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五矿信托有关人士随后称公司已经在2011年年中彻底停掉了与第三方理财机构的推介业务。但由于部分第三方理财机构依靠信托产品无法打破的“刚性兑付”,在推介时进行虚假包装,出现问题后大多由信托公司买单,因此,对第三方如何追责依然不得而知。 记者注意到,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第七条,信托公司在推介信托计划时,不能进行公开营销宣传,也不能委托非金融机构进行推介。而在《信托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中,非金融机构,也就是第三方理财机构依然没有获得代销信托产品的牌照。 然而在现实中,信托公司的产品委托第三方理财机构推介早已是近年横行的“潜规则”。上海一家信托公司的业务经理张欣就告诉记者,比起自己营销,第三方拥有的客户资源更多更丰富,不仅节约了公司大量财力,也更有利于推介产品。“只不过以前监管部门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规模越来越大,自然就不能放任不管了。” 一场渠道之争 实际上,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多位业内人士都指出,与其叫停代销,不如将其纳入监管,更好地调控市场。 然而,将第三方纳入监管范围内并非易事。坊间的传言是,监管层曾一度考虑向第三方理财机构颁发信托产品销售牌照,对信托产品合规销售行为进行规范,但由于操作面临诸多难题,最终难以落实。 张欣坦言,根据现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最初依靠代销信托产品起家的第三方理财机构实际并非金融机构,若要允许第三方理财公司代为推介信托产品,一是将其作为金融机构监管,纳入银监会监管范围,二是修改《集合信托管理办法》。 显然,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目前都不现实,“比如你要纳入银监会监管范围,第三方理财公司除了卖信托产品,还卖基金、保险、PE产品,那就不仅需要银监会,还需证监会、保监会、发改委协调。” 事实上,尽管这则坊间广为流传的消息尚未得到各方的确认,但普遍的看法是,行业的整肃早晚会来,而一旦调整的大幕拉开,带来的就是行业的渠道之争。 上述第三方理财机构的高管就表示,目前信托产品的销售渠道,主要分为信托公司自身直销、银行等金融机构代销以及第三方机构代销,根据信托公司的规模不同,这三者占比不同,“像一些行业龙头的信托公司自身就有良好的销售渠道,对第三方的依赖就很小,因为本身的客户多,就已经够了;但对一些规模不大的信托公司,自身又缺乏完善的销售渠道,那么就很倚重第三方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