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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关于七大互联网电视牌照商 | TMTLabTMTLab

 goosyzsu 2014-01-31

20130123005

1. 《盘点:互联网电视牌照商们那些事》

http://b2b./detail–6018266.html  2012年01月06日

截止目前,广电总局共颁发了七张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均为广电系获得,这七家分别是央视国际——CNTV(中央电视台为申请主体)、杭州华数(浙江、杭州电视台联合申请)、上海文广——百视通(上海电视台为申请主体)、南方传媒(广东电视台为申请主体)、湖南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及中央人民电台。

从管理制度而言,电视机厂商要发展互联网电视产品,都要与上述牌照商合作,获得进入互联网电视的“入场券”。下面我们来细数发生在互联网电视牌照商们身边的那些事。

CNTV

2010年3月24日,国家广电总局正式向CNTV(中国网络电视台)颁出了第一张互联网电视牌照。

2010年3月,CNTV与清华同方签署战略合作,并于2010年5月31日,推出装有“央视国际集成播控平台”的LED网络电视——尚网电视,这也是首台合乎规定的互联网电视机。

2010年4月12日,CNTV正式与TCL与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共同成立互联网电视研究院,旨在共同促进中国互联网电视产业标准的制定以及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2010年5月,CNTV携手海尔将CNTV高清数字节目资源加入到海尔模卡LED电视产品中。提供央视全频道覆盖、央视高清内容免费收看、标清和高清资源任意选等全套的高清服务内容。

2010年6月,CNTV和三星合作,三星作为第一家,也是当时唯一一家与中国国家网络电视台合作的外资品牌加入到互联网电视竞争。

2010年6月29日,CNTV携手济南广播电台,打造通过广电有线数字机顶盒来接收互联网电视的新模式。

2010年7月,CNTV联手中国华录,推出首款中国网络电视台媒体高清播放机HMC810,内嵌央视国际平台。

2011年底,央视国际携手腾讯、易视腾等公司,在天津成立专注于运营互联网电视的公司,借助合资公司的方式,追求和市场更灵活的接轨,机顶盒形态是其未来发展的主要模式。

百视通

2010年7月30日,上海广播电视台正式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互联网电视牌照。

2010年8月,百视通海尔联手首发上市模卡LED电视产品。

2010年9月17日,百视通与康佳在上海宣布合作,将百视通的互联网电视产品BBTV(上海文广互联网电视统一呼号)搭载进康佳的LED系列智能电视。

2011年3月17日,百视通与联想共同成立“视云网络科技”新公司,互联网电视硬件生产由联想完成,而内容方面则依靠该合资公司提供。根据协议,联想互联网电视终端将获得百视通的视听内容,以及多种非视听增值服务。联想互联网电视终端(机顶盒模式)已于2011年10月在西安举行的第19界国际传输与覆盖研讨会(ICTC)上亮相,但因机顶盒政策问题,其上市时间最早推迟到明年3月。

2011年4月6日,百视通和三星建立战略合作,成为其智能电视的内容提供商,提供百视通数十万小时的视频内容,共同构造全新的电视产业生态圈。双方又于2011年6月7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搭建智能化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电视机用户提供合法版权的视听内容及其他互联网的增值服务。

2011年4月12日,百视通和夏普联合打造互联网电视内容,夏普在成都推出五大系列液晶电视新品,其中X50A为互联网电视、LX830A系列为具备3D功能的互联网电视。

2011年4月15日,百视通联合海尔推出卡萨帝电视,海尔卡萨帝社交电视首次实现了家电物联在视听终端上的应用,电视可与电脑、手机、DV等家电实现内容互通,为用户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家居视听影像解决方案,实现了“物与物”的交流。

2011年9月,百视通与丁丁网携手推出应用于互联网电视的生活服务类应用——丁丁优惠APP,首次推出电视机终端下载优惠券的便民服务应用,成为智能媒体在信息化服务上的又一次创新。

