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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扬奔腾话骏马 快马加鞭知身缘

 超时之人 2014-01-03

昂扬奔腾话骏马

快马加鞭知身缘

一 、生物分类

   马科Equidae有1属9种,分布于欧亚大陆和非洲,是现存奇蹄目中种类数量最多、分布最广、人们最熟悉的一科。体格匀称,四肢长,第三趾发达,具蹄,第二、四趾退化,仅余退化的掌骨和跖骨。如野驴(骞驴)Equus hemionus,尾近端部毛短而光滑,尾远端部有披散的长毛,分布在我国新疆、西藏、内蒙和青海一带,为家驴的祖先。普氏野马Equus caballus przewalskii为家马的祖先,原产地在蒙古人民共和国和我国新疆交界处,现野外已基本灭绝。家马Equus caballus caballus现是最为重要的家畜之一。

 
 
 
始祖马Hyracotherium,生活于五千万年前的始新世的北美洲及欧洲,公认为现代马的祖先。体高约30厘米,脊背能弯曲,背部稍向上拱曲,尾巴较短。四肢细长,靠脚趾行走,前足四趾,后足三趾。以嫩树叶为食,虽然吃草,但不能像现代马那样大口咀嚼。因身体灵活,可在草丛和灌木中穿行
 
马属 Equus
马科现仅存的一属。由中新世的草原古马经过上新世的上新马Pliohippus演化而来,其特征是四肢高度特化,肱骨和股骨很短,桡骨和胫骨很长,尺骨和腓骨均退缩。第三趾发育,掌骨非常长,而趾(指)骨则比较短,单蹄。颊齿高冠,P1很小,或很少存在;上臼齿釉质层褶曲精细。出现于第四纪的南、北美洲和欧、亚非洲,现仅限于欧亚大陆和非洲。
 

家马 Equus caballus caballus
 家马 Equus caballus

家马是现存数量最多的奇蹄目成员,5000多年前被人类驯化为家畜,用于拉车、耕田、比赛、打仗等,现在经过改良和培育,已有200多个品种。重型品种体重达1200千克,体高200厘米;小型品种体重不到200千克,体高仅95厘米,所谓袖珍矮马仅高60厘米。头面平直而偏长,耳短。四肢长,骨骼坚实,肌腱和韧带发育良好,附有掌枕遗迹的附蝉 (俗称夜眼) ,蹄质坚硬,能在坚硬地面上迅速奔驰。毛色复杂,以骝、栗、青和黑色居多;被毛春、秋季各脱换一次。汗腺发达,有利于调节体温,不畏严寒酷暑,容易适应新环境。胸廓深广,心肺发达,适于奔跑和强烈劳动。食道狭窄,单胃,大肠特别是盲肠异常发达,有助于消化吸收粗饲料。无胆囊,胆管发达。牙齿咀嚼力强,切齿与臼齿之间的空隙称为受衔部,装勒时放衔体,以便驾御。根据牙齿的数量、形状及其磨损程度可判定年龄 ,听觉和嗅觉敏锐。

 
两眼距离大,视野重叠部分仅有30%,因而对距离判断力差;同时眼的焦距调节力弱,对 500米以外的物体只能形成模糊图像,而对近距离物体则能很好地辨别其形状和颜色,并且只有这一种动物可辨别颜色。头颈灵活,两眼可视面达330°~360°。眼底视网膜外层有一层照膜,感光力强,在夜间也能看到周围的物体。马易于调教。通过听、嗅和视等感觉器官,能形成牢固的记忆。平均寿命30~35岁,最长可达60余岁。使役年龄为3~15岁,有的可达20岁。部分家马起源于欧洲野马(泰盘野马),后者已于1876年在人类捕杀下灭绝。
 

普氏野马(蒙古野马、野马)Equus przewalskii
 普氏野马(蒙古野马、野马)
Equus przewalskii/E.ferus przewalskii

体长220~280厘米,肩高120厘米以上,体重200多千克。头部长大,颈粗,耳比驴短,蹄宽圆。外形似家马,但额部无长毛,颈鬃短而直立。夏毛浅棕色,两侧及四肢内侧色淡,腹部乳黄色;冬毛略长而粗,色变浅,两颊有赤褐色长毛。栖息于山地草原和荒漠。性机警,善奔跑。一般由强壮雄马为首领结成5~20头马群,营游移生活。原分布于我国新疆北部准葛尔盆地北塔山及甘肃、内蒙古交界的马鬃山一带。最后一次发现野马是在1957年,野生种群现已灭绝,目前还有一定数量的野马生活在人工圈养或半散放状态下。80年代末期以来,野马从欧洲引回我国新疆奇台、甘肃武威半散放养殖,为野马重返大自然而进行科学实验和研究工作。部分普氏野马后来进化成现在的家马,也就是说部分家马的祖先是普氏野马。

 

非洲野驴 Equus asinus africanus
 非洲野驴 Equus asinus

非洲野驴是家驴Equus asinus asinus的祖先。体长200厘米,尾长42厘米,体重约275千克。耳较亚洲野驴长。前腿内侧有一块黑色圆形裸斑。身体是短少平滑的毛皮,呈浅灰色至淡黄褐色,但在腹部及脚部很快转为白色。鬃毛短,肩部有一道黑色横纹,尾尖有长毛。栖息于干旱半干旱的裸岩荒漠地区,耐热和烈日暴晒,对水源要求不高,以沙漠植物为食。常10~15头结成小群,由一头机警的雌驴带领。圈养下寿命可达40年。分布于非洲东北部的埃塞俄比亚和索马里。

