定建设计划。
(5)医疗卫生系统
①由市卫生主管部门牵头,对规划区医疗卫生系统重要建筑进行抗震性能普查,并制定抗震加固改造计划;
②由市食品和药品监督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摸底规划区药品储备情况,并制定规划区地震应急药品储备规划。
(6)消防系统
①由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规划区消防专项规划;
②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对规划区消防系统重要建筑开展抗震性能普查,并据此制定加固改造方案。
(7)通信系统
①由电信、移动和联通等运营商负责,请有资质单位对各自重要建筑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据此采取相关措施;
②由电信、移动和联通等运营商负责,制定各自应急电力保障方案并负责实施。
(8)粮食系统
编制实施本部门的抗震防灾规划。
4、次生灾害防御规划措施实施
各危险品拥有单位应制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次生灾害的防御措施和要求。市安监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应制定地震次生灾害的防御应急要求和措施。
5、避震疏散场所建设
①由市地震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市级中心避难场所设计改造方案,并启动建设计划;
②由市地震主管部门负责,至少完成1座学校型固定避难场所建设改造试点工作。

  二、主要规划图纸

 1、抗震防灾适宜性分区图
 

2、抗震防灾空间布局图

3、交通系统抗震防灾图

   

4、避震疏散体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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