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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语言学的理论取向与实质_认知语言学学理反思之二
2014-01-31 | 阅:  转:  |  分享 
  
●语言学

○语言的认知维度

编者按:本期刊发8篇文章,可以进一步区分为两个论题:一是认知语言学的总体性反思(赵彦春);二

是认知语法研究(高航,牛保义,彭玉海,董成如、杨才元,项成东,刘莹和杜鹃)。其中,语法研究又可以

区分为词法和句法两个部分。多维度展开认知语法框架内的句子和语词研究,似乎成为近期认知语言

学的一个新热点。

认知语言学的理论取向与实质3

———认知语言学学理反思之二

赵彦春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400031)

提要:认知语言学(CL)颠覆客观主义哲学以及以此为基础的语言学理论而提出了相反的假说。本文认为CL的

研究取向值得肯定,但由于它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掏空了先验,瓦解了本质,对语言的解释是不充分的。本文对CL的立

论基础和相关命题进行质疑和证伪,试图表明:语义与句法属于不同的模块,两者不是决定关系,进而认为基于体验论的

种种假设也需要接受演绎逻辑的验证。

关键词:认知语言学;认识论;方法论;证伪

中图分类号:H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0100(2009)05-0031-7

TheOrientationandNatureofCL

—RethinkingCognitiveLinguistics(2)

ZhaoYan2chun

(SichuanInternationalStudiesUniversity,Chongqing400031)

Havingoverthrownobjectivismandlinguistictheoriesbaseduponit,cognitivelinguistics(CL)advanceddetrimentalhypot2

heses.Whileappreciatingitstheoreticalorientation,thispaperholdsthatitsexplanationoflanguageisnotadequateasithasex2

pelledapriorityandsappedessencefromitsepistemologyandmethodology.Thispaperquestionsandfalsifiesthetheoreticalbasis

andrelevantthesesofCL,tryingtoshowthatsemanticsandsyntaxaremodular,onenotdeterminingtheother,andholdsthat

theexperientialisthypothesesshouldalsostandthetestofdeductivelogic.

Keywords:cognitivelinguistics;epistemology;methodology;falsification

认知语言学(简称CL)基于体验主义认知观提出了

与西方客观主义哲学观及生成语言学(简称GL)的唯理

认知观相对立的种种假设和论题。它强调语境对语义及

其理解的调节,不过它割断了语言静态系统与动态应用

之间的张力,难以对语言统一的解释。CL许多的理论假

设和论证经不起逻辑验证,根本原因在于它掏空先验,颠

覆本质(赵彦春2007:27-34)。本文力图对CL的学理

基础和种种命题质疑和证伪,以期在现象与本质、先验与

经验、理性与感官之间找到合理的妥协空间。

1对CL学理基础的质疑

体验主义哲学的主要观点如下:(1)思维依赖肉

13

2009年第5期

总第150期

外语学刊

FOREIGNLANGUAGERESEARCH

2009,No.5

SerialNo.150

3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认知语言学在外语教学与学习词典编纂中的应用研究”(04XYY003)的阶段性成果。

体———人类的认知结构来自人的体验,并以人的感知、动

觉、物质和社会经验为基础,它对直接概念和基本范畴及

意象图式进行组织和建构;(2)思维具有想象性———间接

的概念是运用隐喻、转喻思维方式的结果,并以此超越对

外部世界的直接印象或表征,由此而产生“抽象”的概念;

