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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孩子对禽兽教师性侵害说“NO”!

 宁静致远901 2014-01-27

教会孩子对禽兽教师性侵害说“NO”!

教会孩子对禽兽教师性侵害说“NO”!

   近年来,教师猥亵、强暴学生的案件屡见不鲜,人们给这些教师队伍中的个别败类起了一个不光彩的名字——“禽兽教师”。尽管这些败类只是少数,但是给孩子们造成的身体和心理伤害却是无法愈合的。作为父母的我们,有责任让孩子面对性侵害时,勇敢地说“NO”! 
    【事件一】1月2日,茂名化州市某小学多名学生家长报料称,该校二年级多名女生疑遭男老师猥亵摸下体。一名家长报警后,涉事老师已被警方带走调查。据家长介绍,前不久,一名学生家长从自己孩子口中得知,她经常被教语文的男老师摸下体。该家长四处打听,才了解到二年级一班多名女学生也曾有过同样的反映。因惧怕老师,学生们一直不敢吱声。

    【事件二】今年57岁的陈某是大冶市还地桥镇某小学教师。2011年3月18日,陈某上课时,为寻找刺激,先后两次对年仅6岁的学前班女童晓晓(化名)进行猥亵。晓晓父母报警后,陈某被抓获。大冶法院审理认定陈某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陈某所在学校没有尽到保护的义务,应对陈某的犯罪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判处由陈某及其所在小学赔偿晓晓精神抚慰金、转学费用和晓晓父母因控告犯罪产生的误工损失、交通费等共计31855元。目前女童晓晓已经转学。
    【事件三】湖北咸丰县丁寨乡小学老师魏某利用上课时间分别将该班11名女学生猥亵,还强奸了1名女学生。2011年11月5日,魏某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魏某今年54岁,湖北咸丰县人,原系咸丰县丁寨乡一小学教师。2011年7月7日,部分家长向学校反映魏某猥亵班上女学生的情况,该乡中心学校校长获悉情况后立即打电话报警。因涉嫌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2011年7月9日,魏某被咸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据魏某供述,2010年春季学期,自己利用上课时间,分别将班上11名女生喊到讲台上的讲桌后面,以讲作业或要求其考好为名,对其进行猥亵。2011年下学期临近期末考试的一天,他还将一名女学生喊到教学楼二楼和三楼楼梯之间的屋里,对其实施奸淫。

    【事件四】现年35岁的蒙城田村小学三年级语文老师王文化,经常以教学生做题目为借口,强制猥亵多名女学生。警方查明,王文化在2010年9月至案发(2011年6月)期间,利用其教师的特殊身份及女学生年幼无知,在上课期间让班里的学生到室外自由活动,只留下一名至数名女学生在教室内;或者在上课时将班里多名女学生叫到最后一排,以改作业为由,对她们进行强奸、强制猥亵。其中最小的受害女学生仅9岁。2011年9月23日,蒙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涉嫌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的王文化执行逮捕。检察机关在对王文化案进行审查时,王文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却毫无悔罪之意,竟说“男女之间的事无所谓”。

    【事件五】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小学教师龚某,在教室上课期间,以辅导功课为名,当众猥亵多名女童,造成了恶劣影响。日前,龚某被法院以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据办案人员介绍,现年42岁的龚某,表面上是一位受人尊敬的优秀教师,但在2010年5月至2011年6月期间,龚某利用教师的特殊身份,将魔爪频繁伸向自己施教的多名未成年女学生。龚某在上课以及学生自习课期间,不顾全班学生在场,在学校教室以辅导学生功课为名,猥亵未满14周岁的女学生四名,其行为已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教学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庭审中,被告人龚某深表痛悔,称对不起学生,并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理。法院审理认为,龚某身为人民教师,为满足个人私欲,在学校多次对多名未满14周岁的女学生实施猥亵,侵害被害人的身心健康,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依法从重惩处。 


 家长如何避免和应对儿童性侵害

 

  对孩子进行性伤害的,大多不是陌生人,通常是孩子熟悉、信任、尊重、亲近和依赖的人。侵犯者与孩子处在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中,比如亲人、邻居、老师、父母的朋友等。孩子对这些人没有防范意识,而侵犯者利用其权势侵犯和剥夺受害孩子自由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和意志。调查统计发现,85%的儿童性侵害事件正是这些人所为,陌生人性侵害儿童的仅占15%。

  面对近来屡屡发生的老师侵害儿童的事件,到底是何原因呢?

