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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心舟 2014-01-03

重庆市荣昌县对棠香小学教师违规推荐教辅资料行为处理的通报2013/12/29 20:45浏览:1689回复:2

荣昌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对棠香小学教师违规推荐教辅资料

行为处理的通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校、职教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各教育管理中心:

2013年,为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县教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13-2014年民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荣教政发〔2013〕157号)、《荣昌县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六条规定》(荣教工委发〔2013〕12号)、《关于转发〈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从严整治乱收费正风肃纪树形象”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荣教工委发〔2013〕46号)等文件,要求各校开展“教师廉洁从教承诺”,并就违规补课、违规推荐教辅资料、买卖生源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但仍有个别学校、个别教师对此重视不够,违反相关规定。

2013年秋季,棠香小学六年级五班教师蒋伟、杨成霞、马红丽违规向学生推荐《语文快乐之星测试卷》、《数学快乐之星测试卷》、《英语字帖》等共6本教辅资料。根据荣教政发〔2012〕92号文件规定,经2013年12月24日县教育工委、县教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一、给予蒋伟、杨成霞、马红丽3位教师全县通报批评,扣发其2013—2014学年度三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给予棠香小学全县通报批评,并取消该校2013—2014学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该校校长诫勉谈话。

希望全县教师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转变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寒假将至,各校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禁教师违规补课收费、违规推荐教辅资料、买卖生源。若学校对乱收费行为监管、查处不力,县教委将调查处理,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校长和当事人的责任,绝不姑息。





荣昌县教育委员会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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