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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林业事业单位

 布衣夫子 2014-01-25

第十四章 林业事业单位

第一节 萍乡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萍乡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副县级建制、财政全额拔款事业单位,隶属萍乡市林业局,所址南环路233林业局大院内(地名南门外漆山里)2003年前设立的萍乡市林业技术推广站、2008年9月设立的萍乡市植物园均挂靠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对内为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的内设机构

萍乡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主要工作职责

一、开展区域性林业科学研究,为森林生态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储备

二、 进行森林生态、园林园艺、水土保持、防治荒漠化以及森林资源培育与利用研究

三、引进林业科技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进行良种选育、优质种苗繁殖、试验示范和大面积推广应用,做好科研示范基地建设,促进成果转化

四、进行林业实用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培训、宣传和社会化技术服务,负责林业推广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五、搜集掌握林业科技的新信息和新动态,为地区林业科技和林业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20032008年,萍乡市林业科学研究编制34人,2008年核定编制为26人,2011年核定编制为27人。2011年底在职人员29人,退休人员15人。在职人员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14人、助理工程师4人、技术员1人。

2003年萍乡市林业科学研究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科研室、园林绿化研究室、科技情报室、林业技术推广站林业技术推广站为科级、其余为副科级。2003年内设机构调整为4个:行政办公室、科研办公室、林业技术推广站、园林绿化研究室。林业技术推广站为科级机构,其余为副科级机构。2008年设立萍乡市植物园后增设植物园管理科,为副科级机构。

 

第二节 萍乡市木材流通监督管理局

 

    萍乡市木材流通监督管理局名为萍乡市木材检查站,正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萍乡市林业局。2007年4月经萍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萍乡市木材检查站更名为萍乡市木材流通监督管理局,更名后单位性质、级别、隶属关系不变。设办公室、检查科、法制科、执法队,直接管理老关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编制数19人,2012年底实有工作人员20人驻地(办公地址)南环路233号萍乡市林业局大院内。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组织本市木材检查执法和木材检查行业的建设工作;对本市辖区内(铁路、公路、货场)木材运输进行查验。制止违法运输木材、毛竹及其制成品、半成品、商品柴炭的行为,对松香、林木种子及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运输凭证实施查验;查验辖区内属于法定检疫对象的森林植物及产品检疫证;受林业主管部门委托对违法运输行为实施林业行政处罚。

2008年10月江西省人事厅批准萍乡市木材流通监督管理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2010年11月经萍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萍乡市木材流动巡查监察支队,与萍乡市木材流通监督管理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管理体制。

 

 

第三节 乡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003年,萍乡市森林病虫害防治站、萍乡市森林植物检疫站(以下简称“两站”)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萍乡市林业局。“两站”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体制。内设综合科测报防治科、检疫执法科驻地(办公地址)南环路233号萍乡市林业局院内。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森林病虫害测报点的建立、虫情的预测预报并对其进行监测和管理;负责全市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协调、监督和检查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国家森林植物检疫任务;负责本市全国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和省内补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的封锁、扑灭和除害处理;独立行使国家森防检疫执法职权,依法查处一切违反森防检疫法规的行政案件。

2007年12月,经萍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两站”更名为萍乡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职、人员编制和机构性质、级别、隶属关系不变。2008年10月,江西省人事厅批准萍乡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第四节 萍乡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萍乡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正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萍乡市林业局。驻地(办公地址)萍乡宝塔路90号(2013年8月搬迁到西环路60内设办公室、资源监测室、林地勘验室、林业规划设计室,人员编制162011年有高级工程师6人,工程师7人。配备有经纬仪、GPS仪、全站仪、计算机等现代林业勘测技术设备。业务范围及工作职责: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森林资源调查与监测,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与多样性调查与监测,森林资产评估,林业工程监测,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规划设计,林地资源勘验,园林绿化设计等;协助市林业局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总体规划建立森林资源档案(数据库

萍乡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2010年11月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资质,当年完成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项目中有《江西省小金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欧洲投资银行贷款萍乡市安源区生物质能源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总体设计》获2010年度江西省优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成果二等奖,《上栗县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通道绿化造林作业设计》获2010年度江西省优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成果三等奖。2012年完成《仙峰岩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樟树市芗溪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安源区、上栗县、湘东区、莲花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江西省莲花县罗霄山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林业扶贫攻坚规划(2010-2020年)》等规划设计项目。

 

第五节 萍乡市林业产业行业管理办公室(萍乡市森林工业局

2005年9月经萍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萍乡市林业产业行业管理办公室,隶属萍乡市林业局,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林业产业行业管理科、林业公路管理科。驻地(办公地址)萍乡宝塔路90号。主要职责编制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以木竹、松脂等森林资源为原料的林产工业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资格预审,负责全市木竹经营(加工)单位资格预审及年检预审等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承办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的项目申报;负责全市森工行业、农垦系统的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公路的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全市木材检验人员的技能培训、发证、年检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托管萍乡市林业工业公司,负责管理市林业工业公司所属森工企业的国有资产和人员。2008年11月经萍乡市编委批准,萍乡市林业产业行业管理办公室更名为萍乡市森林工业局,更名后单位级别、隶属关系、人员编制及职能不变。2009年8月12日全市农垦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萍乡市农业局管理。2010年8月萍乡市级机构改革时再次明确,萍乡市林业局的林业产业管理职责由市森局承担。2013年5月,经萍乡市编委批准,萍乡市森林工业局更名为萍乡市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更名后单位级别、隶属关系、人员编制及职能不变。

 

第六节  萍乡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 

    2007年12月,萍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萍乡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萍乡市林业局定编5人。驻地(办公地点)南环路233号萍乡市林业局大院内。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普查、专项调查,指导保护和监测体系建设;制定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利用的地方措施,履行国家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指导全市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督办和查处违反野生动植物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负责承办全市野生动植物特许猎捕(采集)、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和运输证明。