 

家驴 Equus asinus asinus
 家驴 Equus asinus asinus

家驴是由非洲野驴Equus asinus驯化的后代,也是世界重要家畜之一。我国疆域辽阔,养驴历史悠久,根据体型,可分为大、中、小三型:大型驴有关中驴、泌阳驴,体高130厘米以上;中型驴有辽宁驴,高110~130厘米;小型俗称“毛驴”,以华北、甘肃、新疆等地居多,体高85~110厘米。驴形似马,多为灰褐色,不威武雄壮,它的头大耳长,胸部稍窄,四肢瘦弱,躯干较短,因而体高和身长大体相等,呈正方型。颈项皮薄,蹄小坚实,体质健壮,抵抗能力很强。驴很结实,耐粗放,不易生病,并有性情温驯,刻苦耐劳、听从使役等优点。肉可食用,质细味美、营养丰富;皮可制革,也是制造名贵中药“阿胶”的主要原料。

 

 

骡是公驴与母马杂交所产生的后代,或称“马骡”。公马与母驴杂交的后代称“驴骡”,但这种情况并不多见,且驴骡的体型要比骡小。至少在3000年前,在亚洲某些地区人们已经用骡来驮运物品了,现在世界上许多地区仍在使用骡来干重活儿。骡能吃苦耐劳,可以在马、驴等牲畜不能承担其艰苦的条件下工作。骡的高度、皮毛的均匀度、颈部和臀部的形状与马相似。此外头部短而粗,耳长,肢瘦,蹄小和鬃毛短,这些方面像驴。骡的毛色通常为棕色或栗色,高约120~180厘米,重275~700千克。骡没有繁殖后代的能力。这是因为公骡的生殖器官因缺少某种激素而不能产生成熟的精子;母骡的生殖器官虽能产生卵细胞,但缺乏助孕素,因而卵细胞也不能成熟。

 

亚洲野驴(蒙古野驴、野驴、骞驴)Equus hemionus
 亚洲野驴(蒙古野驴、野驴、骞驴)
Equus hemionus

外形似骡,体型介于家驴和家马之间,体长可达260厘米,肩高约120厘米,尾长80厘米左右,体重约250千克。吻部稍细长,耳长而尖。尾细长,尖端毛较长,棕黄色。颈背具短鬃,颈的背侧、肩部、背部为浅黄棕色,背中央有一条棕褐色的背线延伸到尾的基部,颈下、胸部、体侧、腹部黄白色,与背侧毛色无明显的分界线。典型荒漠动物,多栖息于海拔3000~5000米的高原亚寒带。营游荡生活,耐干渴,冬季主要吃积雪解渴。叫声像家驴,但短促而嘶哑。8~9月份发情交配,雄驴间争雌激烈,胜者拥有交配权。蒙古野动物。驴具有极强的耐力,既能耐冷耐热,又能耐饥耐渴,并且具有敏锐的视觉、听觉和嗅觉。由于“好奇心”所致,常常追随猎人,前后张望,大胆者会跑到帐篷附近窥探,给偷猎者可乘之机,遭到大量捕杀。分布于中亚及西亚各国,我国分布于内蒙古、甘肃和新疆。为我国一级保护,IUCN濒危,CITES附录I。

 
亚洲野驴是亚洲仅有的野生马类,有数亚种,多数处于濒危状态,其中青藏高原的亚种常被单列为种,即西藏野驴(藏野驴)Equus kiang,数量相对较多;印度和波斯的亚种有时也被单列为种,即波斯野驴Equus onager
 

普通斑马(草原斑马)Equus burchellii
 普通斑马(草原斑马)Equus burchellii

体长200~240厘米,肩高120~140厘米,尾长47~57厘米,体重约350千克。除腹部外,全身密布较宽的黑条纹,具有保护作用。雄体喉部有垂肉。广泛分布于非洲东部、中部和南部,栖息于水草丰盛的热带草原。一般结成由一头成年雄性为首的10~12头小群生活,有时牛羚、狷羚、黑斑羚、鸵鸟等其它动物混群。食物短缺是可形成大群迁徙。有多个亚种,如查氏斑马Equus burchellii chapmani。

 

山斑马 Equus zebra
 山斑马 Equus zebra

肩高仅120厘米,是体型最小的一种斑马,也是首次得到科学描述和定名的斑马。耳狭长,鬃毛很短,吻部棕黄色,身体条纹粗而少。仅产于西南非洲及南非开普省的山地,指名亚种E.z zebra分布于南非,现已已经绝灭;西南亚种E.z hartmannae分布于西南非、安哥拉。

 

细纹斑马(狭纹斑马、格氏斑马)Equus grevyi
 细纹斑马(狭纹斑马、格氏斑马)
Equus grevyi

为现存体型最大的野生马类,肩高可达145~155厘米。分布于索马里、埃塞俄比亚南部至肯尼亚北部。最大识别特征是条纹较其它斑马为细密。分布于索马里、埃塞俄比亚南部至肯尼亚北部。1882年由非洲的阿比西尼亚皇帝赠送给法国总统格雷维一匹之后,才被人们所认识,所以便被叫做格氏斑马。现处于濒危状态。