2011年11月,百视通新媒体联手中国银联、康佳集团在沪共同发布了中国首款智能电视支付产品,这项业务能够提供最大范围的银行卡支付服务,用户即可通过电视终端遥控器进行付费点播、电视购物等在线支付。

2011年12月13日,百视通联合迈乐数码、杰科电子、SVA上广电、创维、海尔、海信、三星、联想、索尼、RealTech瑞昱、Amlogic晶晨半导体、苏宁电器、淘宝等20多家知名企业,在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产业合作发展论坛上发出联合倡议,加强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的内容版权管理,共同创建新模式,构筑开放、共赢的互联网电视产业链。

华数

2010年3月31日,华数正式获得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互联网电视牌照。

2010年4月,华数与TCL、长虹签署了包括技术、内容等方面在内的战略合作协议。

2010年4月底,华数与创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致力于中国互联网电视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商业模式的运作。

2010年6月,华数携手TCL与长虹对互联网电视内容平台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将完全由华数来提供,后续为更多的新购机用户提供服务。

2010年7月,华数与长虹和TCL联合成立的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组成了互联网电视业务的合资公司——华数视联,其中,华数负责视频内容,欢网关注业务开发,双方合理分工,共同运营。

2010年8月,华数海尔联手首发上市模卡LED电视产品。

2011年1月17日,华数和海信集团在青岛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在互联网电视、面向下一代广播网(NGB)的交互式数字电视的产品、运用平台、内容服务以及运营等方面达成全面合作意向,并在资本层面达成实质性合作。

2011年1月17日,华数与LG电子达成战略合作共识,双方将共同开发国内智能电视市场。

2011年3月29日,华数与索尼签订合作协议,华数将为索尼互联网电视提供内容服务,索尼正式进入国内互联网电视市场。

2011年7月,华数与百度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互动电视、互联网电视等领域展开战略合作。百度首先将在华数运营的数字电视机顶盒及互联网电视播控平台上嵌入百度搜索等。

2011年8月,华数与盛大网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符合国家现行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创新机制,开展资本和资源、内容和渠道的战略合作,新成立的两家合资子公司将致力于游戏、文学等衍生内容多渠道的传播与发行。

2011年9月,华数与松下共同打造的智能电视网络平台在国内推出。

2011年9月,基于华数内容服务平台的索尼互联网电视服务正式面向中国大陆地区推出。

2011年10月,华数、欢网、东芝联合推出互联网智能电视产品。

2011年12月20日,华数召集来自全国互联网电视生产厂家、互联网电视芯片厂商等近200人召开了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产业发展合作会。华数向产业链所有的合作伙伴发出呼吁:一个巨大的产业市场已经启动,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聚合聚合再聚合、规模规模再规模”。

在电信运营商领域,华数和中国联通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积极参与中国联通的互联网电视相关标准的制定和产品侧。双方共同推出的电视机+机顶盒的互联网电视模式,目前在山东、天津等地已经完成建设,并开始发展用户。

南方传媒

2011年3月16日,南方传媒互联电视“互联八方”集成服务平台、“云视听”节目内容服务平台通过国家广电总局验收,取得运营许可。

2011年3月16日,南方传媒和优朋普乐合资成立广东南广影视互动技术有线公司。同时南方传媒将和电视机厂家——创维开展合作,双方合作的一体机于2011年五一期间在全国同步上市。

2011年6月8日,南方传媒、优朋普乐、创维、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以及索尼影视等产业相关方,正式宣布共同拓展互联网电视业务。

2011年10月,有消息称,南方传媒和PPTV接触,拟成立合资公司。

2011年12月21日,南方传媒和优朋普乐的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合作会在广州召开。

湖南电视台

2011年5月,湖南电视台开发的集成播控平台和内容平台通过广电总局验收,7月,正式获得互联网电视集成牌照。

湖南电视台以“和丰互联网电视”为集成平台播出名称,“芒果TV”为内容平台播出呼号,全权委托旗下全资子公司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开展互联网电视相关业务。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2010年8月,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获得广电总局批准,开办了中国国际广播电视网络台(CIBN)。