2010年9月,经萍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萍乡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更名为萍乡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更名后单位性质、级别、职能、隶属关系和人员编制不变。

 

第七节 萍乡市林业产权交易中心(萍乡市林权管理局)

萍乡市林业产权交易中心2007年12月经萍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驻地(办公地址)萍乡市萍安北大道113号2008年9月正式办公营业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萍乡市林业局内设行政办公室、登记发证室、外业勘察室、综合服务室、档案管理室工作职责承担全市林权管理、林地林木流转和林权服务职能;指导、协调各县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其配套改革工作;负责办理全市除莲花县的林权抵押贷款、林业政策性保险、林权交易等林改配套改革业务。萍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萍乡市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编制6名,2012年实有工作人员8人。

     2012年4月18日,萍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萍编办发[2012]22号文件),“萍乡市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更名为“萍乡市林权管理局”, 更名后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不变。萍乡市林权管理局承担全市林权管理及林地林木流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其配套改革和林权服务等职责。

 

第八节 萍乡市森林苗圃萍乡市林木种苗和林场管理站

    萍乡市森林苗圃位于芦溪县宣风镇吐霞村境内320国道1063公桩处,隶属萍乡市林业局为财政差额公益性事业单位2012编制数30实有28人,其中行政管理干部6人,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10人,技师2人,高级技工7人。

萍乡市森林苗圃面积1200余亩,是集育苗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国有综合苗圃,1994年被林业部场圃总站列为全国示范苗圃。 萍乡市森林苗圃是江西省重要花卉苗木生产示范和供应基地主要生产培育木兰科、樟科、红豆杉科、木樨科、杜英科等园林绿化用珍稀名贵树种以及湿地松、杉树、枫香等造林苗木近500个品种,年产各类苗木400余万株。

    2012年6月18日,萍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萍编办发201235号文件),“萍乡市森林苗圃”更名为“萍乡市林木种苗和林场管理站”。更名后单位性质仍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不变。萍乡市林木种苗和林场管理站职责为:承担全市林木种苗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质量监督管理、良种选育、技术指导、业务咨询和培训以及林场监督管理。

 

 第节 林业工作站

萍乡市的林业工作站包括市、县区、乡镇三个层级,为林业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及营造林等林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根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能。

萍乡市林业工作站为非独立建制的单位,挂牌在萍乡市林业局林政资源管理科。作为江西省林业工作总站与县区林业工作站之间上传下达的节点,萍乡市林业工作站对上承担省林业工作总站布置的工作任务,对下负责与县区林业工作站联系、布置相关工作任务及检查。市林业工作站的具体工作由市林业局林政资源管理科承担,站长由市林业局林政资源管理科科长兼任。2005年9月9日萍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萍编发200523号文件批准,安源区高坑、青山2个乡镇基层林业工作站合并组建安源林业工作站、湘东区白竺、源湴、东桥、广寒寨、排上、老关、龙台等8个乡镇基层林业工作站合并组建湘东林业工作站,均为副科级建制,为区林业局(分局)直属单位,原安源、湘东二区各乡镇林业工作站相应更名为“萍乡市安源林业工作站驻××乡(镇)工作室”、萍乡市湘东区林业工作站驻××乡(镇)工作室”。芦溪、上栗、莲花三县未设县级林业工作站,其乡镇林业工作站由县林业局直接管理。

芦溪县设芦溪(辖芦溪、源南2乡镇)、南坑(辖南坑、长丰2乡镇)、宣风(辖宣风、银河2镇)、上埠、万龙山、张佳坊、新泉7个基层林业工作站。上栗县设桐木、上栗、杨岐、福田、赤山等5个林业工作站。 莲花县2003-2010年神泉、荷塘、湖上、六市4基层林业工作站对全县13个乡镇实行分片分区管理。2010年7月,莲花县基层林业工作站机构改革,全县分设三板桥、神泉、升坊、琴亭、南岭、荷塘、坊楼、六市、高洲、良坊、湖上、闪石、路口13个林业工作站(每乡镇设立1个林业工作站)实行林业局与乡镇政府双重领导体制;由各乡镇负责日常管理,林业局负责业务指导(县林业局林业工作总站办公室,负责全县乡镇林业工作站工作调度和安排部署

萍乡经济开发区林业工作站为市林业局直属单位,与萍乡市林业局开发区分局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并使用人员编制。

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林业工作站2011年3月设立,股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隶属萍乡市林业局武功山分局。  

2012年末,萍乡全共设有基层乡(镇)林业工作站29个(其中14个林业工作站为管理2个以上乡镇的片站),全部乡(镇)基层林业工作站中16个站自有办公用房,29个站有通讯设备,19个站有交通工具。2012年末基层乡镇林业工作站在岗正式职工221 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94人,差额拨款31人,自收自支96人。2012年全市林业工作站及其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详见表13-4-1。

表13-4-1

2012年萍乡市林业工作站及其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林业工作站数

林业工作站总人数

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

各文化水平层次人数

林业工作站人员各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数

县级

乡镇

大专以上

中专

初中以下

中级

初级

全市合计

 

36

226

88

60

70

8

0

29

87

安源区

1

2

57

26

13

18

-

-

6

15

湘东区

1

7

42

9

13

16

4

12

7

芦溪县

 

7

42

18

10

12

2

-

1

17

上栗县

1

5

25

7

10

8

-

-

3

22

莲花县

1

13

33

7

11

13

2

-

6

13

萍乡经济开发区

1

-

22

17

3

2

-

-

1

10

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1

2

5

4

 

1

-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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