 

斑驴(拟斑马)Equus quagga
 斑驴(拟斑马)Equus quagga

颈部和躯干前半部有黑白条纹似斑马,但躯干后半部为棕色似马。曾大规模分布于南非基普省和桔色自由州的南部地区。过去认为是普通斑马的一个亚种,经对标本线粒体DNA的研究发现,在12万到29万年前的冰河时代,斑驴就开始脱离普通斑马种群,成为一个独立的物种。曾被利用守护家园,而且在经过驯服后还能拉车,1830年英格兰一度兴起斑驴拉车风气。但由于人类因食用和毛皮对斑驴的捕杀,最后一头于1860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动物园死去。

 

二、昂扬奔腾话骏马

  在远古时期,马就是人类的重要伙伴,在狩猎、畜牧、征战、行旅、农耕等物质生活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马的善走、强壮、有力、既驯服又独立的特征,使人们对马产生了极其崇拜的心理。基于此,又形成了“以己度马”“以马及人”“以马及物”的精神文化现象和绚丽多彩的马文 化。马文化渗透于民间百姓的生活中,通过代代相传,积淀为具有鲜明特色的节日风俗、神话传说、艺术娱乐等。
  马的文化象征意义
  马在十二生肖中位居六畜之首,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占据极高的地位,这与它积极进取的文化象征意义密不可分。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马”字进行了生动地描绘:“怒也,武也。象马头、髦尾、四足之形。”高昂的马首、颀长的脖颈、飘逸的马鬃、健壮的四肢、洒脱的马尾、光滑的马皮、高大的身躯,充分展示出一种气势强劲、彪悍雄武的精神和气质。正因如此,马具有了神性,它能上天入水,驰骋纵横。《穆天子传》说周穆王曾驾驭八骏西巡,登昆仑山,见西王母。晋王嘉《拾遗记》对八骏重新命名并且勾勒出“天马”的传神形象:“(穆)王驭八龙之骏:一名绝地,足不践土;二名翻羽,行越飞禽;三名奔霄,夜行万里;四名超影,逐日而行;五名踰辉,毛色炳耀;六名超光,一行十影;七名腾雾,乘云而奔;八名挟翼,身有肉翅。”《山海经·北山经》也对天马进行了形象地刻画:“其状如白犬而黑头,见人则飞,其名曰天马。”这或许就是“天马行空”一词的来源吧。
  传说中的龙马则是龙头马身的神兽,它身居黄河,驮图出河,献给伏羲,伏羲凭此而演绎八卦。《隋书·经籍志》有《瑞应图》,上说:“龙马者,神马也,河水之精,高八尺五寸,长颈,胳上有翼,旁有垂毛,鸣声九音,有明王则见。”古人也以为“马八尺以上为龙”,此龙马即骏马,如唐李世民《咏饮马》:“骏骨饮长泾,奔流洒络缨。细纹连喷聚,乱荇绕蹄萦。水光鞍上侧,马影溜中横。翻似天池里,腾波龙种生。”此处即将骏马比喻为龙。
  所有这些描述都传达出马所具有的一种神采骏逸、昂扬奔腾、威武雄健的精神,因此《周易·说卦》说:“乾为马。”无论是虚拟的天马、龙马还是现实的骏马,它们都象征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奋发进取的民族精神。在游牧民族的史诗中,骏马以驰骋草原、气势不凡的形象出现,如藏族的《格萨尔王传》、蒙古族的《江格尔》、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等。因此,《周易》以马比附乾卦,使“乾”所蕴含的健壮勇武、强大有力等诸多抽象意义形象化。
  考古资料证明,四五千年以前的龙山文化时期,野生的马已被驯养。它们一方面不失其勇武豪迈之气,另一方面又增添了通晓人性之情,自此以后,马成为与人类生死相依的亲密伙伴。
  性情温驯的马善解人意,甘为人类负重驾辕、效力沙场,成为古代主要的交通运输工具。如春秋时期齐桓公之贤臣管仲利用“老马识途”的特点走出困境,后人以此比喻经验丰富的人熟悉情况,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战国中期赵武灵王进行军队改革,提倡“胡服骑射”,以一人一骑为单位,较之战车作战,灵活自如,为军队快速取胜铺平道路。
  马任劳任怨、赤胆忠诚之举常常受到人们的褒扬。古代文献中不乏记载着人和马之间建立深厚情意的感人故事。《三国志》中有赤兔马,它原是吕布坐骑,毛色赤红,神骏威武,时人咏叹:“人中有吕布,马中有赤免。”后被曹操所得,赠与关羽,从此赤兔马伴随关羽南征北战,战功显赫。关羽被害后,赤兔马也郁悒而死。刘备的坐骑的卢也是一匹善解人意、挽救主人的宝马良驹,《三国演义》中描写了一个惊心动魄的“马跃檀溪”的故事。这种爱马情结在古乐府诗《爱妾换马》及梁简文帝萧纲、唐代张祜等人的作品中皆有所体现,这些“人不愿舍马、马不忍离人”的故事在古代比比皆是。
  在少数民族文化中,也流传着许多人与马之间感人至深的故事。如蒙古族马头琴的传说和满族民间故事《花莫利》,后者说的是一匹名为花莫利的骏马为人们建立战功的动人事迹。
  对马的祭祀与崇拜
  祭祀马神是古代社会对马崇拜信仰的一种表达方式,马神信仰可上溯到先民的动物崇拜,最早有文字记载的马神崇拜出现在周代。《周礼·夏官·校人》已有祭祀马神的记载:“校人掌王马之政……春祭马祖,执驹;夏祭先牧,颁马攻特;秋祭马社,臧仆;冬祭马步,献马,讲驭夫。”马祖,据说是马的祖神,这与生殖崇拜有关,与天上的星宿天驷星或房星相应;先牧,传说是养马的创始人,被后人奉为司牧神;马社,发明以马驾车的人;马步是给马降灾的马神。如此名目繁多的祭祀与马有关的人或神,反映了农业社会时期马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至今从各地现存的地名中也不难找到祭祀马神的遗迹,如旧时北京城有马王庙、马神庙和马祖庙等。
  自古以来,各代官府大都设有祭祀马神的制度,特别是明代皇帝朱元璋大力发扬前朝祭祀马祖、马神等古制。据《明史》记载:“司马、马祖、先牧、神庙以春秋仲月中旬,择日南京太仆寺官祭。”而且明代马政规定组织马户专门替官府养马,被称为“编民养马”。正因为统治者推行祭祀马神的古礼,所以祭祀马神在民间也是蔚然成风。
  民间认为马神又称水草马明王,俗称马王爷,是司马之神。传说马王爷原型为西汉大臣金日磾。他是匈奴休屠王太子,身高八尺二寸,相貌威严,武帝时随浑邪王降汉,担任马监,后升为侍中驸马都尉。民间据官名及容貌特征,将他描绘成三目四臂、恐怖狰狞的马神,因此俗语用“不知马王爷几只眼”来讽刺他人不知深浅。北京广渠门内的马神庙即供奉这种画像,农家于每年农历六月二十三日祭祀。李家瑞《北平风俗类征·岁时》引《新燕语》说:“南中于岁之六月二十三日恒祭炎帝,而都城内外骡车夫,皆醵钱以祭马王。” 骡车夫常年从事的工作是赶骡车或马车,运客送货,所以也希望得到马神的佑护,企盼生意兴隆。从现存的碑刻材料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旧时北京城朝阳门内东四牌楼的马市、驴市的“众善弟子”都在朝阳门外的东岳庙举行祭祀马神的活动,而西四牌楼西马市内的“众善弟子”则在西四大街的真武庙内定期祭祀马神。之所以祭祀马神,皆因“凡都城里外畜马之家,悉赖其庇”。
 
