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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家电下乡”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的几点做法

 徐徐读书 2014-02-10
抚州市“家电下乡”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的几点做法
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时间:2013-12-19

  “家电下乡”惠农补贴政策自2009年2月至今年1月31日4年间,抚州市共对83万余台家电下乡产品进行了财政补贴,补贴金额达2.5亿元。“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有效地增加市场需求,在支农惠农的同时,扩大农村家电市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这一利民、利企、利国政策在执行中却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今年3月份以来,我市结合省六项民生资金监督检查的工作部署,将“家电下乡”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作为保障民生、维护民利的重要工作之一,周密部署,严格执纪。历经近四个月的全面监督检查,到6月底,全市彻查经销网点760余家,追缴骗补资金3199.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6人,给予党政纪处理20人,起到了良好的法纪效益和社会效益。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周密安排部署,形成监督合力。一是高位推动。将家电下乡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六大保廉项目”的重要内容,在市纪委三届三次全会上进行部署。同时,列为全市纠风五大惠民资金检查的重点,精心安排。二是制定方案。出台了《关于“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市监察局局长任组长,商务、财政、检察、法院、国税、公安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任务分解。三是分组出击。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市纪委监察局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由市纪委3个室和6个市纪工委组成9个家电下乡监督检查组,分赴9个县(区),就家电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为期4个月的全面检查。

  二、详实收集信息,逐户上门核实。一是多渠道采集数据。掌握家电下乡产品购买申领补贴的详细数据,是核实产品补贴真实性的前提。鉴于家电下乡产品补贴申领程序的特殊性,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数据采集:首先是各乡镇财政所审核保存申领补贴的原始资料;其次是从财政部门的管理密钥中登录系统导出数据;再次是从各经销网点的录入密钥中登录系统导出数据;最后是从财政系统的“金财系统”中导出数据。二是多维度整理数据。将采集到数据,按家电经销网点、分补贴方式进行整理、合并、归类,整理出每个家电经销网点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所有申领补贴的包含姓名、地址、型号、价格、补贴金额、标识卡号码等内容的具体数据。在此基础上,将同一户口信息购买两台、三台以上家电下乡产品的数据进行分类整理,为上门核实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多层次逐户核实。统一印制《家电下乡产品购买情况调查表》,由各监督检查组协调,分片分乡镇组织县、乡、村、组四级党员干部,围绕分类整理出来的购买信息,上门上户进行调查核实,从而核实网点申报与农户实际所得补贴金额。

  三、全面重拳出击,严惩违法行为。一是追缴骗补资金。采取印制《违规申领和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行为处理宣传单》、召开经销网点负责人会议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违规申领和骗取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的处理办法,争取各经销网点积极主动退回违规申领的补贴资金。至6月底,全市各家电下乡经销网点共主动向财政部门退缴补贴资金3199.4万元。二是严查违法行为。对少数家电下乡经销网点骗补金额较大、存在倒买倒卖标识卡、拒不主动退缴骗补资金的行为,协调检察、公安经侦等执法部门,对经销网点骗补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实行立案查处。到目前,全市共移送司法机关26人。三是党纪政纪问责。监管不力、审核不严是导致骗补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监管权收受贿赂、伙同经销网点骗取补贴等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对相关监管部门因把关不严、监督不力,造成巨额补贴资金流失的工作人员,按照党纪政纪实行严格问责。全市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和责任追究20人。(抚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李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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