(3)语言与外部世界不对应———语言与认知参与下而形

成的概念结构相一致;(4)概念结构和认知模式具有完

型性特点———学习和记忆的过程依靠完型结构,而不只

是符号的机械运算。

此4点颇有道理,但却不是语言的全部。从大方面

说,如果仅限于体验,人类对自身的理解便难免片面,对

语言的解释也就很难企及根本性的突破。第一点可以理

解为一元论,它本身并不能回答哪怕是最基本的语言问

题:认知结构源于体验,可反过来说,如果人没有认知结

构又如何会有体验呢?就第二点而言,人类确实具有隐

喻能力,但再朝前推论我们难免会问:人类难道没有直接

的概念吗?如果有,直接的概念又源于何处呢?第三点

能够说明语言之间的差异,但仅此并不充分。语言符号

为什么不直接对应外部世界呢?直接对应不更符合经济

原则吗?第四点没有涉及所以然的问题,即完型性的根

据是什么,如何与人类思维规律的分析性、离散性相协

调。不可否认的是:如果以完型性否认分析性,以模糊性

否认离散性,那就偏向了语言理解而忽略了语言机制。

赫拉克利特把终极解释推给了“逻各斯”,柏拉图把

它推给了“理式”(eidea),亚里士多德把它推给了“第三

实体”……这都是基于逻辑先验性的解释方案———毕竟,

在我们感知范围内任何东西都不能设计自身。CL颠覆了

西方的传统哲学,就无异于自我设计了。

体验主义哲学观肯定经验在认知中的作用,同时也

认为认知对经验具有能动的组织作用。但是,如果悬置

体验从何而来这一根本命题而一味强调体验,便难免产

生片面性。

CL把语言问题悉数纳入体验论框架之内,概其要之:

语言是人类一般认知活动的结果,其结构与功能是人类

经验的产物,不直接对应客观世界,语言的中介是经验所

驱动的概念。与此相应,语言能力便不是独立于其他认

知能力和知识的一个自足的形式系统,而是认知机制的

一部分。句法也不是自主或任意的,而是有理据和动因

的,是由认知、语义、语用等因素所驱动的。

本文认为:如果体验哲学层面的问题不能得到很好

的回答,那么以此为基础的语言学命题就面临同样的问

题。简言之,语言是认知机制的一部分,但并不能抵消

“各从其类”,即语言是自主的,也不能说明句法从属于语

义,而且语用预设语言的存在,所以从根本上说语用绝不

是语言的动因。

CL深入到了生理物质层面,但依然局限于体验观:

(1)认知和语言的生物基础首先是大脑,又随大脑的进化

而不断发展;(2)语言同认知一样,是在对客观世界进行

体验的基础上产生的,而且语言是以认知为前提的。第

一点是纯粹的进化论观点。进化论是近代以来科学界的

主旨,只是进化的尽端便是人类的茫然,且不论当今宇宙

学对进化论所依据的恒态理论(steady2statetheory)的否

定。第二点似乎有切实的证据,因为认知的最新研究已

否认了思维必须借助语言外壳的说法,认为认知先于语

言,即存在前语言阶段的认知。据此,认知不依赖语言,

但语言却不能脱离开思维,而且人的自然语言不是思维

唯一的表现形式,思维是可以脱离语言而独立存在的。

不过,这并不能推翻普遍语法的假设和结论,因为认知观

显然是以有形语言为着眼点的,而有形语言是工具性的

狭义语言。藉此,我们很难断定是否存在超越于具体语

言的普遍语言,很难断定思维语(mentalese)是不是语言,

也很难断定语言到底有没有抽象的深层机制。

CL将人体及其与大自然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原型以及

意象图式纳入到认知研究当中,将人因外部世界经验而

产生的隐喻纳入到语言形成的动因之中,并把它们看作

语言产生的基础。以此看来,CL采取了历时的发生学视

角,而且具有更直接的生理和物质基础。这种研究取向

比GL的形式化解释更具心理现实性。不过,这只是一种

自下而上的解释,而且心理现实性往往属于幼稚物理

(na˙vephysics)范畴,其中包含物理上的佯谬(paradox)。

乔姆斯基曾说,学术的关键不在于心理现实性(psycholog2

icallyreal),而在于心理真理性(psychologicallytrue)

(Chomsky1980:108)。如果我们在心理现实性的基础上

再佐以自上而下的先验性关照,也许会得出更合理的结

论。另一方面,语言的外因解释作为一种方案是可取的,

但不宜作出片面的概括。毕竟,我们不能不顾人类思维

的同一律、排中律、不矛盾律和充要条件,而在事件、经

验、认知、语言之间划上一个硬性的等号。鉴于宇宙间的

“各从其类”,要说彼此是自主自治的,也不可谓不可。

2CL基本命题和概念的学理判定

CL理论的基本假设包括:(1)语言能力是一般认知

能力在语言领域的应用;(2)语义是认知过程中对世界图

景概念化的外显表征;(3)语义的核心概念以意象图式来

表征。

认知科学和人脑科学的研究成果表明,意象图式来

源于人体与物体环境之间的互动。概念的形成往往借助

于意象图式。在形成有意义的概念以及判断和推理的过

程中,人类体验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CL试图用少数几

个认知方式为语言各个层面提供统一的经验性解释。它

凸显语义,以语义贯穿始终。不过,需要反复思考的是:

语义是否决定语法。语义决定语法这一命题可以博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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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赵彦春认知语言学的理论取向与实质第5期

当然的认同,可是诸如“爱”之类的句法表现(见3节)说

明:这一命题是不能成立的。

CL的主要话题包括:体验观、概念观、互动观、百科

观、原型观、意象图式观、认知模型观、隐喻观、寓比观、概

念整合观、像似观、联想观、激活观、整合观。这所谓的

“观”彼此包含,难以作出断然切分。其实,CL抛弃了经

典范畴理论,否认范畴成员之间的明晰性,也就不可能作

出泾渭分明的分类,比如概念观与互动观互为表里,像似

观与联想观互为因果,其实体验观已包含一切了。这些

论题与其更具普遍意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命题相关联,

概述如下。(1)非自治观:语言不是自治的,语言是一般

认知能力的一部分,对语言的解释必须参照认知主体的

认知过程,与此相应,句法不是自治的,它以语义特征为

基础,因此,句法与语义、词汇互为一体。(2)非客观主

义:CL否认先验性,认为语义不仅反映客观现实,还跟人

的主观认知密切相关,是主客观互动的结果。(3)功能主

义观:CL从语言学习和使用出发探求语言的规律,它在解

释语法现象时有两项承诺,即概括性和认知性。所谓概

括性,就是寻求一般原则;所谓认知性,就是探索认知规

律。与此相应,认知语法概括的不是形式规则,而是从体

验中得出的一些基本概念。换言之,这些基本概念映射

到语言的各个层面。(4)像似性辨证观:CL否认语言的

任意性原则,认为:语言的共性说明语言决不是,至少不

完全是任意的创造,而是受认知环境和社会环境制约的,

在很大程度上是有理据的。语法构式不是把无意义的形

式任意地置放在一起,而是表现了人类组织基本经验的

方法,即句法像似性。(5)语言连续统:语言单位的切分

是人为的,其间的关系不是离散的,而是模糊的,即词素、

词、句子等语言单位(或级阶)构成一个连续统。推而广

之,语言不是一个自足的规则系统,而是语义结构的常规

象征。语言结构是基于人们对世界的经验,对语言的运

用与我们怎样感知周围的事物和情景有着密切关系(赵

艳芳2001:154)。(6)整合观:CL反对结构主义基于合成

原则(compositionalityprinciple)的语义观,认为整个语言

合成单位的意义不完全等同于其组成部分的函数。就语

法结构而言,认为语法是由语法范畴和语法构式组成的,

构式不是其组成部分的总和。语义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取

决于认知角度和解释方法。语义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

“识解”问题,“识解”取决于“凸显”,因此语义也是一个

“凸显”问题。(7)构式的合成性:构式陈述了概括,描述

了语法形式是如何被用来表达特定概念内容和认知功能

的。每一个语法构式可视为一个条件,管辖着语言表达

复杂概念的方式。语法构式通过叠置组合而成,而如果

符合共同的条件就能相互适合,置于一起。一种语法构

式陈述了一些限制,在这些限制下其他语法构式能够相

互适合。(8)语言的多义性:词项是音位和概念的配对结

合体。大部分词项有多个相关意义。在许多情况下,这

种多义现象是隐喻引发的结果。由于大部分词是多义

的,以及非中心意义是有动因的,因此大部分形式和意义

之间的配对连接是有动因的。就语法构式而言,在语义

极有许多与系统性相关的概念,形成了辐射性范畴,由此

而导致句法的多义性。(9)语言能力:语言能力在本质上

被视为神经能力,将大脑中分管概念和认知功能(注意、

记忆、信息流)的部分与分管表达(音位形式、符号化语言

中的符号等)的部分连通起来。所谓语法,就是认知主体

对概念进行符号化的能力。语言能力是表达概念和认知

功能的全部能力。(10)语言的普遍性:语法的普遍现象,

是指在形式与内容的配对连接上所具有的普遍现象。语

言普遍现象不局限于语法形式,而且还包括概念(如语言

是空间关系、概念隐喻等)、认知功能和像似性。(11)先

天性:CL的先天性是生物学意义的,而非形而上学的。从

神经和认知角度看,语言中大部分内容运用了非纯粹语

言方面的能力。我们的概念系统很大程度上是从感知—

动觉系统发展起来的。这个系统在子宫内就得以成长,

尽管现在还不清楚这个系统与先天性存在多大的相关

性。(12)原型范畴理论:CL否认经典范畴理论,而代之

以原型范畴理论,其基本点是:(1)属性具有模糊性、互动

性、综合性、多值性;(2)范畴边界不明确;(3)范畴成员地

位不等,以家族相似性、原型样本、隶属度为其表现形式;