与马相关的民俗与传说
  传说龙马是一种龙头马身的动物,中国许多名胜古迹都与白龙马有关,如新疆火焰山山顶上有一石柱,巍然矗立,形似木桩,故被当地人称为“拴马桩”。据说当年唐僧西天取经路过此处时,曾把白龙马拴在石柱上,因而得名。在拴马桩的近旁有一个巨石,相传是唐僧上马时用的踏脚石。如果开车从木头沟进入火焰山腹地的西洲天圣园,就能看见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群塑,其中有唐僧牵着白龙马的造型。
  有关马的笔记小说也有不少,内容也颇为丰富。如晋代干宝《搜神记》卷十四之《女化蚕》篇,便记载了一则与马有关的传说。古时有一女子,父亲远征,家中仅留她一个人和一匹马。有一天,她因思念父亲,就和这匹马戏言:“你若能为我迎得父亲归来,我就嫁给你。”马闻听此言后便脱缰而去,一直跑到女子的父亲处。其父看到马很惊喜,便骑马回到家中,从此,对马“厚加刍养”。但马不肯食,见其女出入,动辄“喜怒奋击”。这女子就将其中的缘由告诉了父亲,父亲则“伏弩射杀之,暴皮于庭”。一日,这女子对着马皮说:“你是畜生,怎么想娶人为妻呢?招来屠杀剥皮之祸,又何苦呢?”话未说完,马皮就将此女卷走。过了数天,人们在大树枝间发现,该女化成蚕,马皮则变为大茧,“取而养之,其收数倍”,人们遂将此树命名为“桑”,谐音“丧”字。后来,人们称这个被马皮裹起的女子为“马头娘”,成为养蚕人所信仰供奉的“蚕神”,人们祭祀“蚕神”,希冀养蚕丰收。
  汉族节日中有马日节,时间为正月初六。马日节兴起于汉朝之前,盛行于南北朝和唐宋时期,明清时期渐衰。马日节是在战国秦汉时代所流行的星占和各种占卜术影响下产生的。《史记·天官书》曾载有据正月初一至初八的风向雨晴预测年景的方法。关于马日节的记载,首见于汉代东方朔的《占书》:“凡岁后八日,一日鸡,二日犬,三日豕,四日羊,五日牛,六日马,七日人,八日谷。其日晴,则所主之物育;阴则灾。”这是古人根据正月初一到初八的阴晴来判断一年丰歉以及8种包括人在内的事物的吉凶状况的说明。在马日,民间认为如果天气晴朗,当年的养马业就会兴旺;如果天气阴晦,当年的养马业则衰落。至今河北、湖北、湖南、浙江等地还流传着马日遗俗,即为了使马生长繁衍顺利,在当日要精心喂养马匹,忌打骂、杀戮马匹。
  游牧民族对马的重视体现在传统节日马奶节和赛马节,每年农历八月末都会举行节日的庆祝活动。节日当天,牧民们身着盛装,骑着马、携带马奶酒来到规定地点,开始杀牛宰羊,准备奶食和炸果子,然后点燃牛粪火,炖煮手扒肉。至太阳普照大地时,赛马开始,参赛马选定为两岁马驹,以象征生产和生活兴旺发达。赛马结束后,人们分别入席,尽情地饮酒吃肉,在马头琴的伴奏下,人们欢歌笑语,吟咏节日颂歌,好一派喜气景象。当夜色阑珊时,人们才依依不舍地散去。
  佤族过春节时要喂马吃糯米饭,并观察马在马厩中的姿态以占吉凶。俗以为马站立和头朝东方是幸运年,是吉祥的兆示;马卧睡和眼向西边是灾难,是不吉利的兆头,主人不再敢喂养,要将马杀死或卖掉。
  上古时期,骑马抢婚之事屡见不鲜。如《周易》中的屯卦、贲卦和睽卦皆为抢婚的实例,生动形象地描述了一个完整的抢婚场面。《贲》:“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屯》:“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又“乘马班如,泣血涟如”。前两例表现抢婚者乘白马前来抢亲,接近女方家时,缓缓而行,以伺时机。后例表现抢亲成功后,被抢女子痛苦万分,可见掠夺婚与战场上俘获敌人十分相似。这种特殊的娶亲过程如今作为一种民间风俗保留在某些少数民族的婚礼中,如蒙古族、纳西族、傣族、藏族等。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记录了蒙古族骑马抢婚的过程:“蒙俗新婚到女家,迤新妇置之马上奔回,谓之抢亲。女家多备之,故作争夺追赶。某君诗云:新郎一马着鞭先,舅氏昂然奋老拳。劫得美人归去后,笙歌花烛盛开筵。”
  青海地区的汉族有饮“回马酒”的仪式,其具体过程是:在男方家举行婚礼时,女方宾客要骑马离开男家前行一程,然后青壮年调转方向,返回男家门口,男方家人则递上酒壶,让其痛饮后策马离去。如此要反复一二次,只听马蹄声中夹杂着欢声笑语,洋溢着喜庆热闹的气氛。
  湖北、四川一带流行“回马车”的婚姻风俗。在湖北,传说新娘出嫁时,本家历代亡灵都会跟随前往,且途中亦可能撞着各种煞神附身,会给男家带来不利。故迎亲日,男家预先请方士一人,于门外设香案祭告天地和车马神,并杀鸡以驱鬼。祭毕,抓米撒在新妇彩轿上,表示打掉煞神。新郎也同时向花轿四周行礼,礼毕方可入内。在四川,彩轿到男家后,新娘不下轿,此时男家将一桌子置于大门右侧,拜祝祭酒,边作揖边向彩轿撒米,口中念“日吉时良,天地开张,新人已到,车马还乡”等语句,以驱除不祥。
  在陕西澄城地区,“送金马”婚俗十分流行。当亲事确定后,经济富裕的男方需送女方一匹小金(银)马;如果家庭拮据,可以用一匹黄布马代替,寓示着马到成功。
  丧葬习俗也离不开马。中国许多民族都保留着为死者送纸钱、纸马的风俗。纸钱、纸马象征着真钱、真马,这种风俗源于古人的灵魂观念。先民从原始社会的旧石器时代开始,就受灵魂观念的影响,认为人死后仍像生前一样在地下生活,所以就产生了埋葬死人的制度,实行土葬,陪葬品因人的地位尊卑而不同,人殉和代替人殉的俑令后人惊叹。这些都反映了古人事死如生的意识。在花样繁多的陪葬物中,马也是难逃厄运的,因为它也是死者不可或缺的享受工具,马殉现象早已得到考古证实。秦始皇陵兵马俑实际上是以马俑代替了真马,间接地再现了真马陪葬的史实。在民间祭奠活动中,人们以烧纸马的形式表达了希望死者像生前一样骑乘马匹、享受生活的企盼。
  元代宫廷丧葬有“金灵马”的风俗,沿蒙古遗风。凡帝后去世,用香樟木为棺,以貂皮袄、皮帽、靴、袜装棺,以金瓶盏碗置入棺中,然后在表面油漆。送往坟地时,任何人不得在其家族前言及故主,恐惊其亡灵。出殡时,以蒙古女一人作前导,穿新衣,骑马;另牵一匹马,以黄金饰鞍,笼以纳失,此即金灵马。
 
