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电影、娱乐和音乐行业的发展,9月22日,新西兰移民局局长Jonathan Coleman宣布,放宽对以上行业从业者的签证政策,为从业者临时入境提供方便。新政策将于2012年3月份生效。 Coleman表示:“现有的政策已经实行了20年,在这些年中,娱乐产业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些政策已经过时。” 在新西兰停留14天以内,或开展跨国制作所需的签证手续大幅简化。对于制作电影等需长时间雇用人员的情况,若雇主能够证明其诚意,此前曾有以合法目的雇用外国员工的经历,将予以更多的政策优惠。 Coleman说:“电影产业共为6,700人提供了就业机会,每年产值高达28亿纽元,而且未来发展潜力巨大。为了保证产业的发展,我们需要改进移民政策,使从业者尽量不必为此担心,从而保证新西兰对电影业的吸引力。” 根据目前执行的政策,所有的电影、娱乐和音乐从业者的工作签证都需交由行业协会默示通过。这意味着,行业协会有权拒绝签证申请。 Coleman说:“有时,现有的处理方式将可能阻碍新西兰娱乐业获得外国投资。另外,重大音乐、美术和文化活动的演员可以申领旅游签证前来新西兰。” “在过去两年半,在电影业递交给行业协会的4800份申请中,有14份申请引起了争议,政府最终同意给所有申请者发放签证。” “简而言之,我们要摒弃那些削弱新西兰对电影娱乐业吸引力的繁文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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