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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疾病发作持刀捅死他人

 徐天坤1979 2014-01-17

  本报1月13日讯(记者谈星余 通讯员王禄文)某大学旁工地上,辛某某因精神病发作持刀捅人,致一死一伤。记者今天获悉,美兰法院判令对被申请人辛某某进行强制医疗。 

  现年30岁的男子辛某某,海南省临高县人,被检查出患有精神病,原系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海口某大学工地保安。2013年4月21日21时许,辛某某在该大学大楼旁边工地的活动板房旁内,好像听到房间内有人说话,感觉心慌,想制止该声音,便上前敲门,该房间内的李某与程某等人听到敲门声,便打开门让辛某某进来,辛某某便认为李某想打他,就用随身携带的折叠跳刀连捅李某腹部,李某捂住腹部往外跑,辛某某追到李某再次捅李某胸腹部数刀。此后,辛某某又持刀捅到程某腹部,程某在防卫时又被辛某某用刀捅了右前臂四刀。最后辛某某又在李某脖颈处捅了两三刀,致李某当场死亡。后精神病人辛某某被民警抓获。

以上内容来自:海口晚报
[责任编辑:y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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