我国中原地区服饰的变化和发展也与马密不可分。自战国中期赵武灵王提倡“胡服骑射”以来,汉民族开始模仿北方游牧民族的服饰,以上衣下裤的穿着形式代替了传统的上衣下裳之制,随后又出现了马甲、马褂、马靴等多种服饰名称。
  和马相关的娱乐活动
  赛马产生很早,《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中便记载了战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孙膑帮助齐国宗室田忌赢取赛马胜利的史实。赛马也是北方游牧民族传统的娱乐和竞技活动。如蒙古族在祭祀敖包和举行那达慕大会时都要进行赛马,他们将赛马与射箭、摔跤统称为“男子汉三艺”;哈萨克族在节日里也有“马上摔跤”“骑马拔河”等娱乐活动;藏族在新年和七月有跑马捡哈达、跑马射箭等比赛。跑马射箭实际上源于原始社会游牧时代的田猎活动,随着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生活方式取代了漂泊不定的游牧生活,田猎射箭便作为一种专属于古代贵族的娱乐活动,清代时还成为了皇帝马上治国的一项政治活动。
  与赛马一样古老的娱乐形式是马戏,汉代时便已出现。马戏表演者要在马背上表演各种技艺,这项活动发展到唐宋时非常盛行。此时以马术和驯马表演为主,据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记载,当时的马戏内容极为丰富:有数人骑马追射红绣球,所谓拖绣球;还有射柳、“立马”“跳马”“拖马”“献鞍”“飞仙膊马”“赶马”“豹子马”等活动形式。参与者众多,甚至连女童都不甘落后,表演着各种高难度动作。
  马球也是一项普及性的娱乐活动。它起源于西藏地区,唐代时由于交通吐蕃,文化经济得以沟通,因此马球随之传入,并在皇帝的大力提倡下盛极一时。1971年陕西乾县出土了唐章怀太子李贤墓,其中有一幅《马球图》壁画,上画骑手20余名,左手紧握缰绳,右手持有球仗,未见球门。此图为再现唐代马球场面的较早资料。历经宋元明清四朝,马球逐渐衰落。
  以上所介绍的各种与马有关的娱乐活动如此丰富多彩,可见马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所占据的特殊地位。从原始社会开始,人们还以绘画、雕塑、舞蹈、歌谣等多种艺术形式来塑造马的形象,借此来抒发内心对马的喜爱和赞美之情。
  在人类悠久的历史上,马在人们的生活、生产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以至于人们常用“汗马功劳”来评价功绩。马在整个人类文明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超过了人自身。自从马被驯化,它就在不断地推动着社会历史的进程和时代的发展,也为工农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三、快马加鞭知身缘
马脸为何那么长?
 
