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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坛品酒”报告(九) 坛主:易中天

 闻诗人 2014-02-11

误解了“抚”和“掇”

◆易 

    易中天先生在《品三国》(上)中对“抚”和“掇”的解释值得商榷。

    先看“抚”字:“因此《曹瞒传》说,曹操一听说许攸来奔,就高兴得搓着双手放声大笑(抚掌笑曰),说这下子我的事情就好办了(吾事济矣)。”(89页)

    许攸投奔曹操,曹操大笑。但说他高兴得“抚掌”就是“搓着双手”则令人生疑。“抚”有“摸”的意思,如“抚摩”,但“抚掌”的“抚”义为“拍”。“抚掌”即“拍掌”,“抚掌大笑”即“拍手大笑”,形容非常高兴。

    《汉语大词典》“抚掌”的第一个义项就是“拍掌”,所举语例就是《三国志·魏志·武帝纪》注引《曹瞒传》:“公闻攸来,跣(xiǎn,光着脚)出迎之,抚掌笑曰:'子远(许攸字),卿来,吾事济矣!’”

    再看“掇”字。易先生串讲曹操《短歌行》一诗时,说其中“明明如月,何时可掇”一句,意为“明明的是那天上的玉轮,不知何时才中断它的运行”(117页)。

    《短歌行》写于赤壁之战,曹操横槊赋诗,表达了及时进取的精神和渴慕人才的心情。“明明如月,何时可掇”,意思是“那空中皎洁明亮的月儿啊,什么时候才能把你摘取”,以明月难摘取,比喻贤才难得。“掇”(duō)的意思是拾取、摘取,不是中断、停止。易先生大概把“掇”和“辍”(chuò)混在一起了。

“夺嫡之争”?

◆肖步淼

    《品三国》第三十集的标题为“夺嫡之争”,内容讲的是曹操的儿子们争夺继承权的事。

    据统计,曹操的儿子有二十五人之多。本来,长子曹昂最有资格接班,可惜他死于征战;曹操钟爱的儿子曹冲则因病去世。易先生分析,继承权的争夺,希望大的是曹丕、曹彰、曹植,最后就是他们在争。然而,这三兄弟争夺继承权却不能称为“夺嫡之争”。

    嫡,指封建宗法制度中的正妻。正妻生的儿子称嫡子,而妾生的儿子则称庶子。以嫡子继承权力或职位叫“立嫡”,以庶子嗣位而废其嫡子者,则谓之“夺嫡”。如《晋书·王导传》:“初,帝爱琅邪王裒,将有夺嫡之议。”

    曹操的正妻丁夫人被废后,卞夫人成为正妻。曹丕、曹彰、曹植都是卞夫人所生,卞夫人扶正,他们就都是嫡子,其中任何一人接班都是“立嫡”,而不是“夺嫡”。

    此处不妨用“夺嗣之争”,嗣可指继承,“嗣位”即继承君位或职位。不知易先生以为然否?


弄混了孙子和爷爷

◆汤浩然

    公元223年春,刘备在永安病危,召诸葛亮托付后事:“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

    对于这番话,易中天《品三国》(下)《永安托孤》中写道:“最懂君主心思的,应该说还是君主。因此,康熙皇帝的评语,就值得注意了。据《御批通鉴辑览》,康熙也看出刘备话里有话,话外有音,而且深表鄙视,不以为然。”“康熙的结论是:三国时代的人,都是那种德行,十分可鄙(三国人以谲诈相尚,鄙哉)!”(115页)

    其实,上面的评语并非出自康熙皇帝,而是他的孙子乾隆皇帝的批注。原文是:“昭烈(指刘备)于亮,平日以鱼水自喻,亮之忠贞岂不深知?受遗时何至作此猜疑语。三国人以谲诈相尚,鄙哉!”

    《御批通鉴辑览》于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开始编写,次年告成。这时距康熙皇帝去世(1722年)已经有四十多年了。

    乾隆对该书的编写十分重视,命傅恒、尹继善等重臣主其事,每成一卷都要亲自批阅。以后又经纪昀、陆锡熊等校对完善,于乾隆五十三年十月刻版印刷。


刘备活了多少岁

◆王志平

    易中天先生在《品三国》(上)中说道:“在三国时代的三巨头中,孙权的寿命是最长的,七十一岁(次则曹操,六十六岁;再次刘备,五十八岁)……”(171页)

    易先生说刘备只活了五十八岁,与史实不符。

    根据《辞海》,刘备的生卒年是161年和223年。《三国志·蜀书·先主传》明确说:“(章武)三年(223年)……夏四月癸巳,先主殂于永安宫,时年六十三。”

    刘备活了六十三岁,易先生其实是知道的。《品三国》(下)111页写道:“托孤之后,章武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公元223年6月10日),刘备驾崩于永安宫,享年六十三岁。”可见,说刘备活了五十八岁是一时失察造成的。


一段混乱的历史

◆刘降渝

    《易中天品读汉代风云人物》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一旦在位的皇帝死了,没有儿子,那就要到同姓的宗室里面去找一个人。汉文帝就是这样当上皇帝的嘛——汉高祖死了以后,他的儿子汉惠帝继位,汉惠帝死了以后,儿子也没了,只好把他的兄弟刘启从藩王的位置上请进京城来,请他做皇帝,这就是汉文帝。(54页)