  第一,一些中小学,师生之间出现了严重的不平等,老师的地位至高无尚,而学生却没有养成独立的人格,无论老师说什么、做什么,学生永远不能说不,正是这种传统的师道尊严和精神上的依附关系,让老师拥有了对学生的特权,即使老师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学生也没有勇气反抗。

  第二,学校领导疏于对教师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当前,在一些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学校,行政管理松懈,学校对教师的管理出现了真空,有的犯罪分子本身就是学校负责人,更缺乏上下左右的监督。一些地方行政教育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教学质量上,对教师队伍的监督和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一些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已有的制度形同虚设。有的学校男性教师可以随意将女学生唤至自己的宿舍单独辅导,或以打扫卫生、看管物品为由,安排女学生留校,这极易诱发犯罪。

  第三对学生的性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跟不上也是发生这类案件的重要原因。由于传统和封建思想的影响,学校和家长忽视了对孩子的性教育,孩子在性知识上存在盲点,她们意识不到自身受侵害的严重后果。遇到此类问题时,受害者大多数由于心存恐惧和为了避免在名誉上受到更大的伤害,而采取保密态度,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告诉家长,这就给长时间犯罪提供了机会。

  第四,家长与学生缺乏思想交流。有的家长平时忙于工作和家务,对孩子在校情况疏于过问;多数家长往往看重孩子的学习成绩,很少与孩子谈心交心,对孩子发生异常情况难以知晓,这也是孩子遭受性侵害的原因之一。因此,以后家长尤其是女学生的家长应多与孩子沟通,及时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各方面的情况。

  【怎样让孩子避免性侵害?】

  1、让孩子了解自己身体的部位,对隐私的地方,如胸部、下体是不能被人随意触碰的,要教会孩子有权拒绝最亲的人所触摸。

  2、不刻板规定孩子一切要听大人的话,要教他们适当地拒绝别人的要求。

  3、侵犯者包括熟人和陌生人,不应教孩子只提防坏人,而是增强他们对事情的分析力和警惕性。

  4、从游戏中训练孩子的观察能力,以游戏来扮演侦探,记住他人相貌,也可根据情景,训练孩子的应变能力。

  5、教导孩子的秘密有多种性质,安全的秘密会给你带来惊喜,但危险的秘密则伤害自己,是不应遵守的。

  6、评估孩子平时上学路线或玩耍的地方是否安全,这有助于孩子确定哪里比较安全。

  7、不要轻易让陌生人得知孩子的名字,免得孩子被误叫时,以为是熟人而减低防范。

  8帮助孩子列出他们认为可以信赖和求助的大人名单,如亲友、老师、邻居等,并写下应急的联络电话。

  9、鼓励孩子表达感受,接纳他们有惊慌哭泣和发怒的时候,多了解他们的情绪,建立信任和支持的亲子关系。

  10、父母平时多拥抱孩子,让孩子感受正常关爱的接触,以区别侵犯性的触摸。

  11、父母在平时不要让孩子单独出去,平时要去哪里父母必须清楚。孩子在游戏中也同样不可掉以轻心,如“躲猫猫”时,躲得太过隐密,反而给陌生人侵犯的机会。父母也要告诉孩子,在遇到性侵害的行为时,要反抗和大声呼救。

  12父母要以自然、正常的态度教导孩子有正确的性观念,并且要教会孩子保护好自己身体的隐私,以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老师,一定要学习相关的知识。当孩子对自己的触碰表现出轻微的反抗、躲避或不悦时,家长一定不要继续勉强孩子,而更要引导和支持孩子,避免孩子遭受到有可能的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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