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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城管体制改革 构建和谐文明城市

 州围 2014-01-07

  2012年5月,十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正式挂牌,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以及指导各区、街办开展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随后,市区两级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也进行了调整,各区成立了城管机构,组建了城管执法队伍,这意味着“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新格局基本形成。那么,此次城管体制改革具体有哪些内容,有哪些变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宏根日前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为什么要进行此次城管体制改革?

  答:十堰城市管理过去一直沿用以市为主、以区为辅、市级有关部门具体管理的模式。市级相关管理部门涉及建设、规划、城管、市政园林、环保、工商、卫生、公安、交通等多个单位,在管理中普遍存在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而处于城市管理重要位置的区级政府和街道社区既无管理职责和机构,又无具体管理人员。市区职责不清、责权利不统一,存在“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现象。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借鉴省外城市如西安、株洲、南阳以及省内襄阳、宜昌等地的先进经验,在城管领域开展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目的就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实行市区两级城管区域无缝对接,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新体制,更好地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记者:此次城管体制改革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答:此次改革的依据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 【2007】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1】50号)、《关于城市管理及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十政发【2012】15号)。

  记者:此次城管体制改革遵循哪些原则?

  答:一是统一领导,分区负责。按照市区一体、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的原则,下放城市管理的事权、执法权,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二是分级管理,重心下移。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实施属地管理,实行市以区为主、区以街办为主的管理模式。三是整合资源,提高效能。清理规范、调整归并城市管理领域现有的管理机构和执法机构,理顺各方面关系,科学界定职能。四是人随事走,费随事转。将现有市城建监察支队人员保留一部分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其他人员人事关系、工资、工作经费划转到区级政府。五是以人为本,平稳过渡。既科学合理地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力求实现城市管理效能最大化,又要体现人性化,充分考虑改革所涉及人员利益,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记者:在这次城管体制改革中,市、区相应管理机构有什么调整?

  答:在市里设立十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加挂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直属市政府管理。下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园林绿化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人民公园管理处、灯饰管理处、游园管理处、风景园林管理处、四方山植物园、渣土管理处、花卉研究所、市政园林规划设计院。

  在区里设立张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挂张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牌子,下辖园林绿化管理所、环境卫生管理所,张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动大队,汉江、车城、花果、红卫、西城(黄龙、柏林)5个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设立茅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挂茅箭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牌子,下辖园林绿化管理所、环境卫生管理所,茅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动大队,武当、二堰、五堰、东城4个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设立十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分局,挂十堰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分局牌子,下辖园林绿化管理所、环境卫生管理所、白浪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记者:新设立的十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执法职能上有什么新变化?

  答:新设立的十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执法职能上可以用“7+3”来概括。“7”是指新增加建设、规划、环保、工商、公安、食品监督、交通运输部门部分执法职能,“3”是指市政园林部门原有的市政、绿化、环境卫生方面执法职能。即:

  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和设施;

  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反社会生活噪音管理规定和未经批准焚烧废弃物造成污染以及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或乱排污水影响市容环境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无固定场所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无照经营、出店经营、乱贴乱画野广告等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依据食品监督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无食品卫生许可证在街头从事饮食和推销食品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会同公安机关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放占用人行道进行管理;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城区内城市供排水、排污、燃气管网,电缆电线、箱体等城市公用设施的执法管理工作;

  负责城区临街门店三类机动车维修、车身清洁维护、汽车美容和“摩的”非法营运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护岸、隧道、路灯、箱体、管(杆)线、供排水、户外停车场等各类公用设施执法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夜景灯光亮化管理工作。

  记者:在当前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功,如何巩固创建和城市管理成果,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关键时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如何加强城市管理工作?

  答:城管体制改革完成以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主力军。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当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围绕迎接全省城市管理检查,开展城市管理六个延伸整治和万人洁城、万人绿城行动。

  六个延伸整治,即延伸道路拥堵整治、延伸垃圾围城整治、延伸户外广告整治、延伸建筑立面整治、延伸沿街卫生整治、延伸绿化缺失整治。并积极创建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依法查处城区违规、违法建筑,确保城区违规建筑“零增长”。同时,大力开展万人洁城和万人绿城行动。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和功能,努力打造整洁有序、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为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在加强城管联合执法队伍建设方面,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我们从三个方面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一是强化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我们计划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员进行全方位的业务培训,其目的就是要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严、业务精”的准军事化执法管理队伍。二是严格规范全市执法队员仪容仪表和行为举止,确保服装、车辆保持整洁,执法用语文明、合情、合理、合法,严禁简单行事和执法过程中粗暴执法现象。三是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法规规章体系,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实现城管执法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记者:炎炎夏季已经来临,环境卫生保洁和流动摊贩乱摆乱卖是城市管理的重难点问题,城管部门有哪些具体治理措施?

  答:主要是注重长效管理和源头治理,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一是大力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主次干道、窗口地段的占道经营、流动摊贩集中清理整治。二是进一步加强市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一方面督促市环卫处加大保洁力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每天定期洒水降尘;另一方面督导各区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三是人性化管理,针对因家庭情况确实困难的流动商贩,以劝导为主,一般不进行处罚,尽量减少矛盾;对于情节严重、屡劝不改的管理对象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记者:城市管理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城管部门在调动市民参与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一是我们将在社会上聘请一批市容环境监督员。监督员来自于社会各个层面,其任务是:一方面对城区广大市民、沿街门面、业主及单位进行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对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另一方面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规执法行为进行监察,监察结果将作为相关部门和单位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制作电视专题,报纸专版介绍,录音广播上路宣传,在公共部位挂宣传标语、宣传口号,设宣传牌匾,设立咨询点接受市民的咨询投诉等多样的宣传教育的形式,广泛宣传相对集中处罚权的意义作用,城管执法队伍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内容,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了解,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支持。与此同时,我们开通了城管网站,希望广大市民为城市管理积极建言献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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