(4)特征不是最基本原素,部分特征还可再分解;(5)特征

具有差异性,因人而异,句法特征和语义特征因语言而

异;(6)特征不是抽象的,与物质世界有直接关系,可以是

实体,它是有形的、功能的、互动的;(7)属性是后天习得

的、建构的(王寅2005:124)。(8)语法化:语法化研究表

明语言不是一个自主系统,它与人们的认知能力、隐喻规

律、主观化以及像似性理论等密不可分;(9)理想化认知

模型:莱可夫提出的理想化认知模型(ICM)是代表说话人

的概念知识(包括他们的语义知识)的语言结构。理想化

认知模型分为4类:意象图式、命题、隐喻式和转喻式,且

认为其中的转喻是一种原型效应;(10)象征性:认知语法

认为语法结构的固有性质是象征性,表现为语言结构方

式临摹现实的事态。语言结构包括语音结构、语义结构

以及语音结构和语义结构之间的象征关系。象征单位、

语音单位和语义单位可以组成纵向等级关系,即图式和

事例的关系。图式—事例关系可以同等地应用于语音、

语义和象征单位。以上各点是CL研究的基本假设和主

要内容,它尤其注重源于外部世界的意义,其根本点无非

是突出经验与感官的重要性。首先,它强调意义是一种

心理现象,认为:语言形式的意义不能到语言系统内部的

聚合关系和组合关系中去寻找,意义是个认知结构,根植

于说话人的知识和信仰之中。基于此,语言形式的意义

只能根据说话人的背景知识来刻画。其次,它强调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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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赵彦春认知语言学的理论取向与实质第5期

主体对语法的促成作用,认为语法体现为对概念进行符

号化的能力,是受神经和身体经验制约的,句法范畴源于

概念范畴,而概念范畴又源于我们对世界的体验,因此句

法受意义和认知的约束,不是自主自治的。

CL强调语义丰富性和语义理解对百科知识的依赖

性,尝试从人类认知的角度建立更具有心理现实性的语

言学体系。这种取向自然值得肯定,但其局限性也很明

显:它注重语言现象而忽视语言机制,如语法化归根结底

是词汇对语法的表征;它注重人对世界的反映而忽视语

言本身,比如其所依赖的语义究其本质只属于克鲁斯所

说的“理解语义学”(U2semantics)(Cruse2004)。CL的各

种命题皆值得反思与证伪,概言之,它至少有三点不足:

(1)感知与真理、现象与本质之间有一道屏障,仅凭体验

很难得出科学的结论;(2)语言在先理解在后,所以后者

不能决定前者,而反倒依据前者,语言理解预设了语言的

先在性,这与语言知识源于语言使用的假设相冲突;(3)

理解具有不确定性,因人而异,藉此很难在恒常与变化、

有限与无限间保持平衡。

鉴于其悖论性和局限性,CL很难回答语言学的根本

问题,比如:(1)为什么语法结构因语言不同而呈现出差

异,乃至巨大的差异?(2)语言有没有隐形于现象下面的

深层机制?(3)是语义驱动句法,还是语义依靠先在的句

法来组织和传达?(4)语言中有没有词类?如果有,语义

能否作为词类划分的标准?(5)语言的单位和级阶在逻

辑上是分明的吗,或者从根本上说有没有单位和级阶呢?

(6)语言与语言理解是一回事吗?能否根据语言的理解

而得出关于语言本身的结论?(7)理据与意义是一回事

吗?理据与意义之间的联系是必然的吗?(8)隐喻能不

能构成语言的充要条件?(9)语言的历时研究能说明语

言共时系统的特征吗?(10)语法化能说明语法的结构和

起因吗?