2010年12月,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得到总局对其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申请的批复。

2011年6月22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平台通过广电总局验收,确定以“CIBN互联网电视”为节目服务平台的呼号,以“环球网视”为集成播控平台的呼号,同时获得了正式颁发的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

2011年11月18日,CIBN互联网电视运营商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国广东方公司)与汉雅星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汉雅星空公司)关于互联网电视海外合作进行签约。根据协议,国广东方公司和汉雅星空将合力打造中国一流的新媒体海外传播平台,针对海外华人进行有效覆盖。双方将在互联网电视业务领域,就电视节目内容、用户应用服务、渠道销售等方面进行合作,以有线网络、互联网网络为渠道,以机顶盒、互联网电视一体机、PC、PAD等为终端形态,强强联合,共创双赢。

2011年12月3日,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开办的“CIBN互联网电视”上线投入试运营。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在2010通信展期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展出了其基于UT斯达康的互联网电视产品,分成一体机和机顶盒两种形态,在获得广电总局批复后,中央广播电台也开始了其低调的内部建设工作。

2011年11月10日,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新媒体公司(网络中心)承建的中央银河互联网电视集成运营平台正式通过广电总局专家组验收。消息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爱奇艺将成立合资公司。

 

2. 《互联网电视牌照方:权力背后的尴尬》

http://tech.sina.com.cn/e/2012-08-27/14157550585.shtml   2012年08月27日

大权在握的互联网电视牌照方,现在的核心问题是,如何从广电“事业”模式布局中走出来,进入市场化竞争的“企业”模式。

2012年的上半年,互联网电视牌照方很忙。为进军互联网电视这一有“钱途”的市场,前有各家视频网站作为内容提供方与之寻求合作,后有电视机终端厂商忙着选择合作伙伴。

国家广电总局先后给CNTV、百视通、浙江华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湖南电视台、南方传媒7家广电播出机构颁发了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牌照,并于2011年11月下发了规范互联网电视发展的181号文件《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将OTT TV互联网电视的内容播控权牢牢握在广电系手中,只有这7家互联网电视牌照商才具备在全国开展互联网电视的资格。

7家牌照方于是大权在握,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的政策许可制度,从运营主体上排除了来自终端、视频网站、电信运营商以及其他机构直接提供互联网电视服务的可能性。

视频网站等互联网视频内容服务商也只能申请成为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将视频内容集成到7家牌照商的集成播控平台上才能提供服务。

联网电视机、OTT机顶盒等终端厂商更是不能染指互联网电视视频内容,只能以终端提供商身份和牌照商合作。而电信运营商被明确界定为中立的网络渠道,明文规定牌照商“不得与传输网络运营商合作进行互联网电视业务的用户管理、计费认证工作。”

然而,权力背后难掩现实的尴尬。这样的结果就是直接导致产业发展缓慢,相对于美国式的技术推动型模式,中国互联网电视的产业链各方只能迂回合作发展。

各怀心思的合作者

在7家互联网电视牌照拥有者中,作为中央电视台旗下的新媒体公司,可以说CNTV是这几家牌照方中实力最强的,它也是第一个拿到互联网电视牌照。伦敦奥运会期间,CNTV与NeuLion公司进行了战略合作,向观众通过互联网电视平台直播、转播高清体育赛事,这次合作被认为是CNTV最新的一次互联网电视市场开拓行动。之前,CNTV和清华同方、TCL、海尔、三星等电视终端厂商合作开展互联网电视服务。

有“广电新媒体第一股”之称的上市公司百视通,位于上海,是上海文广传媒集团旗下的新媒体公司,在体量上它是唯一一个可以和CNTV抗衡的互联网电视牌照方。在业界,百视通一直以“有牌照”、“有内容”、“有运营经验”而被认为是互联网电视行业的最具有市场开拓意识的内容集成商。

