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男子与妻谈离婚时接到妻子情人电话 将妻子扔下4楼|

 xcaq 2014-01-25

男子与妻谈离婚时接到妻子情人电话 将妻子扔下4楼


原标题:谈离婚时接到情敌电话他一怒把妻子扔下四楼

妻子红杏出墙,丈夫苦劝无果,偏偏此时妻子的情人又打来了电话。怒不可遏的丈夫居然将妻子从四楼扔下,妻子不治身亡。

昨日,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被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娇妻有了情人 闹着要离婚

2009年,刘某和蒋某在台州打工时相识。

刘某是某按摩店里的管理人员,而蒋某是初来乍到的按摩女,收入低微又举目无亲。刘某刚刚离婚,有个女儿;蒋某也已经结婚,还有个2岁的儿子。

这些都没有阻止两人的相爱。2011年,蒋某与前夫离婚,带着儿子来到江山市,与刘某结婚了。

蒋某年轻貌美,刘某因此一直刻意迎合着妻子。

蒋某2岁的儿子跟随夫妇俩生活在江山市区,刘某的亲生女儿在乡下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刘某不舍得给自己的女儿买礼物,对蒋某的儿子则3天买两双鞋子……

然而刘某每月收入有限,也只有2000元左右,蒋某逐渐心生不满。

2013年9月,蒋某有了一个情人。小伙子比她还年轻,大学本科毕业。在蒋某眼里,他比只有初中文化的丈夫伟岸一百倍。

小伙子还承诺她:只要蒋某离婚,立刻跟她结婚。

于是蒋某开始外出租房居住,还三天两头要求闹离婚。对此,刘某是一百个不情愿。

苦劝妻子无果 他一怒把妻子扔下楼

2014年1月10日晚,想挽回婚姻的刘某与蒋某相约见面。当晚10点夫妻俩住进江山市区一家商务宾馆四楼的某间客房,想好好谈一谈。

整整一个晚上,刘某一直在苦劝蒋某,希望她能留在自己身边。但蒋某始终不为所动。

次日凌晨2时许,蒋某的手机响了,是那个小伙子打来的。他见蒋某还没回去,担心出事。

刘某抢过蒋某的手机,和情敌吵了几句后,暴怒地将手机扔出窗外。

他的情绪失控了,一把掐住蒋某脖子。蒋某吓得大叫,失去理智的刘某一把抱起她,从窗户扔了出去,随后又后悔了,想去拉她回来,但只扯破了衣服。蒋某重重摔在了地下。

这个时候,小伙子因为担心蒋某,乘出租车赶到宾馆楼下。他立即将蒋某抱上出租车送往医院,然而蒋某最终还是不治身亡。

刘某带着恐惧和愧疚,赶到乡下父亲家中,与父亲、女儿告别后,来到深山里割腕自杀未遂,被随后赶到的民警抓获。

=================
11829人参与 | 评论426条 |
发表日期:2014/01/25 08:52凤凰网北京市网友:手机用户

这种女人是该死

发表日期:2014/01/25 09:34凤凰网广东省深圳市网友:wishberich

情有可原,虽然是故意杀人,但是可以轻判,理由是法律不外乎人情,这中女人吃里扒外,死了活该,死缓吧

发表日期:2014/01/25 09:44凤凰网中国网友:zhouzhengkui

扔得太好了,是爷们.赞一个.

发表日期:2014/01/25 09:11凤凰网上海市网友:手机用户

我来评朝三暮四的贱人。扔的好论...

发表日期:2014/01/25 09:45凤凰网上海市浦东新区网友:梦里千回

所以印证了一个观点.找老婆要以贴心为第一条件.外貌神马的真的不用去考虑.天仙在一起看几天也就腻了

发表日期:2014/01/25 09:46凤凰网上海市网友:手机用户

是个爷们 无罪释放!

发表日期:2014/01/25 09:43凤凰网上海市浦东新区网友:梦里千回

朝三暮四看到好的就把前一个扔了这种女人再好也不能要.因为太没安全感了

发表日期:2014/01/25 09:46凤凰网北京市网友:手机用户

要告这女人害人罪,好好的男人被他害成杀人犯。

 
发表日期:2014/01/25 09:50凤凰网上海市网友:手机用户

不值得啊,心已野,也无情,留在身边也无用!何苦生拉硬拽的在一起,不如放手两相轻。

发表日期:2014/01/25 09:46凤凰网福建省厦门市网友:leyenda

男的无理智,女的贱。。。鉴定完毕!

发表日期:2014/01/25 09:43凤凰网山东省泰安市网友:屠三独

激情杀人,可谅

发表日期:2014/01/25 09:11凤凰网上海市网友:手机用户

不值啊,

发表日期:2014/01/25 09:28凤凰网广东省深圳市网友:手机用户

唉,不作死就不会死

发表日期:2014/01/25 09:53凤凰网新疆乌鲁木齐市网友:爱流泪的小小坚强

中国男人多落后啊,不要求自己努力,只知道怪女人。

发表日期:2014/01/25 09:43凤凰网上海市网友:手机用户

这是何苦,打杀不能解决问题。苦的还是自己为她不值。

发表日期:2014/01/25 09:39凤凰网北京市网友:手机用户

社会制度决定的

发表日期:2014/01/25 09:35凤凰网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网友:沙丘农民的儿子

正常反应

发表日期:2014/01/25 09:09凤凰网北京市网友:手机用户

谁的罪恶?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