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在网上看到的部分年轻女死刑犯被执行前的照片,看后感觉酸楚。风华正茂的年龄,本应该享受人生岁月,却走上了黄泉路。
小的时候,经常参加公审大会。一些罪犯被捆绑,插上亡命旗。卡车上驾着机关枪,汽车风驰电掣般驶向刑场,当众人循着踪影赶到时,枪声已经响过。犯人的脑袋浸泡在大片血污里,家人随后赶来忙着收尸。
也许是因为我们年纪尚小,我们并没有感到恐怖。现在回想起来,主要还是公审大会上严肃严厉的宣判,大街上的判决书让我们受到了教育。
在布告里,一般都要简要描述罪犯的犯罪经过和犯罪手段,最后结论“手段残忍、罪大恶极、不杀之不足以平民愤”。看了布告的人都觉得这个人该杀,面对和正常人毫无二致的死刑犯人及其表情,大家丝毫没有同情的余地,丝毫没有恻隐之心。
现如今,打着对勾的判决书不见了,对社会警醒和威慑的作用似乎小了许多。当我们看到这些华容美貌年轻女犯人的照片,有些我们根本不知道她究竟犯了什么罪,对他人对社会造成多么大的危害。很有可能会觉得法律是不是太严酷了,社会难道就容不下这么一个年轻女子?
所以我说,形式有时候大于内容。没有必要的形式,再残酷的内容也仅仅是过眼烟云。时间久了,人们谁还记得这些事,教育的意义和作用自然就无从谈起。
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杀人不偿命,害人不受罚,甚至还振振有词,甚至还有许多人为其开脱,找寻客观理由,摆弄情节......那还有社会公共秩序吗?
宋丹18岁,策划绑架杀害男友
董颖22岁,杀人抢劫
22岁,杀人
20岁,故意杀人
23岁,贪污
陶静20岁,贩毒
拐卖妇女
冯翠琼21岁,贩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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