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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重拳打击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行为

 红盾书屋 2014-01-25

针对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益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况。近日,市工商局联合市国家安全局和市公安局开展了打击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没收了一批物品。下一阶段,工商部门将以公安部门来函提供的犯罪行为处理结果和名单为证据,依法对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几个部门将联合要求全市各类经营场所禁止销售具有窃听窃照功能的专用器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对具有窃听窃照功能的专用器材进行彻底清理,对于发现具有窃听窃照功能产品的立即查封。

2013年9月4日,公安部门对海淀中关村、昌平东小口、亦庄开发区等地的鼎好电子商城、科贸电子城等部分电子市场(卖场)的30家涉案商户开展统一抓捕行动,刑事拘留涉嫌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的犯罪嫌疑人48人,取保候审4人,收缴涉案物品3700余件,经特种器材技术鉴定中心鉴定,全部认定为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工商部门将依据国家安全部门对涉案商品的鉴定结果和公安部门函告的刑事案件处理情况及嫌疑人名单,视情节给予涉案经营主体吊销营业执照、罚款、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

近一时期,市场上销售诸如窃听电子表、钥匙、纽扣等有窃听窃照功能的专用器材,这些产品具有超微型化、高隐蔽性、高功效性的特点,非法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已影响到正常的社会秩序,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隐私安全。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执法部门采取了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销售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并根据违法行为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工商部门将以公安部门来函提供的犯罪行为处理结果和名单为证据进行处罚,其中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工商部门将吊销营业执照,取保候审并直诉的处以罚款,情节轻微给予训诫或责令具结悔过的责令改正对超过10个商户涉案的鼎好电子商城,依据《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规定,以未履行“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义务对市场主办单位予以查处,拟予以上限处罚即罚款2万元。

通过此次行动,工商部门将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打击类似违法行为,下一阶段,工商部门将联合安全、公安等部门,对商品交易市场非法销售窃听窃照器材的情况进行摸排,开展针对销售窃听窃照器材的联合执法行动,继续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对涉案经营主体予以处罚并将案件处理结果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披露。

同时,要求商品交易市场商户和主办单位,自觉守法经营、形成商品交易市场自觉抵制非法商品的良好氛围。

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充分认识到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违法犯罪行为,自觉抵制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不买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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