袁毓林直陈CL研究方法上的主观随意性,说它带有

一层浓厚的“概念论”和“主观论”色彩(袁毓林1994:185

-186)。当然,“概念论”和“主观论”也不无意义,因为人

的主观化体现于语言就给语言涂上了主观色彩。不过,

这种色彩恐怕只限于语言的属性而非本质,而且就属性

而言也只是偶然属性而非固有属性,如“土豆”具有像似

性,但土豆之为土豆并不取决于“土”和“豆”。所以,如果

科学研究仅满足于心理现实性是不充分的。CL在认识论

与方法论上的偏颇与矛盾皆可以从逻辑方面论证。以下

是对认知语法的简要评述。

3句法语义的关系:对认知语法的逻辑探寻

认知语法与生成语法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综合性的,

后者是纯粹性的,而其根本区别在于语义与句法的关系。

所谓综合性,是说认知语法融合了CL的方方面面,包括:

范畴化和原型理论、隐喻概念和意象图式、像似性和语法

化、认知语用推理等相关的理念。而生成语法简直就是

为句法而句法,它最大程度地悬置非句法成分———其所

谓的语义不是作用于世界的语义,而是“由语法结构决定

的意义的部分表征”(Chomsky1979:165),即“逻辑式”。

简言之,认知语法以语义为基础,认为句法取决于语义,

而生成语法则认为语义与句法是两个既相互关联又彼此

独立的模块。

认知语法是对生成语法的反动,框定了句法对语义

的依存关系。归纳为三点:(1)从笼统的语言上看,语言

不是一个自足的认知体系,而是认知的一个有机组成部

分,因此对语言的描述必须参照人的认知过程;(2)从具

体的句法上看,句法不是自主的规则系统,而是语义结构

的常规象征,句法本质上是象征的,因为语言构件既有概

念内容又有语音输入;(3)语言的实质是一个约定俗成的

象征系统,而语义是语言的基础。以上三点是同一问题

的不同方面,语义的来源概括起来可如此表示:由意象而

概念而语义(意象→概念→语义)。意象是概念内容在大

脑中形成的构思方式,是人类认知的基本成分之一,而语

义存在于人的概念化过程之中,语义结构即概念结构。

由于意象由事件引发而句法又源于语义,那么句法的渊

源关系可如此表示:由事件而意象而概念而语义而句法

(事件→意象→概念→语义→句法)。

以此可见,在CL看来,语义是语言乃至句法的根本,

而语义结构是人面向世界而产生的认知结构,它是一个

开放的知识体系。句法与语义的不可分离性必然导致这

样的结果:语言现象不是界限分明的或是或非的问题,而

只是一个程度问题。具体说来,句法与词法是不可分的,

词素、词和句法构成象征系统的连续统。

以上说法似乎很有道理。以此看来,所谓的语言单

位和级阶不过是人为的切分罢了。语言既是一个连续

统,而语言又是开放的,那么语言与语义结构不分,语义

结构与概念结构不分,概念结构与事件结构不分,如此一

来整个世界就是一个连续统了。依其逻辑,我们完全可

以如此推论,即词素与世界是一个连续统。不过,如果一

切的一切都是连续统,我们还能认识世界吗?如果为认

识世界而切分,那么我们实施切分的内在根据是什么呢?

如果语言是一个连续统,我们何必把它切分呢?何必自

找麻烦呢?如果我们人类具有切分的能力,那么其根据

又是什么呢?如果说这根据是我们的大脑中的切分机

制,那就等于承认我们大脑中有一个脱离世界而存在的

自主、自足、自治的内在性的东西了。如果说世界中存在

一个东西区别于另一个东西的参照点,或者一个东西与

另一个东西互为参照点,那就等于承认世界的离散性而

否定连续统观念了。当然,离散性并不否认事物之间的

相互转化,对这一问题,老子、赫拉克利特等早就给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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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赵彦春认知语言学的理论取向与实质第5期

确的答案。认知语法光凭体验的外部因素大概回答不了

这样的问题。我们面对的事实是:动静有常,刚柔断矣;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

化见矣。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鼔之以雷霆,润之

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易·系辞上》)

两种东西相互依存,是不是就可以说两者不可分割

呢?此处就涉及人类最根本的范畴和范畴化问题了。姑

且打个比方,爱不能脱离肉体而存在,但我们能不能说爱

就是肉体或肉体就是爱呢?所谓不可分,并不是逻辑上

不可分。就语言系统而言,不可分之断也是没有逻辑基

础的。比如“爱”是什么词类,这便是句法问题而非语义

问题,因为在“我爱你”中,“爱”是动词,在“爱是无私的”