    上文可议之处有四:

    一、惠帝23岁去世时,不是“儿子也没了”,而是有好几个儿子。

    二、惠帝死后,由吕后执政8年,先后立了惠帝的两个儿子当皇帝,史称“少帝”,并没有把“刘启”请进京做皇帝。那时“刘启”还没出生。

    三、吕后死,大臣们吸取教训,立帝须考察“母德”,刘邦的第四子代王刘恒因母亲薄夫人“德仪天下”而被拥立为帝,是为汉文帝。“从藩王的位置上请进京城来”的是刘恒而非刘启。

    四、刘启是汉文帝刘恒的儿子,他不是惠帝的兄弟而是侄子。刘启继位后即汉景帝。


“儿女子”与小孩无关

◆丁建川  曾  石

    《易中天品读汉代风云人物》第五讲“韩信被杀之谜”,谈到韩信死前说:“吾悔不用蒯(kuǎi)通之计,乃为儿女子所诈,岂非天哉?”易先生解释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是说我后悔啊,我后悔当初没有听蒯通的建议,以至于落到今天这个下场,被小孩子、女人所欺骗,所谋杀,我真是追悔莫及。”(67页)

    上引韩信的话载于《史记·淮阴侯列传》。易先生解释“儿女子”有误,这里的“儿”并不指“小孩子”,而是一个修饰成分,古汉语中,用“儿”限定“女子”,是使整个词语带有贬义。“儿女子”相当于“娘们儿”“妇道人家”,是对女子的蔑称。

    《史记》中多次用到“儿女子”,如《高祖本纪》载吕公欲嫁女儿吕雉与刘邦,其妻怒而责问吕公,吕公说:“此非儿女子所知也。”“儿女子”指其妻,没有孺子之义。

    《史记》还用“儿妇人”贬称妇人。如《陈丞相世家》“鄙语曰‘儿妇人口不可用’”,意思是俗话说“女人的话听不得”。遗憾的是《品读汉代风云人物》也把“儿妇人”当成了“小孩和女人”(见248页)。

    韩信说的“儿女子”是指杀害自己的吕后。同一件事,《汉书·韩信传》记载:“(韩)信方斩,曰:‘吾不用蒯通之计,反为女子所诈,岂非天哉!’”两相比较,《史记》行文含有更强烈的蔑视意味和贬抑色彩。

    “儿女子”在《世说新语》《后汉书》《全唐文》《宋史》中都指女子,与小孩子无关。张永言《世说新语辞典》释曰:“犹言女流之辈。”张万起《世说新语词典》解释:“妇人,女子。”但《汉语大词典》的解释为“妇孺之辈”,这并不确切。易先生的误解,大概与此误导有关吧。


“力能扛鼎”怎么读

◆宋国斌

    易中天先生在《百家讲坛》讲“汉代风云人物”,引人入胜。遗憾的是,节目两次误读了“力能扛鼎”。

    讲“韩信身世之谜”时,易先生提到了项羽:“史书上说项羽是力能扛(káng)鼎,就是鼎(都)能扛(káng)起来。”

    讲“刘邦对手之谜”时,央视开篇的旁白介绍项羽是“力能扛(káng)鼎的西楚霸王,贵族后代”。

    扛(káng),意思是用肩膀承担物体,如“扛枪”,而“力能扛鼎”的“扛”念gāng,意思是用双手举起沉重的东西。“力能扛鼎”形容力气特别大,能把沉重的鼎高高举过头顶,出自《史记·项羽本纪》,本是描写西楚霸王的勇猛:“籍(项羽)长八尺余,力能扛鼎,才气过人。”

    说“力能扛鼎”“就是鼎(都)能扛(káng)起来”,理解也是不准确的。《品读汉代风云人物》书中将这个解释修正为“就是连鼎都能举起来”,这个改动是可取的。


“长乐”“未央”话先后

◆余祥留

    《易中天品读汉代风云人物·刘邦崛起之谜》中写道:

    未央宫建成以后,群臣都来朝贺,糟糕的是这些功臣们在未央宫里面一开会就喝酒,一喝酒就喝醉,一喝醉就争谁的功劳大,一吵起来就拔剑往柱子上砍……弄得场面很混乱。

    …………

    到了汉七年,长乐宫也建成了。这一次就不能像上次未央宫建成时那样乱七八糟的,要求大家按照礼仪朝贺。(127—128页)

    显然,易先生认为是未央宫建成在前,而长乐宫建成在后。这就把两个宫殿的建成顺序弄颠倒了。

    根据历史记载,长乐宫于汉高祖五年(前202年)以秦朝兴乐宫改建,至七年(前200年)建成后,刘邦让他父亲先搬进去住。同年,由丞相萧何主持开始筑建未央宫,至九年(前198年)建成,宫成后常为朝见之处。

    长乐——长久快乐,未央——没有终止,“长乐未央”意思是长久快乐没有终点。其实,“长乐未央”是个古老的成语,两个宫殿的取名大概是包含了父辈“长乐”、子孙“未央”的意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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