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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投資架構規劃 盧森堡成最夯國家

 foster圖書館 2014-01-13


           

         
       
 
           
           

歐洲投資架構規劃 盧森堡成最夯國家


           










    
 


         

           

作者:
文 / 蔡淑芬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日前舉行「運用盧森堡投資歐洲之稅務優勢—歐洲投資稅務研討會」邀請到德勤會計師事務所盧森堡國際稅務諮詢二位會計師狄佛德(Dirk Dewitte)、柯逸夫(Yves Knel)及勤業眾信稅務部營運長郭心潔、副總經理張衛義針對台商在進行全球投資時該如何進行租稅規劃提出專業上建議,讓投資海外的盈餘可以最低稅負或免稅方式匯回,或反應到台灣母公司財報上,提高公司經營績效。



過去我國企業赴歐盟國家投資,習慣把歐洲控股公司設在具物流優勢及與我國訂有租稅協定的荷蘭。隨著去年12月10日香港與盧森堡租稅協定正式生效,讓我國企業在歐洲投資架構規劃上有更新且有利的租稅規劃模式。Yves Knel表示,赴歐投資的台灣企業而言,盧森堡將是設立公司,從事跨國投資、集團資金借貸、及貿易買賣的一個極佳國家。Yves Knel進一步解釋,盧森堡除與歐盟各國適用歐盟協定外,與許多其他國家亦有租稅協定,這個家在股利課稅上比荷蘭優惠,同時,在公司設立效率上也較迅速。郭心潔補充,盧森堡在傳統上也是很有名的資金調度中心,故企業也可以把無形資產放在盧森堡,以收取權利金。



盧森堡股利免稅優惠  有利台商盈餘滙回



台商到歐洲投資成立公司,股利直接匯回台灣母公司最高將扣繳33%,即使透過與我國訂有租稅協定的英、荷成立之控股公司,股利匯回我國仍需按10%扣繳率,扣繳所得稅。郭心潔舉例,台灣轉投資公司在荷蘭控股公司的稅後盈餘100元,以股利匯回台灣只剩下90元。若能透過盧森堡—香港—台灣的投資架構,歐洲投資盈餘即可能免稅匯予香港,再免稅匯回台灣。Yves Knel說明,盧森堡因與歐盟國家有稅租協定,從歐盟各國盈餘滙回盧森堡可以免扣繳,盧森堡又與香港有租稅協定,盧森堡分配之股利也可免稅匯出,而香港因屬地主義,海外來源股利也不用課香港利潤稅,假如我國母公司又符合營運總部規定,在歐盟任何國家產生100元盈餘,滙回台灣仍舊保有100元,台商赴歐的轉投資收益,就可以達到滙回台灣一路免稅的零稅負。



Yves Knel認為許多台灣企業早在2007年中國企所稅開徵前已紛紛把控股公司移往香港,在原有的投資架構下,善用香港與盧森堡的租稅協定有效降低歐洲投資所得稅負是一項極為可行的方法。Yves Knel也提及,台灣公司過去喜歡在荷蘭、德國成立發貨中心,以為貨物要賣到這些地區,就在當地成立公司,但盧森堡目前的營所稅稅率為29.63%,且今年將要調降為25%,而盧森堡的加值營業稅只有15%,是全歐洲最低,在盧森堡的公司如做為跨國貿易買賣公司,貨物仍可以透過既定的物流行程不變,例如,由供應商直接運至荷蘭、德國等國家,盧森堡公司就其銷售繳15%的營業稅即可,比一般的17%到21%為低。



Yves Knel建議台灣企業可以將IP設在盧森堡,善用運用電子商務方式,讓盧森堡成為貨物買賣的供應國,商品賣到歐洲其它國家都只須課15%營業稅,比其它國家有利。