之中却是名词,“我爱吃面条”中的“爱”可以理解为助词

或副词。一个词是什么词性,取决于语义吗?人类语言

的基本结构是[S[NP][VP[V[NP]]]],就此有两点彼

此关联的内在规定性:(1)放在NP位置上的任何一个词

都不可能是动词,这是由结构依赖性(structure2dependen2

cy)原则所决定的;(2)任何一个词都可以放在NP上,而

一旦放在NP上在逻辑上就成了名词短语。其内在规定

性完全受逻辑的制约:其一是第一次赋予(firstimposi2

tion):只有名词短语或句法上相当于名词短语的东西才

能占据NP;其二是第二次赋予(secondimposition):语言

中的任何成分都可放在NP位置上,由此而获得名词短语

地位,即经历名词化过程而成为名词短语。以此看来,句

法独立于语义,句法语义不可分这一立论的求证只能是

联想式的,是经不起逻辑验证的。

语法,从共时角度来看的确是一套自足系统,原因很

简单:一句话是否符合语法并不取决于语义,而语义往往

要依据语法才能彰显。语义必须接受句法的支配,说到

底词类只可能是语法概念而不可能以语义为标准。“爱”

在句法结构中却可以表现出不同的词类,如此这般都是

由句法本身所决定的,与语义没有直接的关联。此外,还

有这样的事实:一句话我们能够明白意思,即语义内容得

以表达。但是,如果不符合语法规则,我们就说它是错

句。当然,语法也在使用过程中会不断发生变化,比如,

“Whodoyoulike?”在以前是不符合语法的,但是现在大

家都接受了。这说明语法是自主的,它的改变并不影响

语义表达。CL可能会给出这样的解释:这说明语法来自

语言的运用。但问题是:以前人们为什么使用“Whomdo

youlike?”?同样是使用,表达同样的意思,语法形式却不

一样,这还是说明语义与语法不是必然的一致关系或决

定关系。更重要的是,我们也应意识到,所有语法形式的

变化都局限于词汇对自然语法的表征层面,并不能说底

层的逻辑变化了。也就是说,从“Whomdoyoulike?”到

“Whodoyoulike?”只是语法表征发生了变化,其深层结

构并没有变,或者参数系统由于某种原因发生了局部变

化,但语法的普遍原则,如结构依赖性原则、投射原则却

依然如故———这些原则不接受任何改变,改变了就不再

是人类语言。

认知语法运用格式塔理论,以象征单位来划分语言。

象征单位是指人们在大脑中已固化的一定形式与一定意

义的结合体,是人们付出很少努力就可以从大脑中调出

的使用单位。两个或多个象征单位组成更大的单位即语

法构式,大脑通过对内在意象图式的激活和整合的反复

应用,最终使一句话的语义在脑海中定格,并付之于语音

形式。

首先,这调出的语言单位就是我们说出的语言,我们

没有在意它的结构和逻辑,但并不等于它没有结构和逻

辑。其次,认知语法关于构式的观点很难得到我们的共

鸣。高尔德伯格对构式的定义是:C是一个构式,当且仅

当C是一个形—意对,而形(Fi)或意(Si)的某

一方面不能从C的组成成分或从其他已有的构式中精确

地预测出来(Goldberg1995:4)。

以此可见,构式的形式与意义是不可分割的,这与索

绪尔对符号能指所指关系的界定是一致的,与乔姆斯基

对语音式逻辑式关系的界定也是一致的。而且,构式的

意义不能从其组成部分的意义中推断出来。高尔德伯格

的界定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不过,我们应明白CL学派与

索绪尔、乔姆斯基的本质区别。其一,索绪尔的符号不论

及能指所指谁决定谁的问题,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任意的,

乔姆斯基也没论及语音式与逻辑式谁决定谁的问题。CL

则不然,因为它强调意义对形式的驱动,即先有意义后有

形式,而意义又取决于经验,而经验又来源于世界。这

样,语言与世界之间就是一种映现关系,直接也好,间接

也罢。因此,语言构式与被描述对象的关系便是一对一

的关系。那么,一个必然的结果就是:世界无穷,则语言

构式无穷。其二,索绪尔和乔姆斯基并不否认语义合成

原则,而CL则持否定态度。我们认为CL一方面混淆了

语言的级阶和逻辑的层级关系,把构式的作用范围扩大

了,另一方面把因人而异的识解纳入到句法的解释之中,

犯了以内涵否定外延的逻辑错误。

依据格式塔理论的构式语法是一种想当然的假说,

其根本点在于忽略了语言的表征性,也割断了“各从其

类”与“万物本原”之间的张力。语言,就其与世界的关系

而言体现为一对多(所谓的多义词或多义结构)和多对一

(体现方式)的关系。构式语法一方面强调语义理解的不

确定性,另一方面又忽略语言的体现方式。与之相应,构

式语法框架下的自然语言显得既弥散又机械。所谓弥

散,是说对语言的分析没有客观的标准;所谓机械,是说

语言不是一个由有限到无限的生成系统,没有运算与推

导,而且也没给语言形式与意义之间的体现方式留下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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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赵彦春认知语言学的理论取向与实质第5期

