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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一农家屋顶光伏发电为国家电网供电·台州日报

 小木舟 2014-01-24

  本报记者张 奕

  

  24块1.6平方米的光伏板代替瓦片,小小屋顶铺满了临海市尤溪镇指岩村村民何贤军的梦想。谁也想不到这个从小爱捣鼓电子器件的普通农民,真的把自家的屋顶变成了一个小型发电站,不仅实现自给自足,还能把剩余的电卖给国家电网。就这样,他成了我省家庭式光伏发电的第一人,也是全省第一个向国家电网供电的普通市民。

  2014年1月22日,何贤军接到国家电网临海供电分公司财务人员的电话,供电公司将10个月“赊着的电费账”一次性支付给何贤军,“4836元,每月平均483.6元”。

  太阳发电梦想成为现实

  走进何贤军家的4楼,满地的电器元件,铜线圈、电线、蓄电池堆了半个房间。用他的话说,只要是和电、线路有关的东西,他都有兴趣。

  2012年,他用几块光伏电池板、一组蓄电池、一个交直流逆变器组成了一个简易光伏电站。他指着电器元件说:“这个要600元,这个要1000元,到目前为止我总投资近5万元。”

  两年来,何贤军一直享受着光伏发电带给他的专属“福利”。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实践,让更多的身边人认识到,“使用绿色环保的清洁能源,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

  “天气好的话,每天能发电20度以上,天气不好也有两三度,夏天发电量就更高了,去年发电达到6000度,自己用了1000多度。”何贤军说,他家平均每天用电6度左右,电站并网后,白天发的电除了供自家使用外,其他多余的电都并入电网。晚上,他家用电再从电网取电。

  “目前,家里的用电基本能自给自足。”何贤军说。

  2013年2月7日,何贤军家中的“发电厂”并入国家电网,这让他兴奋不已。尝到了卖电的甜头,何贤军心里有了自己的打算,“现在我的光伏发电容量是7000千瓦时,今年我准备再扩容3000千瓦时,到了年底,受益会高些。”

  并网后安全性如何?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家庭安装了光伏电站后,就成了一个“小型发电站”。以何贤军家为例,24块太阳能电池板建成了自家用的小型“发电厂”,夏日高峰时日供电量可达50度,自家使用基本足够,多余电量可以卖给国家电网。若遇到阴雨天气,发电量不足,国家电网将对其进行补给。

  家庭光伏发电虽然是一种清洁能源,却也给供电部门带来新的挑战。据国家电网临海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分布式电源并网将给电网安全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假如电网断电了,但个别家庭的‘发电机’还在向电网输送电量,工作人员进行维修时就是带电工作,所以我们供电公司加强了安全检查和管理。” 

  同时,他也提醒居民,光伏电板等设备有使用期限,需要及时更新。发电设备也需要定期清洗、测试、维护。

  光伏发电效果显著

  何贤军家门口装着一个新电表,外观跟普通的家庭电表没什么两样,可实际上是个双向计电量的新型电表。“我用了电网多少电,我给电网输送了多少电,这个表都能计算清楚。”

  听供电技术人员介绍,何贤军家的光伏发电每度电费是0.412元,国家补贴每度电费是0.359元。如果按1分利息、1元钱1度电算,估计8年就能收回成本费。“标准的光伏组件使用寿命都超过25年,也就是说,剩下的十几年我都可以赚钱。农村房顶空间多,这种家庭发电站更有推广价值。”何贤军说。

  在何贤军的带动和指导下,他的朋友在临海白塔小区自家楼顶也弄了家庭光伏电站项目。

  不仅是家庭个人尝试光伏发电项目,在临海有两家户外休闲企业已经使用了光伏发电,主要用于该企业的生产用电。

  申请光伏发电并网究竟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国家电网临海供电分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叶启旭说,“只要是临海市居民,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如果是建在小区公共面积上的,还需要提供小区物业同意构建相关设备的证明,带齐资料到临海供电公司服务营业厅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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