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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佣享有居港权是理想状态

 啸海楼 2014-01-26

外佣享有居港权是理想状态

—— 与柴子文先生商榷香港外籍佣工问题

朱江明 1月24日 09:38

【作者注】:近日看到柴子文先生连续在《大家》发表了两篇名为《香港,现代奴隶之都(上)》《太平山下的白日梦(下)》的文章,文章中不仅谴责了近日成为新闻焦点的香港虐待印尼佣工雇主,也对香港的外佣制度做出了严厉的抨击。

笔者近日在香港度假,也在新闻中看到了印尼佣工被雇主虐待的惨状。为此笔者特意在雇用外佣的朋友以及外佣介绍所的经营者中做了个简单的采访,虽然抽样样品未曾达到正规统计调研的数量,却也对事情有了一个非常直观的感受。

尽管笔者非常认同柴先生文中的大部分观点,但是也对某些论调持有保留态度,因此特意撰文与柴先生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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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佣工的形象到底如何?】

笔者在和香港本地朋友交流时,发现这个事件给本地人最大的冲击并不单单限于人道主义和法律方面的问题,更多的是对外佣印象的颠覆。笔者一位朋友的原话是:“之前只知道菲佣有虐待小朋友或者偷雇主钱的情况,没想到还有被虐待到如此严重地步的。”

持有此类观点的朋友并不是少数,实际上此前笔者在香港经常会听到,有朋友抱怨家里的外籍佣工偷钱或买菜购物虚报金额、以次充好,甚至还出现过虐待家中老人小孩的极端案例。笔者任何一个朋友在刚刚开始雇用外籍佣工的时候,都会被“过来人”提醒要对他们非常小心,这已经成为香港外佣雇主的一个普遍认知。

有趣的是,笔者发现很多北京上海的富裕阶层开始雇用菲律宾佣人,让人感觉非常不可思议。因为菲佣的口碑在香港似乎并不是那么好,真正的富裕阶层更愿意雇用如“桃姐”这样的中国籍佣工,而内陆的中国籍家政服务员的人力成本比菲律宾佣人还低。

【并非黑白分明的投诉】

某些虐待和投诉事件,未必非黑即白的雇主残忍或者员工诬告。比如很多所谓禁锢事件,存在基于外佣相关法律的自我保护现象。根据香港法律,外佣的劳动保险在外佣出外过夜时并不涵盖。而相关法律同时规定,外佣每周享有一天的假期。这也是为何每逢周六日香港皇后像广场会被菲佣群体占领的原因,因为根据香港的法律他们此时放假。

然而对于雇主而言,这似乎并不是那么美好的事情,当天外佣夜不归宿而出现任何伤亡意外,雇主必须全额自行赔付。而外佣往往是一些年轻男女,他们晚上不回来似乎也是人之常情。遇到这种情况,雇主的选择就是去警察局报案,这样可以在出现意外后免责。换一个角度来看,如果不让外佣出门是不是更好呢?

有部分投诉正是基于这个原因,理论上在非节假日外佣并不存在可以自由离开雇主家的时间。外佣的工作时间为早8点到晚8点,工作时间不存在自由外出的权利。而晚8点之后,外佣的休息时间则已经到了夜不归宿的临界时间点,理论上如果外佣在21:30之后未归,则雇主可以选择报警。笔者并无帮香港虐待外佣雇主辩护的意图,只是从制度上笔者认为非法禁锢的投诉并不是那么黑白分明,责任不都必然在雇主,同时外籍佣工也同样有利用制度来反制雇主的现象。

【如何反击雇主?】

典型的做法就是利用打黑工制度限制来要挟雇主,一些雇主可能经营有自己的店铺或者餐厅,而香港的劳工法律规定外籍佣工的工作范畴仅限于家政工作,不能到雇主的经营场所帮忙。

这就出现了可供被佣工所利用的机会。比如雇主本人是经营服装店生意,开店之后发现货品遗漏在家中,如果他通知佣工把服装送到店里,则等于让佣工从事自己的商业工作,违反了香港法律,即便是中午送饭(送饭属于家政工作,是佣工的工作范畴)顺便带过来,也仍旧有违法之嫌疑。尤其是如果雇主一时懒惰,让佣工帮忙将货品放入展示柜或者货仓,那是铁定违反了相关法律。

然而按照人情来说,这种事情本来属于你情我愿的帮忙,很多人都在这么做。有些外佣就是利用这个制度,来反向勒索雇主,他们暗地拍照或者录像留取证据,如果出现纷争就投诉雇主非法用工。有人确实因此被入境处检控,所以此类个案已经成为香港政府反非法劳工宣传片中的情节。

从这个角度来看,其实香港雇主和外籍佣工并不是简单的虐与被虐的关系,经常出现如《宫锁心计》和《甄嬛传》那样的家庭勾心斗角之中。今年9月就爆出两名菲佣虐待家中儿童的案件,同样属于震惊香港的事件,柴先生所说的奴隶之都似乎有点夸大现状之嫌。

