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这座灵秀的小城镇,近年来涌现出一批“最美”人物。在这份“最美”的感染下,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提出“三最”要求,致力于让每一个当事人在维权过程中少走一步路。 “三最”要求,是富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自“阳光仲裁”理念得到落实后对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再一次努力与创新。“三最”要求,指的是要求工作人员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做到“最阳光、最和谐、最善意”,即贯彻“阳光仲裁”理念助当事人体面维权、调解先行创和谐仲裁氛围、传播善意让当事人少走冤枉路。 服务大厅排排坐 不再楼上楼下跑 “你们这个服务大厅真不错,我们办事咨询找错科室,也不用楼上楼下瞎跑了,感觉就像VIP啊。”小张拿着从不同窗口领到的资料打趣道。小张的工友不幸受了工伤,小张在4号仲裁窗口咨询了工伤赔偿的处理流程,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到1号工伤认定窗口拿了工伤认定申请表,随后又在3号监察窗口投诉了单位拖欠工资。小张说,“以前也有工友出过工伤,光是找对办事的地方就费了好大的劲,现在有这服务大厅真是方便多了”。 搬至新办公楼后,市人社局在一楼劳动保障大厅设立了劳动仲裁、监察、工伤认定的服务窗口,以方面当事人办事、咨询。以往,当事人都是在门卫处询问该咨询哪个科室,而由于当事人表述不清及门卫不具有业务知识,往往令当事人往返于各个科室间,引发了当事人与办事机构的矛盾。现在,劳动仲裁、监察、工伤认定服务窗口一字排开,当事人能很方便的找到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即便找错了窗口,工作人员也会引导当事人去身边正确的窗口咨询、办事。整个流程方便、快捷,工作人员善意的引导当事人在最短的时间办理更多的事。 法援每日来报道 免费代理保障好 “原本想我什么都不懂,这赔偿是肯定拿不到了,没想到还有免费律师这种好事,谢谢你们。”老王拿着赔偿款不住的向仲裁员和法援工作人员道谢。本分的老王是一家单位的门卫,因为年纪大了,单位二话不说就辞退了他,且不愿意支付经济赔偿金。老王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找到了劳动仲裁,在仲裁工作人员的指引下申请了法律援助,成功的维护了自身的权益。 2013年4月15日经市司法局与市人社局研究决定,富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于5月正式开展工作,在市人社局劳动服务大厅专设法律援助窗口,安排专人负责、专人值班。工作站工作人员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监督,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一律为无偿服务,不得以任何名义承揽、办理案件或进行其他有偿服务。应援尽援,不仅帮助了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合理维权,也遏制了不良代理人扰乱正常的仲裁工作,至9月底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受理援助案件502起,接待咨询707人次。 申请当日即立案 速审速调效率高 “你好,你的申请资料已齐全,我现在就帮你立案。”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立案人员小何在审核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当即对其申请作出了受理决定。“你有单位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吗?你这案子事实比较清楚,我们联系一下单位,现在就帮你们调解。”在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后,小何开始着手对双方进行调解。 小何的做法,源自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八项便民措施其中的“一步到庭制”与“速审庭”制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院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为了减少申请人的仲裁成本、尽力让申请人在维权过程中少走一步路,市仲裁院提出了“一步到庭”的便民措施。即在收到申请书后,即时审核,对事实清楚、材料齐全的案件当即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一次性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实行“速审庭”制度,将作出受理决定的案件进行分流,对劳动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即时联系被申请人,在征得对方同意后,于当日或近期进行调解工作,不让申请人的时间消耗在漫长的等待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