何空间。其结果,语言就只能因世界和理解的变化而产

生无穷的构式。

为说明形式意义一对一的关系,兰盖克(Langacker

1990:193-201;1991:453-745;1999:330-337)提出

了活动区(activezone)理论。仅以下例说明:

①a.Ifoundthebedtobecomfortable.

b.Ifoundthebedcomfortable.

c.Ifoundthatthebedwascomfortable.

兰盖克认为以上三句是三个不同的构式,表达三种

不同的意义。如果说这是三种不同的构式我们可以同

意,因为这些句子之间不存在转换关系。但这三种不同

的构式实际上是同一意义的不同的体现方式,若此便与

构式的定义相冲突。

兰盖克想强调这三句话在意义上的细微差别,那么

试问:其差别到底是什么呢?试验结果将是因人而异的。

再说,这所谓的差别在信息传递过程中是要忽略掉的。

其实,对任何一个语言单位,哪怕是一个孤立的词,人们

对它的理解也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可见,在不确定的

理解与确定的意义本身之间划上等号也是CL理论上的

一个误区。

4对CL理论的定位思考

很多语言学科的研究对象都只是客体,而CL对语言

的研究既是客体又是主体。它对语言的形成和理解进行

经验性解释是一种可取的方案,对概念的形成、词汇化的

产生、词义的衍生乃至推理都更有解释力。不过,主观因

素固然重要,但应让它适得其所,而不应不顾条件与制约

而任意夸大它的作用。

我们之所以作如是观,主要基于两大理由。首先,语

言的起源和发展不可能只有外部因素。如果真是这样,

句法与语义正如CL所表明的那样是不可能分离的,而3

节的讨论表明句法和语义不是一回事。CL既否认句法语

义的不可分离性,又不得不承认两者的分离。它否认句

法语义的分离,正如否认子鸡与蛋壳的分离一样。而其

对句法语义相分离的认可,正如认可子鸡与鸡蛋可以分

离但却否认鸡蛋有内在机制一样,似乎光靠温度子鸡与

蛋壳便能分离。这种既否认又认可的情况是经不起逻辑

验证的。其次,因主观而起的语义不确定性是相对的,语

义有其客观性的一面,而且即便是语义的理解也不是完

全任意的。意义不确定的结论失之片面———不确定仅限

于内涵而非外延。基于以上两点,可作如此论断:如果夸

大主观而忽略客观,夸大外因而忽略内因,那无疑就是以

偏概全,本末倒置了。

从事科学研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坚守逻辑的同一

律:语义之于语言固然重要,但它毕竟不等于语言,两者

不具有同一性。其一,从共时角度看,语言是一套有其内

在逻辑的表征系统,语义也受其制约,而CL所看重的只

是经验对语言的驱动以及语言形式作用于世界时所表现

的内容。其二,从历时角度看,就算我们接受语义驱动句

法的说法,那么CL也无法充分解释语言之间的巨大差

异。比如,在人类认知模式大致相同的情况下,人类语言

为何会有千差万别的音义组合形式以及任何个体语言都

有自身的参数和各自各不相同的表征规则?其三,语义

与句法本是共生关系,无所谓孰先孰后,不必将这一问题

纳入“鸡生蛋还是蛋生鸡”式的循环论证,而且这样的论

证是二律背反的,不可能达到以一种假说推翻另一种假

说的目的。如果仅仅以先有无机物后有有机物,先有无

脊椎动物后有有脊椎动物之类的进化论观点来推断和论

证更为复杂的语言起源问题,这似乎表现了科学本不应

该有的武断和意识形态的操控。

CL的方法论是否更可取呢?CL强调语义在语言中

的主导作用,并把它看作句法的动因,把人的认知能力与

对语言的研究紧密结合起来,在这点上它似乎比传统语

言学流派只侧重研究语言本身要进步。但是,我们也可

以把这种进步理解为倒退,因为就其方法论而言它回到

了语文学的研究范式。语文学范式没有深入到语言机制

的系统运作,没能悬置非语言因素,没有在共时与历时、

词汇与语法、语义与句法等对立体中作出明确的区分。

当然,当前学术语境下的CL已不是传统语文学所能相

比。但它有必要采取更多的参照系而不是为颠覆而颠

覆。而且,涉及语言的因素固然很多,但如果不按逻辑的

层级体系组织起来并适当悬置不相关因素,便有悖于科

学研究的理想化方法。

CL与GL都以发展语言学的普遍理论为根本指向,

但它们一个强调语义,一个坚持形式,两者相持不下,似

