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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代的教师不敛财

 云天123 2014-01-26

 

八十年前教师《信约》对我们的启示

   大年将至,本来是家家团聚欢天喜地的日子,尤其是孩子们,是望眼欲穿的穿花衣,放鞭炮,串亲戚,收红包,是早也盼晚也盼,终于盼到的一年到头的大节日。然而一位表亲告诉我,他正为上初中的女儿假期上补习班的事发愁呢。我很不以为然:现在的孩子学习压力大,放假更应该好好玩耍放松才是。不料这位表亲哭笑不得地说:“谁不想让孩子高高兴兴玩一个假期,可你不补课别人会补,开学的时候就追不上人家了,孩子自己也难受啊。”我问:“为什么现在的孩子都要补课呢?我们过去上学,假期就没补过课,不也考上高中上了大学吗?现在有没有不补课的孩子?”他说有,但不补课的孩子基本上就是没什么希望的孩子,老师是看不上,不屑管的。我又问:“学习前三名的,也要补课?”表亲哭丧着脸无奈地说:“就是第一名也要补!不然很快就被别人赶上了。”他悄悄告诉我,还真有些老师在课堂上不把教课内容讲完,故意留一点放到补习班上说,孩子要听全,只能去补课。我听后哑然,一时竟找不到话来反驳或者劝说他。

    表亲又说,你们北京还算好的,许多外地市县里,不少中小学校的老师私下大办补习班,假期比学期更加忙碌,学生也更加辛苦。二、三十个学生挤在租来的民房里,听课、做习题,一节课下来每人要一两百元,每天最少两节课,每周最少上两天,算起来每个学生一个月至少要1600元补课费;你没听说吗,现在放开了“单独两孩”,打算生二胎的人也不会太多,不是养不起,是教不起。

    还说,有的补课老师一家人形成了“产业链”,有给学生做饭的,有接送学生的,有专门采购文具的等等,各个环节收入都相当不菲。许多老师靠补习班发了财,收入远远高于工资。

    可不是嘛,去年10月我在清华大学听国学课,授课的知名教授有的也屡次说到自己还有校外别的课要上,甚至连板书都不做,匆匆讲完就拔腿走人;还有的到外地讲课而随意改动授课时间。

    我看到一张1928年教师《信约》(聘用书),是我国近现代著名教育家北京汇文学校校长高凤山给国语教员孙锡廷的聘书,一共有八项内容,其中第一条:“教员宜本教诲不倦之精神谋求本校教育宗旨之实现”;第二条:“悉力指导学生课外各种作业”;第四条:“不得外兼他事致不能专心教务”。

    这份《信约》,不仅以明文规定的形式对教师的行为做出了约束,还从师德的层面为教师指明了为人师表所应具备的“教诲不倦”的操守与素质。汇文学校先后培养出了以彭雪枫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以王大珩、王忠诚等二十多位院士为代表的著名科学家。

    看来,20年代的学校与教师签订这样的契约,以及契约的内容,可能是当时极为普遍和约定俗成的现象,是我重现教育,倡导“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国度,教育宗旨的历史延续和传承。我想,八十多年前或更早的时候都能够做到“悉力指导学生课外各种作业”和“不得外兼他事致不能专心教务”,在如今更为优越的教育资源和社会制度下,为什么反倒做不到或做的不好了呢?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明文规定:中小学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国务院办公厅、各省政府也有文件规定: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等。那么,是有令不行?还是教育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抑或是部分人忽视了自己教师的神圣职称?《论语》云:“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乱办补习班成风,功利心远远大过了教育的目的,不良影响加诸于孩童身上,祸患深远。

 

 二十年代的教师不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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