马的脸显得很长。其实,马的头部并不长,只是嘴又长又大。马以植物为食,有一个简单的胃和特别发达的盲肠,不能像反刍动物那样通过反刍来咀嚼食物,无法将没咀嚼过的草料吞入到胃中先贮存起来,因此,马只能依靠这张特别大的嘴。马的长脸还特别有利于进食时观察敌情。因为它的眼睛长在脸的上部两侧,耳朵长在脸的顶端,向上高高竖起,这样,当它的嘴伸进茂密的草丛里吃草时,用不着抬头瞭望,就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除了嘴大脸长以外,马的特点还有很多呢,它们的起源与驯化更有着一部极为丰富多彩的发展史。
  马儿站着睡觉不累吗?
  马与其他家畜不同的一个特性就是在夜里喜欢站着睡觉。马儿站着睡觉会不会觉得累呢?这种担心其实是没有必要的,因为马可以锁住它的膝关节和肘关节,使它在站立(或睡觉)时不需要再依赖肌肉的支持。由于肌腱钩住了骨头的顶端,因而可以使马腿上的肌肉得到放松。
  家马站着睡觉是继承了野马的生活习性。野马生活在一望无际的沙漠草原地区,在远古时期,既是人类的狩猎对象,又是豺、狼等食肉动物的美味佳肴。它不像牛、羊可以用角与敌害做斗争,唯一的办法只有靠奔跑来逃避敌害。而豺、狼等食肉动物都是夜行的,野马为了迅速而及时地逃避敌害,在夜间不敢高枕无忧地卧地而睡。即使在白天,它们也是站着打盹,保持着高度警惕。家马虽然不像野马那样会遇到天敌和人为的伤害,但它们是由野马驯化而来的,因此野马站着睡觉的习性被保留了下来。
  马是被捕食的动物,在大草原上最好的防御方式就是要比捕食它的动物跑得更快。对马来说,奔跑的耐力比初速度更重要,因此马的腿变得比较长而有力。马奔跑起来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和距离才能达到最高的速度,如果比赛是从静止状态只跑50米左右的话,大多数人都能比马先冲过终点。
  马在运动时会产生很多热量,那么热量过多会不会把它的大脑烧坏呢?当然不会,因为马的头部具有天然“空调”。马在高速奔跑时血液的温度可以达到45℃~46℃,但它头部的温度却恒定在40℃左右。在马的头部下方有一对气囊,它们的作用类似于空调散热器,在血液进入大脑前先对其进行降温。
  老马为何能识途?
  马的嗅觉极其灵敏,有时能通过对空气中微量水分的辨别,找到几千米外的水源。马对气味的记忆也很强,能在迷途中经曲折路程重回原地。在我国历史上有关于“老马识途”的记载,这是马靠着景物、颜色、声音、气味等外界环境对其大脑的刺激而识途的。
  马有一个习性:行走时鼻子会呼呼作响。它的鼻腔分呼吸区和嗅区两部分。呼吸区位于鼻腔前部,能分泌黏液,防止灰尘和异物进入鼻腔。嗅区位于鼻腔的后上方,那里嗅神经细胞星罗棋布。马在行走时之所以鼻子呼呼作响,就是要不断排除鼻腔中的异物,使呼吸区畅通;而呼吸区畅通了,就可以充分发挥嗅神经细胞的作用,从而准确地识别道路。
  马拥有在所有陆生哺乳动物中最大的眼睛,其视觉范围几乎可以达到360度。它的眼睛很特别,瞳孔是上下扁,左右宽,这和它们的祖先野马大多生活在开阔的草原上有关。上下扁、左右宽的瞳孔能使它们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到两边的猎物或敌害。
  马除了用耳朵作为听觉器官以外,还能用耳朵表示出“喜、怒、哀、乐”等各种“表情”。
  从马身体的各种姿势、脸上各个部位肌肉的动作、尾巴和四肢的活动情况以及嘶叫声音等可以观察到它的“情绪”变化。例如马在饥饿的时候,如果未能及时喂给饲料,它就会急得用前蹄不停地刨地。当它受惊时,就会伸出后肢用后蹄乱踢。但是,马的表情最明显部位要算它的脸部了,其中以耳、鼻、眼睛的表情更为显著。在这些部位当中,又以耳朵的“表情”最为丰富。
  当马心情舒畅的时候,耳朵是垂直竖起的,耳根非常有力,只是时常微微地摇动;当它心情不好的时候,耳朵就前后不停地摇动;在它紧张的时候,它就高高地仰起头来,耳朵向两旁竖立;当它兴奋的时候,耳朵一般都是倒向后方;当它疲劳的时候,耳根显得无力,耳朵倒向前方或两侧;当它困倦而需要休息的时候,耳朵就向两旁垂着;当它恐惧的时候,耳朵就不停地紧张摇动,而且从鼻孔发出一种响声,这被称为“打响鼻”。
  仅观察马耳朵就可以知道它许多不同的“心情”,如果再看它鼻子和眼睛的表情、尾巴的甩动动作,就可以了解马更多的“情绪”了。
  俗话说,“马无夜草不肥”,这是有科学依据的。在马和其他一些动物体内,有一种名为BMAL1的蛋白质,它能促进脂肪堆积。奇特的是,这种蛋白质具有白天减少,夜间增加的特点,这正是夜间进食更容易发胖的原因。BMAL1蛋白质在脂肪组织中大量存在,它与DNA(脱氧核糖核酸)结合,具有调节生物钟,使其正常工作的作用。

