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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出台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六项规定

 我的致虚守静 2014-02-19

  减负1

  在校时间

  小学6小时,中学8小时。小学生最晚17:00以前离校,中学生最晚17:30离校。

  减负2

  禁止补课

  在国家规定的全年11个法定节日、双休日、寒暑假,全市中小学毕业年级、非毕业年级一律不准补课。

  减负3

  家庭作业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四年级家庭作业不得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家庭作业不得超过1小时。初中学生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

  减负4

  控制考试

  小学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初中除学业水平考查、学业水平考试外,不举行市级统一考试。区县级质量检测每学期不超过1次。

  减负5

  教辅资料

  除“一科一辅”之外,学校和教师不得再向学生推荐、推销其他教辅材料。

  减负6

  文体活动

  落实每天两个大课间活动,要确保全体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天津频道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昨天,市教委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据了解,本市将从控制学生在校时间、禁止节假日补课、控制作业总量、控制考试次数、规范教辅材料使用以及落实文体活动六大方面,为学生课业减负。

  按照“规定”,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要明确中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小学6小时,中学8小时,小学生下午课后自愿参加托管班,最晚17:00以前离校,中学生下午课后安排各类兴趣小组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可根据各年级学情实际适当安排答疑,最晚17:30离校。

  在国家规定的全年11个法定节日、双休日、寒暑假,全市中小学毕业年级、非毕业年级一律不准补课。这也是本市首次对毕业年级提出不准补课。

  学校要统筹协调,严格控制各学科学生家庭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四年级家庭作业不得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家庭作业不得超过1小时。小学托管班时间要用于完成家庭作业。初中学生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切实保证学生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小学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初中除学业水平考查、学业水平考试外,不举行市级统一考试。区县级质量检测每学期不超过1次。学校要遵循教学规律,严格控制各学科测验次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精神负担,克服以考代教。

  加强对中小学教辅资料的管理。每个学科可选择一种本市有关部门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购买教辅材料时要遵循家长自愿原则。除“一科一辅”之外,学校和教师不得再向学生推荐、推销其他教辅材料。

  切实保障学生参加少先队、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活动时间。落实每天两个大课间活动,要确保全体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积极组织全体学生参加课外兴趣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施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简称体育、艺术 2+1)项目,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通气会上,对于媒体比较关心的“减负六项规定”该如何落实的问题,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落实“治本”之策。将继续推进减少课程内容、降低教材难度、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等项工作。通过这一轮减负增效的工作,形成不靠加班加点,靠教学改革,靠教科研,靠提高教师素质,靠做“减法”和“加法”,持之以恒提高教学质量的真正优势。二是落实“治标”规定。采取坚决措施遏制因学校随意加课、超限留作业,挤占双休日集体补课而导致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现象的蔓延。要建立学生课业负担公告制度,设立监督电话,签订责任书,市区两级监督检查,对违反“减负”规定者,一经查实要在全市通报批评,对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示,直至调离工作岗位。(完)

来源: 天津日报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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