盧森堡設控股公司  台商省1/3成本



而且,荷蘭稅局也規範,貨物進口時就要先繳進口環節營業稅或提供擔保,日後賣到其他國家時再退稅或消保,對企業資金調度而言,將有積壓資金上的困擾。盧森堡規定,若貨物最終賣到國外,進口時先繳進口環節營業稅或提供擔保,公司可以省去許多麻煩和成本。



郭心潔也指出,盧森堡對利息借貸、權利金、買賣貨品的公司等,也有租稅優惠,尤其,盧森堡和香港的租稅協定允許「參與利潤分配的貸款」,利息所得免稅,即香港公司借錢給盧森堡子公司的利息所得,在香港免課所得稅;而且盧森堡子公司支付給香港母公司的利息支出,可以認列為費用,減少所得稅。



Yves Knel進一步分析目前盧森堡在公司設立之優勢,首先是在盧森堡設立公司,只需幾天作業時間,設立和維持費大約是3千歐元。其次,盧森堡只需要一位居民董事即可,這位居民董事可以是當地會計師或律師,他可以代替股東行使職權。反觀,現在荷蘭對實質營運要求更加嚴格,必須要有實質管理人及有人實質辦公的辦公室,對台灣企業而言,在盧森堡將可以省下至少1/3的成本。Yves Knel也說明,過去企業在荷蘭新設公司時,可以申請稅務預先核示,惟在歐盟各國的抗議下,荷蘭也不再提供預先核示,反而,盧森堡稅局仍提供稅務預先核示。盧森堡德勤會計師事務所即與當地稅局保持密集溝通的情況,要事先獲知向盧森堡申請設立公司的預先核示將不是件困難的事。



盧為歐共同基金發源地 資金流動成本低於其它各國



Dirk Dewitte認為盧森堡是一個極佳資金調度中心,全世界有許多退休共同基金設立在此,Dirk Dewitte分析盧森堡因其服務效率高、稅務上維持中立,可以消除雙重課稅問題,成為許多共同基金設立、放置的地點。



Dirk Dewitte解釋為何盧森堡是傳統上共同基金設立絶佳地點:首先是盧森堡是歐洲第一個設立共同基金的國家;其次,由於她位置適中,銷售到各地都相當便利;她也是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共同基金公司,由以上種種優勢,企業若把股利所得、借貸款、勞務服務放在盧森堡,將有效降低資金在全球的流動成本。



此外,張衛義以跨國企業母公司及子公司在勞務分工及提供為例,自跨國投資供應鍊稅務管理及國際稅務觀點提出看法。張衛義表示,集團企業間因分工或集中,而彼此間勞務交易也相當頻繁,企業必須先行了解那些勞務是可按成本加成或其它合理方法計價、而那些勞務或費用依其性質或附加效益較低,而僅得按合理方法分攤予勞務收受者,而那些費用因其性質屬基於母公司(股東)權益目的而產生(Shareholder costs)或屬重疊(duplicative)而對收受者無附加價值,不宜由子公司負擔者。此外,勞務交易除「計價基礎」、「移轉訂價規範」、「常設機構」和「就源扣繳」等等所得稅議題外,「間接稅」的問題亦應考量。他舉例,一家歐洲公司的產品研發在美國,製造在歐洲,歐洲公司要付美國100元權利金,當歐洲公司產品以1100元(內含100元權利金成本)賣到美國其他公司時,美國將按1100元計徵進口關稅;若由美國研發公司自行下單向歐洲製造商採購,轉售美國客戶,進口貨品則可按1000元計繳關稅。,間接稅也以1100元扣繳,所以這時候應朝由歐洲公司直接支付美國公司勞務費方式處理比較合理。

 

Yves Knel表示,中國企業現在對到盧森堡設立實質公司的興趣也提高很多,像現在中國大型企業華為或海爾都把盧森堡當成實質營運中心了,顯示越來越多亞洲國家受到盧森堡作為一個控股或實質營運中心的吸引。



[本文摘自 2009.01.21/工商時報/A13版/全球佈局租稅稅專輯]


      


最後更新
200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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