【为何被虐的是印尼佣工?】

实际上还有一个问题是柴先生所忽略的,为何本次爆发的是虐待印尼籍佣工,而非数量更大的菲律宾佣工呢?菲律宾佣工在香港的服务时长已达30年,有大量的同乡互助团体在香港扎根。菲律宾籍佣人并不好欺负,一旦虐待佣工的事件被同乡知晓,则可以有效地利用现有制度制裁雇主。印尼佣工是近年来刚刚进入香港劳动市场的新生劳动力供应地区,在香港本土并未形成自己的社会团体和互助力量,因此雇主较为容易对个体进行欺凌。尽管香港制度已经有相关条款保障,然而根据信息到达以及相关社会团体的现状,我们不得不承认不同国籍的外佣,所享受的劳动保护是不同的。这和内陆的农民工情况几乎如出一辙,如同一工地的同乡数量较多,则往往对雇主拥有更强的议价权利和制衡权力。

同时笔者还注意到,印佣的情况恐怕还不止同乡势力薄弱的问题。本次被虐待的印佣就被媒体揭露,曾经缴纳高昂的中介费给印尼本地中介机构,因此在未曾完成还款之前中介机构不希望“多事”,也不会对印佣的投诉做出有效处理以免雇主毁约影响收入。新闻中,介绍印佣到雇主家的香港中介机构则表示自己并未收取任何费用,至于印佣和印尼本地机构之间的协议自己不清楚也不想知道。这个说法符合笔者在香港本地女佣介绍所了解到的情况,事实上雇佣印尼佣工对于雇主而言的中介成本更为低廉。因为雇主不用负担印尼佣工前来香港的差旅费用,却必须负担菲律宾佣工的费用。中介向笔者暗示,这些费用的成本由佣工本人承担。显然羊毛出在羊身上,印尼佣工只能用自己未来的劳动所得偿还了这方面的费用,也必须承担印尼当地劳动机构的中介费。

这是菲律宾佣人在香港本地劳动市场口碑下降后,印尼劳工输出中介行业,为了抢占市场而搞的商业模式。如果在成本相同的情况下,印尼佣工显然不如菲律宾佣工有优势,毕竟印尼佣工的英语水平远不如菲律宾,与雇主沟通困难。

过去中国制造业劳动力过剩的时候,农民工则必然需要给职介机构介绍费才能获得工作机会,而民工荒出现之后,则用工单位会悬赏招聘工人,成本倒置。这种情况在劳动市场供求非平衡状态下,是必然现象。在柴子文先生的文章中也提到,缅甸方面也同样提出了更为优越的条件,准备输出劳动力到香港,这也是基于同样的市场考虑。

尽管从香港的角度而言,本地经济确实得益于低成本家政服务的支持。然而同样外劳输出地也因为劳动力输出而获益,如果单方面将其视为奴隶制度,显然忽略了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输出的客观需求。

(公民党党魁梁家杰2011年8月4日表示,香港外佣能符合条件居港的极少数,政府有责任尽快公布数据背后的理据。图为争居港权的外佣,源自网络)

【同工同酬的外佣是否还有竞争力?】

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如果按照柴先生的意思,菲律宾及印尼的佣工,必须与香港本地劳工同等待遇且七年后将获得永久居留权。那么我实在想不出有任何理由香港还需要外籍佣工,甚至港府也必然迫于劳工团体压力而停止输入外籍佣工,因为这会影响本地劳动人口就业。

实际上,外籍佣工行业在香港的出现,除了本地经济发展的需要之外。与长期以来为了避免过多的内陆人口涌入有着很大的关系,香港曾经多次认真论证过直接从内陆引进家庭佣工的问题。考虑到两地居民有着千丝万缕的血缘关系,而且有相应的亲属团聚移居机制。如果开设家庭佣工,则恐怕会破坏现有审批机制,造成隐形移民。比如:两夫妻不耐烦等待长期的单程证申请,以家庭佣工方式申请到港家庭团聚,则会影响原有审批制度,另一种不公平现象则必然出现。

在东南亚地区引进家庭佣工,首先考虑的就是对方定居香港意欲较低,移民倾向不严重。如果真的放开的外籍佣工定居的申请,不仅有违引进初衷,而且必然涉及整个人口政策重新调整的问题,对于香港而言立法成本过于高昂。

显然港府不可能为了劳动公平,就推动一个如此复杂且充满争议的政治议题,从策略上来说这是极为愚蠢的行为。现阶段最可能做的事情,恐怕还是加强劳动投诉机制。柴先生所期望的推动入籍以及同工同酬,在可见的将来都是不可能实现的理想状态。

(责任编辑:代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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