乎不可协调。其实,形式和语义的关系并非水火不容,它

们既对立又统一,是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只是研究者

要明确各自理论的作用范围和互动程度。CL否认先验,

瓦解本质,惟经验独尊,惟语义独尊。乔姆斯基则坚守本

质论,作出了先验的设定,特别强调体现人类语言内在性

和生成性的句法机制。CL的经验论解释虽然更具心理现

实性,但它难以化解自身的矛盾。乔姆斯基突出先验性

以及根源于此的句法自主性,但并不否认经验的作用。

他关于语言设计的三大要素中,其一便是经验。而且,他

也并不排除语言使用中的主观因素和环境因素,只是他

以奥卡姆的剃刀尽量剔除在他看来不相关的或不构成充

要条件的东西。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由运动着的客观实在组成,

而人类对客观实在的认识具有能动性,即人类可以通过

感性认识达到理性认识。语言也很有可能是在主客观互

动中形成的,但是语言只存在于既是主体又是客体的人

类身上而不存在于其他物种,这一事实实在大大地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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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赵彦春认知语言学的理论取向与实质第5期

了人类。我们密切关注其他物种的“语言”能力,但它们

的语言到底是如何运作的迄今还是一个谜。最令我们困

惑的恐怕还是我们人类自身。人类语言是自然设计的一

部密码,而人类对它的解密困难重重且充满了变数。不

过,语言虽有强大的生成机制———产出的语言变化无穷,

而且是稍瞬即逝,但我们竟能够把它定格下来,对它进行

纵横切割,且能找出现实中不存在的东西,如虚成分(null

element)、空语类(emptycategory),从而超越错综复杂的

参数系统对人类语言进行统一的解释,这实在是宇宙间

的奇迹!

CL强调认知主体与客观世界的互动,但这不应是否

定本质、经典范畴理论、“模块论”等的必然根据。简言

之,体验观不足以否认它试图颠覆的东西。如果人类在

与客观世界互动时产生初始语言,那么人类通过抽象概

括,逐渐总结出语法,正如人能够从一个苹果加一个苹果

等于两个苹果抽象出数学式:“1+1=2”一样。其实,语

法比数学还复杂,因为“1+1=2”映现的是苹果之类的实

物,而语言的句法系统可能不存在这种意义上的映现。

语法标记系统表征的是语法自身而非世界,而且每一个

体语言的语法系统与另一系统有着巨大的参数差异,而

语言间的参数差异是不可通约的,铺开了人类语法的参

数大网。另一方面,语法一旦产生,就会反作用于语言的

运用,由此而加深人类世界的符号色彩。这种与现实世

界既关联又独立的语言辩证法贯穿于人类语言的始终。

如果此论成立,就等于说语法是一个独立的逻辑系统,正

如数学独立于苹果一样,它甚至比数学更复杂,更独立于

世界。既然语法是独立的,我们就可以对这一系统进行

独立研究,正如人们可以对数学进行独立研究一样。

5结束语

CL以体验主义为立身之本,对语言现象进行全方位

的解释,并以此否决GL的认识论和方法论。CL的研究

取向固有价值,但以一种取向否定另一种取向则是不足

取的,而且由于它颠覆了逻各斯,消解了本质,其研究上

的悖论和谬误就不可避免。本文对CL的立论基础和相

关命题进行质疑,论证表明:语义与句法是不同的概念,

两者不是决定关系,而基于体验论的种种假设也难以自

圆其说。我们认为CL要对语言达致充分的解释就应该

剔除不合理的假设,而回到有限与无限、恒定与变化的张

力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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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8-10-11【责任编辑王松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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