  马的祖先只有狐狸一样大
  马是奇蹄类动物,起源于古老的有蹄类,从始新世开始它们就已出现在地球上,距今已有5800万年的历史了。在形形色色的奇蹄类中,有曾经昙花一现到渐新世就已退出历史舞台、在额鼻上带有巨型角状物的雷兽;有和马相似但脚上带爪的爪兽;有多种类型的犀牛;还有一类被称为貘的动物,今天还能在美洲和东南亚见到它们的孑遗。总之,曾盛极一时的奇蹄类现在只剩下马、貘和犀牛了。
  1838年,英国人科尔切斯特发现了一些哺乳动物的牙齿和下颌骨碎片。这些化石引起了英国著名博物学家欧文的注意,但当时他并未认识到这些化石属于马,而把它们归类为灵长类。到了1840年,他又将其归类为“蹄兔兽”。直到将近30年之后,美国古生物学家马什在美国西部发现了与欧文描述的“蹄兔兽”相当一致但更为完整的化石,才发现这种动物与蹄兔并没有关系。尽管它的体形只有现代的狐狸一般大小,却是今天世界上所有高头大马的祖先。
  马类的进化主干是从始祖马一直到现代的马,它们在漫长的进化历程中的发展趋势是体型逐渐从小到大,腿和脚变得越来越长,侧趾逐渐退化,中趾不断加强,齿冠越来越高,前臼齿由简单到复杂并且逐渐臼齿化。这个发展趋势也反映了从适应于森林生活到逐渐适应草原生活的过程,即从跳跃到奔跑、从吃树木的嫩叶到吃粗糙的草类的过程。
最早的马出现在始新世早期,被称为始祖马,它的个体比现代的马小得多,身高仅有大约30厘米。当时的气候比较温暖,植物繁茂,因此始祖马可以凭借轻巧灵活的身体,隐蔽在茂密的森林和灌木丛中,以多汁的嫩叶为食。当时在北美洲、亚洲和欧洲都有始祖马的分布。随着始新世早期的结束,始祖马在北美大陆以外地区灭绝了,从那时起,马的进化就只限于北美大陆;而其他大陆后来出现的马类,都是从北美洲扩散过去的。
  在距今4000万年前的渐新世时,渐新马出现在北美洲。渐新马又叫中马,身高大约为40厘米,比始祖马更大些,像现代的小羊一般。它也是生活在潮湿温暖的森林地带,以鲜嫩多汁的树叶和嫩草为食。
  到距今1800万年前的中新世时出现了中新马,又叫草原古马,是马类进化过程中一个最重要的过渡类型。这个时期气候变得干燥,森林逐渐稀少,同时出现了广阔的草原。草原古马的身体只有现代的小马般大小,由于食物的改变,它的牙齿发生了相应的变化,适于咀嚼干草。另外,由于在草原中生活极易受到肉食动物的袭击,所以逐渐形成迅速奔跑的习性,四肢变长,虽然前后足都有三个脚趾,但只有中间的一个接触到地面,支撑身体、行走和奔跑,两旁的已经退化。始祖马和中马都是在树林里生活的,从草原古马开始,马才进化到草原生活的类型。不过,草原古马只是马类进化的旁支。
  到了第三纪最后一个时代——距今500万年前的上新世时期——开始出现了单趾马,它就是比草原古马更进步的上新马。它的体形已经增长到像现代中等大小的马,身高为200厘米左右,牙齿更加进化,前、后脚已变成真正的单趾,只用粗壮的中趾行走,具有发达的蹄,而侧趾已退化到仅剩一点枝状的痕迹,隐藏在脚上部的皮肤里。
  到距今约400万年的第四纪,上新马演变为体形更加高大的真马,这是完全现代类型的马。真马最大的特点就是前、后脚上都只存在中趾,单趾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在趾端形成了硬蹄,适于奔驰在辽阔的草原上。世界上已经发现的最大的真马——埃氏马,其头骨长达73厘米,可谓是马类当中的“第一长脸”。此外,埃氏马的头部占身体的比重,在所有的马当中也是最大的。埃氏马主要生活在我国的甘肃等地,比现生的家马和野马都要高大,但不笨重。
  最早的真马出现在北美洲,并在约250万年前通过白令陆桥进入亚洲,在东亚地区逐渐演化成为埃氏马。真马还扩散到其他大陆,在第四纪时广泛分布在亚洲、欧洲、非洲和南美洲。今天仍然生活在世界上的马、驴和斑马,都是真马家族的成员。世界上现存的唯一一种野马——普氏野马仅分布于阿尔泰山两侧的广阔平原上,但它并不是家马的野生祖先。
  马的驯化之谜