此外,华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南方传媒、湖南电视台也已经与终端厂商、内容提供商有不同程度的合作。

从互联网电视产业链的来看,7个牌照商,10个以上的家电厂商,再加上上百家拥有网络视听许可证的视频内容提供方,互联网电视各方的合作空间很大。

然而现实是,在彼此可选择的合作伙伴空间增加的局势下,互相之间的合作力度反而是减弱了,彼此都把和对方的合作作为增加市场策略的筹码。

以终端厂商TCL为例,2010年4月,TCL与互联网电视牌照方CNTV签署了合作协议,并成立了互联网电视实验室。同年6月,TCL又与华数合作,共同推出了升级版的mitv互联网电视。而据业内人士透露,TCL仍有意向与其他互联网电视牌照方进行合作。

此外,视频网站一直是互联网电视机的直接竞争者和合作者。今年以来,视频网站对互联网电视领域的争夺战则逐步升温。乐视网、PPTV、爱奇艺等视频网站先后宣布进军互联网电视行业,争相与互联网电视牌照方及终端电视厂商合作,以此圈占地盘。

通信专家侯自强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看到的是产业链各方纵横交错的彼此合作下,其实却是借势压人的利益博弈。”

尴尬的商业价值链

与互联网电视行业各方参与者的热情相比,整个互联网电视的商业价值链却略显尴尬。

在整个产业链中,鉴于管制政策,牌照商居于核心地位。具体到整个价值链条,用户购买终端厂商产品以及购买ISP服务构成了整个互联网电视产业价值链的基础。

然而目前,互联网电视产业的商业模式还没有建立,整个产业链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牌照厂商向电视机、互联网机顶盒终端厂商收取的平台植入费,而面向企业客户的广告收费以及平台化下的其它业务与应用收费都没有建立起来。

现有的互联网电视产业链是牌照商和家电厂商两头大的一种局面,这样的组合拥有内容和渠道的优势,但缺少对用户的有效控制和收费的便捷通道,从而导致在商业模式上的欠缺,难以形成一个可持续的服务性收益。

对于7家广电系统内的互联网电视牌照方来说,现在的核心问题是,广电原来是按照“事业”模式来布局的,现在要进入“企业”模式,又要面临新生“企业”模式的竞争。而开拓最前沿消费者市场的能力一直以来是广电的弱项。

据广电总局科技司的数据显示,2011年年底国内智能电视的保有量已超过千万台,但与CNTV、百视通等互联网电视牌照商的后台完成对接并经常使用的用户数量只有100万台左右。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有关人士也表示,根据多家市场调研公司合作的调查结果,其实真正的互联网电视活跃用户(平均每天开机1小时以上)的比例不到10%,互联网电视遭遇接入率低的尴尬。

况且,根据广电总局的政策,目前阶段,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在功能上以支持视频点播和图文信息服务为主,暂不开放广播电视节目直播类服务的技术接口。这相对传统有线电视、电脑终端来说,内容上并无多大的优势。

中广互联分析师熊飞认为,我国的互联网电视最大政策问题是技术日新月异与监管相对滞后的矛盾。

随着市场、技术的推动,牌照模式也许坚持不了多久。

 

3. 《牌照:互联网电视的现实困境》

http://field.10jqka.com.cn/20121209/c531454350.shtml  2012年12月9日

目前七家公司拥有互联网电视播控平台牌照

电视屏幕已然成为‘兵家必争之地’。互联网企业、广电企业、家电厂商等资本纷纷涌入这一领域,争夺着这新兴的市场。然而互联网电视行业并非想象中那么轻易,在这里,最关键的问题不是技术、资金,而是广电总局的牌照发放。小米盒子的案例清楚地表明若不服从,或试图绕开,那么就只有暂停服务。

