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我校预防各种突发事件发生,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及学校公共财物等的安全,根据我校实际,与门卫签定如下目标: 1、 保安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2、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做好来客登记。闲杂人员不得放进校。 3、按时开关学校有关照明灯学校电灯。 4、学生家长接送学生需与班主任电联后方可进入校园,非家长领学生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确认,并报行政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 5、机动车辆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6、上班时间,大门上锁,师生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出,确需要出校办事者,需经学校同意方能外出。 7、接待来访人员,先问清事因,然后与被访人员或有关人员联系。经同意的,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学校。 8、携带学校公用物品出校门的,需有关领导陪同方可放行。 9、坚守岗位,时刻注意进出人员情况,并做好记录。 10、保持值班室内外清洁,爱护值班室内外的设施、设备。 11、保安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后勤主任:刘小伟
责任人(签字): 2014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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