  对马的驯化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这也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考古学的记录表明,大约在6000年前的中亚地区便已出现了被人类所驯服的马匹。基于当前考古学、基因生物学等研究提供的证据,许多版本的马驯化过程被提出,但仍没有定论。
  英国科学家认为,马的驯化很可能起源自欧亚草原西部,即今天的乌克兰、俄罗斯西南部和哈萨克斯坦西部一带。他们分析了300多匹来自欧亚大陆北部各地的现代马的基因数据,重建了现在家马已经灭绝的野生祖先——欧洲野马的遗传结构,以及马的驯化在欧亚大陆草原的蔓延情况模型。根据研究结果,他们认为马最初是在大约6000年前于欧亚草原的西部被驯化,并且被驯化的马在随着牧群扩展到欧亚大陆各地的过程中,不断有野马的基因混入其中。
  瑞典和美国科学家对不同种类驯养马匹的线粒体DNA序列(通常认为遗传自母亲)进行了分析,发现了远古母系不同的排列顺序,这个结果暗示着现代的马匹有着多重的祖先,并且在考古学的第一个驯化马匹的记录之前,人类和马之间可能已经开始相互影响了。因此,人类有可能是从野外捕获到他们最早的马匹,当野生马匹的数量逐渐下降以后,人类才开始对捕获的马匹进行驯养。
  在发现世界上最古老的马场之后,考古学家认为哈萨克斯坦人是最早的驯马者。这一驯马场位于现哈萨克斯坦北部、乌尔泰山东麓以下的一片平原,已有5500年的历史。考古学家在这片属于古波泰文化遗址的草原地区发现了马骨、马齿化石以及盛放马奶的陶罐碎片。种种迹象表明,当时的人们已经过上了真正的田园生活:他们吃马肉、喝马奶、骑马,这说明最初驯养马的时间甚至会更早。
  至于我国的马起源于何处,也一直未有定论。一种观点认为,马和马车是从黑海和里海之间的草原地带传入我国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我国养马、驯马和用马的历史可以追溯到龙山文化时期,尽管中亚和西亚地区考古发现的家马较早,但我国内陆的家马起源不一定是从西方或北方传来的。也就是说,我国应该具有一个独立的家马起源中心。我国学者正在与英国同行合作,对在以往考古发掘中出土的马骨,包括其埋藏环境、马骨的古病理观察、种群结构以及生物地理的分布等,利用DNA分析和微量元素检测等现代科技手段从不同角度进行全面研究,为进一步了解我国家马的起源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家马被驯化之后,它就在农业、运输和战争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家马经过交配繁殖产生了众多不同的种系,在体形、速度和精力方面都存在着差别。这些差异又使马能够用于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经过改良和培育的家马超过200种。家马的毛色有白色、黑色、棕色、枣红色、黄色、花色等。不同品种的家马体形大小相差悬殊,大型品种体重达1200千克,体高200厘米;小型品种体重不到200千克,体高仅95厘米;更有所谓袖珍矮马体高仅有60厘米。
  无论怎样强调马在过去五六千年人类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都不为过。随着机械文明的发展,马在战争、农业和运输上所起的作用逐渐降低,但现在马类仍被广泛驯养,用于人的娱乐、赛马和马术运动。目前,全世界有家马大约8000万匹左右,其中拥有100万匹以上的主产国有中国、美国、墨西哥、俄罗斯、巴西、阿根廷、蒙古、波兰、哥伦比亚、埃塞俄比亚等,其中我国拥有马匹的数量居世界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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