各路资本

近几年,OTT-TV(Over The Top TV,基于开放互联网的视频服务),在国内外市场迅速崛起。诸如谷歌、苹果、Netflix等巨头都成为该领域的角逐者。在国内市场,从2011年开始,OTT-TV迅速火遍全国,特别是国家层面政策松绑,互联网公司、广电企业、家电厂商等竞争主体纷纷投重金进入该领域。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有关人士透露,互联网电视一体机用户数量在2011年年底超过了IPTV用户数量(1350万),加上机顶盒用户数约300万,截至目前,互联网电视终端用户总数已经接近2000万。按照可预期的效果,互联网电视在2012年年底的用户数量将达到3000万。

据Digital TV Research预测,中国互联网电视市场的营收容量将从2010年的5000万美元增长到2016年的13.8亿美元。到2017年,中国互联网电视数量将从2010年仅有的200万台增至9300万台。

“随着移动互联网发展,传统运营商业务正在受到猛烈冲击,尤其是OTT企业对传统运营商的挤压非常明显,这些业务使得运营商原来的短信、话音甚至包括国际电话业务都受到了很大挑战。”12月5日,中国移动总裁李跃的一句话,表明了国内通信运营商普遍的忧虑:OTT来势汹汹。

中国移动已经在行动。此前有消息透露中国移动OTV互联网电视项目组已经和央广、国广、华数谈过交流合作,并达成初步合作协议;下一步将和百视通600637)、CNTV、南方传媒和湖南电视台进行交流。据悉,OTV是在现有互联网电视基础上,增加电信级可管可控特性,运营商可运营的一种TV视频业务产品。

11月14日消息,在“超级电视”项目获得创新工场投资后,乐视网300104)在终端领域又有新动作。乐视致新高级副总裁杨芳通过微博透露,乐视网将行业首推支持DLNA和Airplay等功能的顶配智能机顶盒——C1,该款新品将于下个月正式发布。

“由于中国当前有近亿存量的平板电视,通过连接智能顶盒产品能够快速实现智能化,要比让用户换掉整台平板电视的成本低很多。而且,机顶盒与电视的更新换代时间不同,电视是耐用消费品,决定了用户不可能短时间就更换,而硬件升级的更新换代远快于电视本身,在这方面上,选用机顶盒是不错的替代方案。可以说,未来整体机顶盒市场有巨大的潜力。”乐视致新高级副总裁杨芳告诉新金融记者。

当然硬件厂商也在虎视眈眈。海信在12月初刚刚宣布推出了一款售价599元的智能机顶盒。这款机顶盒配备了HDMI高清接口,只要和普通的非智能电视机连接上就能立刻变为带操作系统的“智能电视”。同时还可以充当高清播放器、家庭“无线路由器”等,具有多种复合功能。

政策壁垒

资本的狂欢,并不意味着这新兴市场充满机遇,实际上政策壁垒,是各路企业都难以逾越的难题。

“尤其是小米科技这种互联网企业做盒子,实际上是在向广电领域渗入,这是一个跨界行为。”吴纯勇向新金融记者表示,既然跨界,那么必然要遵守广电行业的游戏规则。

不遵守,那就只能离开或者调整。刚发布不久便暂停服务的小米盒子只是再次印证了这一点。

事实上,早在2006年,陈天桥便推出了“盛大盒子”,从而将互联网内容搬到电视屏幕上。但在上市不到两个月,便突然中止。在不到一年时间里,“盛大盒子”耗费了大量资金,仅披露出来的研发费用就已经超过了1亿元,但机顶盒终端却大量滞留在各地经销商手中,宣告失败。

“这一行业涉及广电、电信这样的大型国有运营商”,吴纯勇表示,要想在互联网电视这一行业大展拳脚,就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牌照、编码和接入播控平台。

根据广电总局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业内称181号文)中的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只能选择连接广电总局批准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机构设立的合法内容服务平台,在提供接入服务前,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应对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检查”。

在181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不能与设立在公共互联网上的网站进行相互连接,不能将公共互联网上的内容直接提供给用户。”

目前,国内互联网电视牌照方分别为CNTV、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杭州华数、南方传媒、湖南电视台、CIBN以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内容管控,会是OTT-TV行业面临的根本问题。在政策的管控下,呈现给用户的内容很难保证多样性。试想一下,盒子是用户买的、网络是用户申请的,内容提供商要是拿点没意思的东西来,用户还不如在DVB、IPTV上看内容呢,至少画面清晰,观看流畅。”OTT行业观察人士李易向新金融记者表示,181号文的确对于不少希望进入或已经进入的OTT-TV设备商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促使OTT-TV设备商从源头控制播放的内容,以确保传播导向的正确性和内容的健康度,但其关于“互联网内容直接呈现”的相关规定不仅大大降低了OTT-TV设备的可玩性。(新金融观察报)

 

4. 《互联网电视升温 厂商大打夺“盒”之战》

http://www./web/assembly/action/browsePage.do?channelID=1264137934492&contentID=1358900405617  2013年1月23日

在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时代,智能手机、平板电脑、PC电脑一向是各大企业的“必争之地”,谁摸透了消费者的心,占领了市场,谁就能获得快速发展,利润倍增。苹果三星的崛起以及诺基亚摩托罗拉的没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然而,在经过激烈的竞争后,这三个市场已基本被瓜分完毕了,下一个互联网产业的入口是什么呢?业内专家说,互联网的下一个爆发点将在客厅,即互联网电视。

互联网电视(IPTV)是一种利用宽带有线电视网,集互联网、多媒体、通讯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向家庭互联网电视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的崭新技术。用户在家中可以通过计算机或者网络机顶盒普通电视机两种方式享受IPTV服务。

互联网电视作为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合一的先行者,被寄予了厚望。据调查机构预测,未来五年,互联网电视的收入规模将从2010年的5000万美元提升到2016年的13.6亿美元,而用户规模也将从2010年的1.31亿扩大到2015年的1.96亿。到2014年互联网电视渗透率将上升到80%。

搭载操作系统的智能电视是互联网电视的最佳载体,然而由于我国家庭的非智能电视尚未到更新换代之时,因此网络机顶盒这样的过渡性产品,成为现阶段各企业进入互联网电视领域的最佳选择。

中广研究的调研数据显示,以有线、卫星、地面、IPTV统计口径,2012年我国数字电视机顶盒市场规模预计达到5300万台,较2011年增长1110万台,增长率为26.49%。在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高达97.23%的中国,机顶盒市场远未饱和。

以往,网络机顶盒的售价都定在千元左右。但随着市场逐渐成熟,机顶盒的价格也在一路走低。近日,售价399元的“平民”网络机顶盒乐视盒子C1开售,乐视网首日开放5万台购买,从首日早10点开放购买到下午17点11分,5万台乐视盒子C1在7小时11分钟内被抢购一空,而且由于消费者购买热情过于高涨,乐视官方网站还一度因为流量过大导致瘫痪。而预约购买的消费者人数更是超过了13万。 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之高涨、市场前景之广阔可见一斑。

乐视盒子并非第一款走“亲民”路线的网络机顶盒,去年11月,小米公司推出了小米盒子,定价299元。如此低价被认为能够有效推动互联网电视市场的发展。但小米盒子开售不到10天就被叫停,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其遭遇了“牌照”门槛。

事实上,早在2011年10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了《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文件规定,“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只能接入到总局批准设立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上”,且“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终端产品不得有其他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连接。”

截至目前,广电总局只签发了7张互联网电视牌照,分别是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杭州华数、上海文广(旗下百视通运营)、南方传媒、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湖南电视台。而小米盒子接入的腾讯视频、搜狐视频不在其中。

由此可见,互联网电视牌照是“束缚”在网络机顶盒上的“紧箍咒”。但随着互联网电视普及程度的日渐提高,网络机顶盒市场的争夺会越演越烈,因此业内人士认为有关部门的监管政策宜疏不宜堵,否则会导致企业选择绕开监管,这对于互联网电视行业的长远发展无疑是不利的。(编辑:胡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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